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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行医嘱时间规定

时间:2022-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提高护理质量 学习护理伦理学,不仅有助于培养护士的慎独精神,也有利于实现护理技术与护理道德的统一,这对于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3.促进护理学科发展 学习护理伦理学,有利于护士明确解决护理伦理难题的思路和方向,从而帮助护士解决道德难题,指导道德行为,提高道德判断能力,促进护理学科发展。

第九章 护理工作中的伦理与法律

内容精要

第一节 护理与伦理

一、概述

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通过指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培养人们的道德观念,塑造人们的理想人格,维持社会良好的秩序。

(一)相关概念

1.道德 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2.职业道德 是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3.伦理学 “伦”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是指道理或规则。伦理就是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理或规则。伦理学是以道德现象作为研究客体的科学,是研究道德起源、本质、作用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

4.护理伦理学 护理伦理学是研究护理道德的一门科学。

(二)学习护理伦理学的意义

1.提高护士的道德水平 学习和掌握护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规范、范畴,了解护理工作中常见的伦理难题,可以提高护士对护理道德的认识,激发护士的职业责任感和义务感,从而提高护士的道德水平。

2.提高护理质量 学习护理伦理学,不仅有助于培养护士的慎独精神,也有利于实现护理技术与护理道德的统一,这对于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促进护理学科发展 学习护理伦理学,有利于护士明确解决护理伦理难题的思路和方向,从而帮助护士解决道德难题,指导道德行为,提高道德判断能力,促进护理学科发展。

二、护理道德原则与规范

(一)护理道德基本原则

1.防病治病、救死扶伤

2.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3.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务

(二)护理道德基本要求

尊重、自主、有利无害、公正、知情同意。

(三)护理道德基本规范

爱岗敬业,自尊自强;尊重患者,同情关心患者;态度认真,技术求精;举止端庄,言语文明;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互尊互学,团结协作。

三、护理伦理的基本范畴

护理伦理的基本范畴是对护患之间、护士之间、护士与其他医务人员以及护士与社会之间最本质、最重要、最普遍的道德关系的概括和反映。它以护理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为基础,是护理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必要补充,同时也受护理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的制约。护理道德范畴在调整护理人员行为时,将客观外在的护理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转化为护理人员内在的道德愿望,从而使护理人员产生强烈的道德责任感、自我评价能力和自我约束与激励能力。

(一)权利与义务

1.权利 是指护理道德生活中主体所拥有的正当权力和利益,包括患者的权利和护士的权利。

(1)患者的权利 包括基本医疗权、知情同意权、保守秘密权、监督医疗护理权和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2)护士的权利 包括对患者的护理权、对特殊患者的隔离权、对特殊患者的干涉权以及维护个人正当利益的权利。

2.义务 是指个人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应尽的道德责任。

(1)患者的义务 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尊重医护人员的义务、主动配合治疗护理的义务和按规定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

(2)护士的义务 治病救人的义务、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的义务、为患者解除痛苦的义务、向患者解释说明的义务以及为患者保密的义务。

(二)情感与良心

1.情感 是人们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根据社会道德观念和准则,去感知、评价个人和他人言行时的态度体验。通常以喜欢或厌恶、满意或不满意等态度或体验为特征,以喜、怒、哀、乐、悲、恐、惊等外部表情的形式表现出来。

(1)护理道德情感的定义 护理道德情感是护理人员对患者、他人、集体和社会所持态度的内心体验。

(2)护理道德情感的内容 ①同情感;②责任感;③事业感。

2.良心 是人们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对自身行为是否符合社会道德准则的自我认识和评价,具有稳定性、自觉性和人们道德的“自我法庭”的特点。

(1)护理道德良心的定义 护理道德良心是护理人员在履行职业义务过程中形成的对自己应尽职业责任的认识和评价。护理人员良心的实质是自律。

(2)护理道德良心的内容 ①忠实于患者;②忠实于社会。

(3)护理道德良心的作用 ①自我选择;②自我监督;③自我评价。

(三)审慎与保密

1.审慎

(1)审慎的含义 审慎即周密而谨慎。护理道德的审慎是护理人员在医疗护理行为前的周密思考和行为过程中的谨慎、认真的一种道德作风。

(2)审慎的内容 护理道德的审慎包括:①语言审慎;②行为审慎。

(3)审慎的作用 ①有利于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责任感,避免因疏忽大意、敷衍塞责而造成护理差错事故;②有利于促进护理人员深入钻研业务,提高护理技能。

