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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有关家庭权力的研究

时间:2023-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提出理解夫妻间的权力关系时必须考虑到家庭的制度脉络,认为中国城市家庭以集体化家庭为主,其特征是家庭成员间的高度相互依赖,他们强调间接的互惠及关系的和谐,并且有一种把家庭责任作为家庭决策中主要权力来源的趋势。
国内有关家庭权力的研究_家庭社会学

二、国内有关家庭权力的研究

综观国内和家庭权力相关的研究,我们发现,尽管研究者大多没有明确地就权力问题提出理论框架,但他们基本上都遵循资源理论的研究路数。这些研究比较关注家庭中不同成员对资源的占有以及这种对资源的不同占有所导致的结果——对家庭事务的控制能力的差异,认为这种表现为决策权的差异就是家庭中的权力格局,这种权力格局会影响资源在两性间的进一步不平等分配和家庭责任(比如家务劳动)承担的差异。比如说,杨善华、沈崇麟等从家务分工、家庭日常开支的支配与对家庭中的实权持有的评价、夫妻的交流和相处等方面考察中国的城乡家庭关系,关注家庭中夫妻关系的性质:到底是一种主从型的还是平权型的关系;沙吉才将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界定为,妻子与丈夫相比,对家庭资源的拥有和控制程度、自主权以及对家庭重大事务决策的发言权;陶春芳、蒋永萍用家庭中妇女的自主权、自决权,对家庭事务的决定与参与,家庭资源分配中的性别倾向,以及夫妻对家庭义务的承担状况等指标来衡量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金一虹明确将权力界定为“一个人或一群人对其他人(或群体)产生预期影响的能力”。她认为“构成权力的三个要素为权威、决策和影响。一般来说,权力和资源总是联系在一起的”。

左际平、边燕杰等认为家庭权力并不由外部力量——比如经济资源或父权制规范——决定,而是在家庭中夫妇间的交换过程中产生。他们认可家庭权力是“即使对方反对也能按自己意愿行事”的能力,将中国家庭的决策拓展至包括夫妻间决策、征求意见和讨论商量的过程。提出理解夫妻间的权力关系时必须考虑到家庭的制度脉络,认为中国城市家庭以集体化家庭为主,其特征是家庭成员间的高度相互依赖,他们强调间接的互惠及关系的和谐,并且有一种把家庭责任作为家庭决策中主要权力来源的趋势。交换中的间接模式赋予夫妇双方中承担更多家庭责任的一方(通常是妻子)以更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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