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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谈判应遵循的原则

时间:2022-05-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谈判最忌弄虚作假,口蜜腹剑,应提倡开诚布公,即使弄虚作假取得谈判的成功,一旦被发现,对方会宣布协议是在非公正条件下形成的,协议无效。这一原则是谈判能否成功的关键,也是真挚原则的内在含义。所以,谈判者应抓住根本目的,而不要在小事上纠缠不休,否则会因小失大。谈判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只有遵守法纪,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一、公共关系谈判应遵循的原则

(1)诚挚、坦率、开诚布公原则

诚挚就是谈判双方要有诚意,以诚待人能为谈判创造良好的气氛。坦率就是谈判者将自己的意图、目标、需要和具体要求,真实地向对方交代清楚,同时对对方的合理要求予以肯定,对不合理的要求也应指出。谈判最忌弄虚作假,口蜜腹剑,应提倡开诚布公,即使弄虚作假取得谈判的成功,一旦被发现,对方会宣布协议是在非公正条件下形成的,协议无效。这种谈判最终还是失败的,而且失去了以后的合作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讲,败得更惨。当然,坚持诚挚、坦诚,并不排斥谈判的艺术和策略,而且两者并不矛盾。艺术和策略是在坚持事实、诚心合作基础上采用的一种技巧,它同诚挚、坦率、开诚布公的原则是一致的。

(2)实事求是、平等互利原则

这一原则是谈判能否成功的关键,也是真挚原则的内在含义。实事求是就是要谈判的各方围绕某一问题洽商时,将自己提出的要求做一番估量,看看是否客观,符合实际。同时也研究一下对方的要求是否实在。平等互利是指谈判双方或多方在法律地位上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无论单位大小,实力强弱,一旦谈判成功,双方的利益都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谈判最终必然失败。

(3)沉着冷静、友好协商原则

谈判桌上瞬息万变,会遇到各种问题,甚至受到要挟,但必须始终沉着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只要对方不是故意制造事端,就应以礼相待,友好协商。

(4)求大同存小异原则

这既是谈判原则,又是谈判策略。成功的谈判是各方都是胜利者的谈判,也就是说,是在达到双方根本目标的前提下进行的,这就是大同。小异是指双方都做出适当的让步,而这种让步是为了达到根本目标的让步,是双方都做出的让步。所以,谈判者应抓住根本目的,而不要在小事上纠缠不休,否则会因小失大。

(5)依法办事的原则

谈判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只有遵守法纪,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依法办事表现在,谈判的内容是法律允许的,谈判的结果形成的文字材料要含义明确,符合法定手续,只有这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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