2.保密

(1)保密的含义 保密即保守机密,使之不外泄。护理道德保密,是指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对涉及患者的病情及有关秘密,予以保密。

(2)保密的内容 护理保密包括保守患者的隐私和秘密以及对某些患者的病情保密。保密的内容包括:患者不愿向外界透露的诊疗信息、生理缺陷、病史和隐私等。

(3)保密的作用 ①保密在实现护理道德原则和规范中起着信誉作用,护理人员忠实地履行保密义务,可以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有利于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②保密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③保密有利于实施保护性医疗。

(四)荣誉与幸福

1.荣誉

(1)荣誉的含义 荣誉是指人们履行了社会责任,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后,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褒奖。护理人员的荣誉是为了患者健康利益而履行了自己的职业义务后,获得他人、集体和社会的公认与褒奖以及个人良心上的满足。

(2)护理人员应树立的荣誉观 ①荣誉同义务一致;②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相统一;③荣誉与求实共存。

(3)荣誉的作用 荣誉是激励护理人员不断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柱,起着抑恶扬善的社会评价作用和自我评价作用。

2.幸福

(1)幸福的含义 幸福是人们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实践中,由于感受到目标的实现而得到的精神上的满足。

(2)护理人员的幸福观 护理人员通过解除患者痛苦、服务社会、发展护理事业而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护理人员的幸福观包括:①把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统一起来;②把物质生活幸福与精神生活幸福统一起来;③把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统一起来。

四、护理工作中常见的伦理难题及伦理原则

(一)安乐死

安乐死原意指“无痛苦地死亡”,是指对那些患有不治之症,死亡已经逼近而且非常痛苦的患者,使用药物或其他方式以实现尽可能无痛苦状态下结束生命愿望的一种临终处置。

(二)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是通过外科手段,将他人具有活力的器官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手术。

1.伦理问题 包括供者和受体的伦理学问题。

2.伦理原则 安全、有效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保密原则;公正原则;互助原则;非商业化原则。

(三)人体实验

人体实验是以人体为实验对象,用人为的方法,有控制地对受试者进行观察和研究的行为过程。医学科研工作者在进行人体试验时,为避免发生违背道德的事件或行为,应当遵守以下伦理原则。

1.医学科学目的的原则 人体实验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患者,有利于维护和增进人类健康,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违背医学科学目的所进行的任何人体实验都是不道德的。

2.知情同意原则 人体实验必须取得受试者及其家属的同意,实验前应尽可能让受试者对实验的目的、方法、预期效果、潜在危险及应急措施均有所了解。人体实验必须尊重患者的意愿,即使患者中途退出实验也不应受到任何惩处。

3.维护受试者利益的原则 人体实验必须维护受试者的利益,不能为了科研而损害患者的利益。

4.实验对照原则 人体实验不仅受实验条件和机体内在状态的制约,而且受社会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为准确而客观地判定实验结果,消除片面性和主观性,医学实验应设置对照组,并采用随机化法进行实验。

(四)生殖技术

1.概念 生殖技术是用人工的技术及方法代替自然的人类生殖过程的某一步骤或全部步骤的手段。现阶段生殖技术主要有三种基本形式:人工授精、体外授精和无性生殖

2.伦理原则 在应用生殖技术过程中应遵循知情同意、维护供受双方和后代利益、严格控制实施范围、互盲和保密、确保质量和严防商品化的伦理原则。

(五)行为控制

行为控制是控制者通过一定的手段或方法使受控者的行为达到控制者的要求。在护理领域,行为控制一般多应用于精神科患者或躁动、谵妄患者。

第二节 护理与法律

一、概述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其严肃性、公正性及强制性是其他规范手段都无法取代的。

(一)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在其统辖范围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通常是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令、条令等具体形式来表现的。

(二)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3.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的规范

(三)法律的分类

法律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从法律形式的某些外部特征来划分,可分为:

1.国内法和国际法

2.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

3.实体法和程序法

4.一般法和特别法

(四)法律的功能

1.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

2.建立并维持社会共同的生活和秩序

3.巩固和完善政权对全社会的统治

二、护理立法

(一)护理立法的历史与现状

1919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护理法。

1921年荷兰颁布了本国的护理法。

1968年国际护士委员会特别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制定了世界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纲领性文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为各国制定护理法所涉及的内容提供了权威性的指导。

