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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前的护理

时间:2022-05-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医生须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经其同意后,由医生开具转院医嘱。

(一)出院方式

1.治愈或好转出院 患者经过住院期间的治疗和护理,病情有所好转或已经治愈,经医生诊断,由医生开具出院医嘱后方可出院。

2.主动出院 患者疾病并未康复,但由于经济家庭或其他因素导致患者不愿继续住院进行治疗。由患者主动向医生提出出院要求,经医生同意,在病案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由患者及其家属签字,由医生开具“自动出院”医嘱后方可出院。

3.转院 患者病情比较复杂,所在医院不能完成患者的治疗及护理,需要转往其他医院继续治疗。医生须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经其同意后,由医生开具转院医嘱。

4.死亡 患者因病情或伤情过重不能治愈导致死亡,须持医生开具的死亡证明,办理出院手续。

(二)出院前护理

1.通知患者及家属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康复的情况决定患者的出院时间,护士通知患者及家属出院的日期,协助其做好出院准备,详细指导患者或其家属办理出院手续的程序。

2.心理护理 护士应注意患者的情绪变化,特别是病情无明显好转、转院或自动离院的患者,应给予鼓励和安慰,使患者对疾病的转归有所希望和期盼,增强患者的信心,减轻或消除患者因离开医院而产生的恐惧和焦虑的心理。

3.健康教育 护士应根据患者所患疾病和康复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指导患者出院后在饮食、服药、休息、功能锻炼、定期复查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如有带管出院者,应指导患者管道护理知识(如鼻饲管、膀胱造口等),必要时协助患者或其家属取得相关的书面资料,指导患者及家属相关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提醒患者按规定时间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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