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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药物使用对象

时间:2022-04-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儿科医学的对象从胎儿、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学龄儿童到青春期儿童,我国习惯曾经以14岁以下儿童为对象,近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以18岁以下为对象,此亦为儿科药物使用对象。通常以妊娠初8周为胚胎发育期,妊娠8周至出生为胎儿期,胎儿娩出结扎脐带时开始至出生后28d为新生儿期,出生后7d内为新生儿早期,7~28d为新生儿晚期。通常又将妊娠满28周到出生后1周称为围生期。儿科用药对象一般到18岁青春前期为止。

儿科医学的对象从胎儿、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学龄儿童到青春期儿童,我国习惯曾经以14岁以下儿童为对象,近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以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为对象,此亦为儿科药物使用对象。通常以妊娠初8周为胚胎发育期(period of embryo development),妊娠8周至出生为胎儿期(fetal period),胎儿娩出结扎脐带时开始至出生后28d为新生儿期(neonatal period),出生后7d内为新生儿早期,7~28d为新生儿晚期。通常又将妊娠满28周到出生后1周称为围生期(perinatal period)。出生后至1周岁为婴儿期或乳儿期(infancy),出生后第2和第3年为幼儿期(toddler’s age)。3~6岁为学(龄)前期(preschool age)。6岁至青春发育期前(一般为11~12岁)为学龄期(school age),此后为青春发育期(adolescence),为儿童过渡到成年的发育阶段。儿科用药对象一般到18岁青春前期(prepubescence)为止。孕37~42周娩出,出生体重>2500g者为足月产儿;孕28~37周娩出,体重1000~2500g者为早产儿(未成熟儿,premature infant),也有把出生体重≤2500g者都统称为低体重儿(low birth weight infant),把出生体重<1500g者称为极低体重儿(very low birth weight inf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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