我国的护理法规隶属于卫生法规系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法制得到了加强。

1993年由卫生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008年颁发了《护士条例》。

(二)护理立法的意义与基本原则

1.护理立法的意义

(1)促进护理管理法制化,提高护理质量。

(2)促进护理学科发展。

(3)维护护士的权益。

(4)维护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

2.护理立法的基本原则

(1)宪法是护理立法的最高守则。

(2)显示法律特征的原则。

(3)符合本国护理实际情况的原则。

(4)反映现代护理观的原则。

(5)维护正常护理秩序的原则。

(6)国际化趋势的原则。

(三)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颁布。

该办法包括总则、考试、注册、执业、罚则和附则共6章。明确规定国家要大力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护士是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人员;护士在医疗、预防和康复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护理工作是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开始施行。

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健康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通过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实践中,因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造成的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或当事人一方要求追究医疗责任和赔偿损失时,常引发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中,医疗事故是常见的原因。

(1)定义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 的分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①一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②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③三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④四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3)医疗事故的鉴定 科学公正的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鉴定结论是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的依据。该条例规定鉴定主体为“医学会”,从而保证鉴定专家组织的中立。医学会应建立鉴定专家库,鉴定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单数”的组成人员,实行合议制。同时,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人员应当回避。

(4)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以及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4.医院机构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1994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与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该条例包括总则、规划和设置审批、登记、执业、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7部分。医院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医疗机构对危重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患者,应当及时转诊。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和签字;当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当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

5.护士条例(详见本书附3)

三、护理违法的种类及责任

由于行为人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护理违法行为可分为民事违法、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三种。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分别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一)民事违法

民事违法是指护理人员违反卫生法律规范,侵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行为。

(二)刑事违法

刑事违法也称犯罪,是指行为人触犯刑事法律依法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根据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不同,犯罪可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故意犯罪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

过失犯罪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不良结果而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三)行政违法

行政违法是指护理人员违反医疗行政管理法规,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应承担具有惩戒或制裁性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形式。

行政处罚是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惩戒或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我国现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依据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违反政纪或失职人员给予的行政制裁。行政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

四、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应对

(一)护士的资格问题

护理工作必须由具备护士资格的人来承担,才能保障护理质量和公众的就医安全。要取得护士资格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经护士执业注册后方能从事护士工作。

护生是正在学习的学生,尚未获得执业资格。从法律上讲,她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执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为患者实施护理。护生在执业护士的督导下,发生差错事故,除本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外,带教老师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护生脱离带教护士的督导,擅自行事造成患者的伤害,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执行医嘱的法律问题

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拟订的书面嘱咐,由医护人员共同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的身心状态,对患者进行科学的护理。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核查医嘱单无误后,认真及时准确执行医嘱,不可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

(2)若护理人员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医生提出;反之,若明知该医嘱可能给患者造成损害,酿成严重后果,仍照旧执行,护理人员将与医生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3)当患者对医嘱提出疑问时,护士应首先核实医嘱的准确性后再决定是否执行。

(4)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医生,并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与医生协商,确定是否继续或暂停或修改医嘱。

(5)慎对口头医嘱和“必要时”等形式的医嘱,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在抢救、手术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向主管医生复诵一遍口头医嘱,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在执行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医嘱的时间、内容、患者当时的情况等,并让医生及时补上书面医嘱。

(三)护理文件书写中的法律问题

为了避免护理文件中的法律问题,护士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书写客观、准确、及时。

(2)签名清楚、认真。

(3)记录完整。

(四)药品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病房药品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特别是麻醉药品。麻醉药品主要指的是哌替啶、吗啡类药物,临床上限用于晚期癌症或术后镇痛等。麻醉药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护士若利用自己的权力将这些药品提供给一些不法人员倒卖或吸毒者自用,这在行为事实上已构成了参与贩毒、吸毒罪。因此,护理管理者应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并经常向有条件接触这类药品的护理人员进行法律教育。

另外,护理人员还负责保管和使用各种贵重药品、医疗用品和办公用品等,绝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将这些物品占为己有。

试题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法律 2.立法 3.司法 4.守法 5.违法 6.医疗卫生法 7.医疗事故 8.责任事故 9.技术事故 10.护理法 11.侵权 12.犯罪 13.玩忽职守罪 14.受贿罪 15.道德 16.职业道德 17.安乐死

二、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有关医疗卫生法规的基本原则,描述错误的是______。

