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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灭菌剂每月监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反渗水进行细菌总数的监测,每季进行内毒素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

(一)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染菌量和浓度监测

1.染菌量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浓度监测 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用现配,每次配制后都应测试浓度,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2次,腔镜中心要每日监测。

(二)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1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灭菌物品每月监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细菌总数≤20cfu/件,并未检出致病菌为合格。

4.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三)紫外线消毒: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1.照射强度监侧 各科室应做好每支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监督人签名的登记。监测灯管照射强度,新灯管的照射强度≥90μW/cm2,使用中灯管照射强度≥70μW/cm2

2.生物监测 必要时进行。

(四)血液净化系统

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反渗水进行细菌总数的监测,每季进行内毒素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标准值为:透析液要求细菌菌数<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 000cfu/ml,内毒素<2EU/ml,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1次;透析用水要求细菌培养每月1次,细菌菌数<200cfu/ml,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内毒素<2EU/ml,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1次。

(五)环境卫生学监测

1.各科室按照医院要求每月对本科室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2.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每月对重点科室及病房等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并做好监测统计分析

3.判定标准见医院内感染监测监控目标。

4.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六)预真空、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1.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2.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包内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

3.生物监测每周1次,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4.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测试,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5.灭菌器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3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七)低温灭菌的监测(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法)

1.物理监测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2.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包内、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

3.环氧乙烷灭菌法生物监测应做到每灭菌批次进行一次,过氧化氢灭菌法生物监测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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