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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输血的规范

时间:2022-05-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静脉输血的禁忌证包括:急性肺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栓塞、恶性高血压、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肾功能极度衰竭及对输血有变态反应者。

(一)静脉输血的目的

1.补充血容量,增加有效循环血量,改善全身组织血液灌注,提高血压,加强心排血量,促进有效循环。

2.纠正贫血,提高血红蛋白含量,增加红细胞携氧能力,改善组织器官的缺氧情况。

3.补充血浆蛋白,维持胶体渗透压,减少组织渗出和水肿,维持有效血液循环。

4.补充凝血因子和血小板,改善患者凝血功能,有助于止血。

5.补充抗体补体,增加机体抵抗力,避免和纠正各种感染。

(二)静脉输血适应证

1.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失血、失液,而导致急性血容量减少或休克患者。

2.用于血液系统疾病及某些慢性消耗性疾病的患者。

3.用于贫血、低血浆蛋白血症以及大手术的患者。

4.用于细胞或体液免疫缺乏的患者。

5.用于一氧化碳、苯酚等化学物质中毒,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或不能释放氧气供组织利用。

6.凝血功能障碍、严重感染患者等。

(三)静脉输血的禁忌证

静脉输血的禁忌证包括:急性肺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栓塞、恶性高血压、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肾功能极度衰竭及对输血有变态反应者。

(四)静脉输血的原则

为了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提高输血的效果,必须遵守输血原则。

1.输血前必须做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2.无论是输全血还是输成分血,均应选用同型血液输注,但在紧急情况下,如无同型血,可选用O型血输给患者,一次输少量血,一般最多不超过400ml,且要放慢输入速度。

3.患者如果需要再次输血,则必须重新做交叉配血试验,以排除机体已产生抗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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