A.卫生保护原则

B.预防为主原则

C.优先原则

D.保障社会健康原则

E.患者自主原则

2.下列执行医嘱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的是______。

A.紧急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

B.常规情况下,不执行电话医嘱

C.发现医嘱错误时,对其进行修改

D.发现医嘱有错误时,拒绝执行,并向医生提出质疑

E.患者对医嘱提出质疑时,对医嘱的准确性进行核实

3.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部门应该在______内向上报其卫生行政部门

A.6 h

B.12 h

C.24 h

D.48 h

E.2周

4.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不包括______。

A.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B.行为具有违法行为

C.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

D.过失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患者对诊疗过程有疑义

5.执行医嘱时正确的是______。

A.一般情况下可执行口头医嘱

B.医嘱须经医生签字方为有效

C.医嘱须隔日仔细核对一次

D.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书面注明即可

E.各种通知单次日早晨集中送到有关科室

(6~7题共用题干)

护生小李,在带教老师的监督下进行静脉输液。因未严格查对床号、姓名,错将应给22床患者用的青霉素输给21床患者,导致21床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而死亡。

6.请问应被追究患者责任的人是______。

A.护生本人

B.带教老师

C.实习医院

D.护生和带教老师都需要负责

E.护生和带教老师都不负责

7.该事件属于______。

A.一级医疗事故

B.二级医疗事故

C.三级医疗事故

D.四级医疗事故

E.五级医疗事故

8.《护士条例》的实施时间是______。

A.2005年5月12日

B.2006年5月12日

C.2007年5月12日

D.2008年5月12日

E.2009年5月12日

9.对《护士条例》陈述正确的是______。

A.只对护士起规范作用

B.没有约束力

C.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D.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E.属于部门规章

10.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是______。

A.《护士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C.《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D.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证书

E.护士执业证书

11.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专业教育方式上要求必须是______。

A.函授

B.电大

C.自学考试

D.成人教育

E.普通全日制

12.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学历证书应是______。

A.成人高等学校全日制护理学专业专升本毕业证书

B.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三年制全日制护理专业普通中专毕业证书

C.普通高等学校夜大护理学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D.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E.重点高等医学教育机构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13.不能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高(中)等医学院校不同学制毕业生是______。

A.两年制中专

B.三年制中专

C.三年制大专

D.五年制本科

E.两年制研究生

14.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护理临床实习时限至少为______。

A.4个月

B.6个月

C.8个月

D.10个月

E.12个月

15.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提出申请的时间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考试之日起______。

A.半年之内

B.1年之内

C.1年半之内

D.2年之内

E.3年之内

16.申请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时须提交______。

A.荣誉证

B.户口本

C.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材料

D.学籍表

E.学生证

17.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______。

A.2年

B.3年

C.5年

D.8年

E.10年

18.须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变更的是______。

A.外出进修

B.外出学习

C.外出交流

D.卫生行政部门派出任务

E.执业地点变化

19.护士变更注册后其执业许可期限为______。

A.2年

B.3年

C.5年

D.8年

E.10年

20.护士执业注册证书到期,如继续从事护理工作,提出延续申请的时限是______。

A.有效期届满前15日

B.有效期届满前30日

C.有效期届满当日

D.有效期届满后15日

E.有效期届满后30日

21.护士执业证书到期,如继续从事护理工作,须提出延续申请,受理的部门是______。

A.卫生行政部门

B.护士长

C.护理部

D.医院

E.医务科

22.护士执业注册被依法吊销,需要重新进行执业注册的时限是______。

A.自吊销之日起满1年

B.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

C.自吊销之日起满3年

D.自吊销之日起满4年

E.终身不得注册

23.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且逾期未改正的,可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是______。

A.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

B.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直接接触有害物质的护士给予津贴

C.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D.没有专科护士培训制度

E.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本机构从事护理活动

24.可以从事护理专业技术活动的证书是______。

A.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B.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C.护士执业证书

D.护士资格证书

E.护理员资格证书

25.国际上法规规定患者的权利不包括下列的______。

A.隐私权

B.知情权

C.服务选择权

D.回避权

E.拒绝完全遵守不符合个人习惯的医院规章制度的权利

26.一名艾滋病患者发现为其治疗的护士将其患病的信息告知所住的社区,导致邻居们对这名患者的态度非常排斥,这名护士损害了该患者的______权利

A.知情同意权

B.隐私权

C.医疗权

D.健康权

E.姓名权

27.一因车祸受重伤的男子被送去医院急救,因没带押金,医生拒绝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理由是自己违背医院规章制度会受到处罚。当患者家属拿来钱时,已错过了抢救的最佳时机,患者死亡。本案例违背了患者的______。

