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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医疗纠纷的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包括:接受委托;审核送检资料;召开医患双方听证会;活体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查;向临床专家咨询、会诊及查阅文献;出具鉴定意见书。为了保证鉴定结果对医患双方公平、公正,医疗纠纷的法医鉴定原则上只接受法院的委托,其意义在于法院能够最大程度地提供真实、完整的鉴定资料。医疗纠纷鉴定涉及临床每一个科室和专业,任何一个法医学鉴定人都不可能单独完成或解决鉴定的所有问题。

一、医疗纠纷的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

医疗纠纷的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包括:接受委托;审核送检资料;召开医患双方听证会;活体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查;向临床专家咨询、会诊及查阅文献;出具鉴定意见书。

(一)接受委托

为了保证鉴定结果对医患双方公平、公正,医疗纠纷的法医鉴定原则上只接受法院的委托,其意义在于法院能够最大程度地提供真实、完整的鉴定资料。当然,不通过法院,医患双方共同认可、委托时也可以受理。

(二)审核送检资料

主要指病历资料(包括影像学资料),是鉴定时判别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的主要证据来源,直接影响鉴定结果。因此,送检资料要求是经过医患双方共同认可的、原始的、完整的病历资料。

(三)召开医患双方听证会

听证会列席的鉴定专家询问医疗过程,听取医患双方对该事件的意见和看法,从中了解医患双方的争议焦点,便于明确鉴定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活体检查,必要的实验室检查

需要做伤残程度鉴定时则应进行活体检查,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如影像学检查,器官功能检查,确定被鉴定人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后果及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

(五)咨询、会诊、查阅相关文献

医疗纠纷鉴定涉及临床每一个科室和专业,任何一个法医学鉴定人都不可能单独完成或解决鉴定的所有问题。因此,针对不同专业的医疗纠纷,需邀请临床专家进行会诊或咨询,查阅相关医学文献,保证鉴定质量。

(六)鉴定意见书

根据委托要求,分析有无医疗过失,以及过失与不良后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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