A.享有自主权

B.享有知情同意权

C.享有基本的医疗权

D.享有保密和隐私权

E.享受参与治理权

28.护士在临床医疗实践过程中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不包括______。

A.享有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B.享有安全执业的权利

C.享有获得履行职责相关的权利

D.享有任意利用自身自主性原则的权利

E.享有学习、培训的权利

29.医护人员的特殊干涉权的适用范围不包括______。

A.进行人体实验时,出现高度危险情况

B.自杀未遂者拒绝治疗时

C.患麻风病拒绝隔离时

D.善意隐瞒可能不利于诊治的病情

E.无危害性的艾滋病患者要求不得透漏患病消息给他人时

30.护理人员在给患者的疾病治疗过程中的角色,下列______不正确的是

A.服务者

B.医院代言人

C.健康咨询师

D.决策者

E.管理者

31.关于护士应当承担的义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救护的义务

B.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C.正确查对、执行医嘱的义务

D.紧急救治患者的义务

E.将艾滋病患者的信息公布,以防艾滋病患者危害到他人健康

32.某医院传染科新护士小王,在与医院签署合同时,发现医院未能在合同中承诺对其健康进行监护,于是勇敢要求院方更新合同,添加每年义务提供例行体检、维护其健康、患职业病时能获得相应赔偿等条款。在这一行为中,小王维护了自己的______权利。

A.获得物质报酬的权利

B.获得履行职责相关的权利

C.享有安全执业的权利

D.享有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权利

E.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33.某急诊科新来护士小张值夜班,突然收到一位有哮喘病史且心梗突发的患者,患者呼吸困难,诉喉咙有痰无法咳出。患者家属要求小张立即进行吸痰以解除患者的呼吸困难症状,小张电话通知医生后告诉患者必须等医生来下了医嘱才能执行相关护理操作。该行为中小张护士没有准确承担自己的______义务。

A.依法进行临床护理的义务

B.紧急救治患者的义务

C.正确查对、执行医嘱的义务

D.严格遵循医院治疗患者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E.防范医疗事故的义务

34.下列做法中符合护理伦理学不伤害原则的是______。

A.发生故意伤害

B.造成本可避免的残疾

C.造成本可避免的患者自杀

D.因急诊手术抢救患者,未由家属或者患者签手术同意书

E.造成本可避免的人格伤害

35.在卫生资源分配上,形式公正是根据每个人______。

A.都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

B.实际的需要

C.能力的大小

D.社会贡献的多少

E.在家庭中的角色地位

36.目前我国护理伦理学主要研究的方向是______。

A.临床护理问题

B.公共道德学说和体系

C.公民道德问题

D.护理实践中的道德意识、规范和行为

E.生命科学发展的本质

37.为了切实做到尊重患者自主性或决定,医生向患者提供信息时要避免______。

A.适量

B.适度

C.诱导

D.开导

E.理解

38.尊重患者自主性或决定,在患者坚持己见时,可能要求医生______。

A.听命于患者

B.无须具体做什么

C.必要时限制患者自主性

D.放弃自己的责任

E.不伤害患者

39.对患者自主与医生做主之间关系的最准确的理解是______。

A.患者自主与医生做主是对立的

B.患者自主与医生做主不是对立的

C.强调患者自主,也充分看到医生做主的存在价值

D.强调医生决定,兼顾患者自主

E.强调患者自主,目的在于减轻医生的责任

40.在护理伦理学中,不伤害原则要求医护人员在医疗护理实践活动中努力使患者的伤害及风险______。

A.最大化

B.最小化

C.降到零

D.趋于下降

E.保持平衡

41.某年轻女患者因患左侧乳腺癌住院行使根治术,手术中同时为右侧乳房一个不明显硬结也做了常规的冰冻病理切片,结果提示:右侧乳房小肿块部分癌变。此时,医生的最佳伦理选择是______。

A.人道原则,立即行右侧乳房大部切除术

B.依救死扶伤原则,立即行右侧乳房大部切除术

C.依有利原则,立即行右乳根治术

D.依知情同意原则,立即行右乳根治术

E.依知情同意原则,立即行右乳大部分切除术

42.一位3岁患儿因急性菌痢住院,经治疗本已好转,即将出院。其父母觉得小儿虚弱,要求输血。碍于情面,医生同意了。可护士为了快点交班,提议给予静脉输血。当时患儿哭闹,医护齐动手给他输血。突然患儿心搏骤停,抢救无效死亡。此案例中医护人员的伦理过错是______。

A.无知,无原则,违背了有利患者的原则

B.无知,无原则,违背了人道主义原则

C.曲解家属自主权,违反操作规程,违背了不伤害患者的原则

D.曲解家属自主权,违反操作规程,违背了有利患者的原则

E.曲解家属自主权,违反操作规程,违背了人道主义原则

43.患者,女性,51岁,发热、头痛1 d。医生要为其做腰穿检查,患者有恐惧感。从伦理要求考虑,临床护士应向患者做的主要工作是______。

A.告知做腰穿的必要性,嘱患者配合

B.告知腰穿的注意事项

C.要得到患者的知情同意

D.因诊断需要,先动员,后检查

E.动员家属做患者的思想工作

44.某肝癌患者病情已到晚期,处于极度痛苦之中,自认为是肝硬化,寄希望于治疗,病情进展和疼痛发作时,多次要求医生给予明确说法和治疗措施。此时,医生最佳的伦理选择应该是______。

A.正确对待保密与讲真话的关系,经家属同意后告知实情,重点减轻病痛

B.恪守保密原则,继续隐瞒病情,直至患者死亡

C.遵循患者自主原则,全面满足患者要求

D.依据知情同意权,应该告知患者所有信息

E.依据有利原则,劝导患者使用一些民间土方

(二)多项选择题

1.安乐死所采用的方法有______。

A.放弃治疗

B.自我执行

C.亲属执行

D.医护人员执行

E.主动安乐死

2.防止护理人员发生法律问题的措施有______。

A.加强法律观念

B.端正护理行为规范

C.明确护理职责

D.强化信息沟通

E.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3.构成受贿罪的条件有______。

A.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B.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利益

C.收取患者的红包

D.主动向患者家属索取财物

E.接受患者感激所赠纪念品

4.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有______。

A.侵权

B.犯罪

C.受贿罪

D.玩忽职守罪

E.疏忽大意过失

5.下列情况中护士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有______。

A.护理记录的文件不完整、有错误

B.窃取、盗卖麻醉药品

C.对自己认为有错误的医嘱,须与医生核对无误后执行,患者用药后出现问题

D.对不明原因的疼痛患者给使用止痛药造成严重后果

E.对自动出院的患者在医疗文件的自动出院栏内签名后患者发生问题

6.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有______。

A.医院与患者或家属自行协商解决

B.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C.人民法院处理

D.医务人员与患者或其家属自行解决

E.按患者要求解决

7.医疗卫生法律责任包括______。

A.违宪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经济责任

E.刑事责任

8.法律规范具有的特点包括______。

A.意志性

B.概括性

C.普遍约束性

D.权利义务性

E.监督性

9.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______。

A.行政法

B.民法

C.劳动法

D.环境法

E.诉讼法

10.护理质量标准包括______。

A.护理法规

B.医院规定的护理操作标准

C.卫生部门规定的护理要求

D.卫生部门对护理有关的政策、制度

E.护士执业注册

三、简答题

1.简述法的主要特征。

2.法的实施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3.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4.形成犯罪的三大基本特征是什么?

5.中国的立法程序包括几步?

6.简述医疗卫生法的特点。

7.护理法的内容包括哪些?

8.简述患者的权利。

9.简述护士的义务。

10.简述护理立法的基本原则

四、论述题

1.构成医疗事故应具有的条件有哪些?

2.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3.护理立法的意义有哪些?

4.防止护理工作中法律问题发生应采取哪些措施?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答案见内容精要。

二、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C 2.C 3.A 4.E 5.B 6.D 7.A 8.D 9.C 10.E 11.E 12.B 13.A 14.C 15.E 16.E 17.C 18.E 19.C 20.B 21.A 22.B 23.E 24.C 25.E 26.B 27.C 28.D 29.E 30.B 31.E 32.C 33.B 34.D 35.A 36.D 37.C 38.C 39.C 40.B 41.E 42.C 43.C 44.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E 3.AB 4.ABCDE 5.BD 6.ABC 7.BCE 8.ABCD

9.ABCDE 10.ABCD

三、简答题

答案见内容精要。

四、论述题

答案见内容精要。

(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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