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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费用

时间:2022-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注:7~12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收费标准按2000年12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今后,汇率发生变化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汇率变动情况作出调整。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的费用名称使用简称。向专利局收费处面交申请费或其他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

根据中国专利局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申请专利过程中由于经济状况的原因,无力承担专利申请中的有关费用时,可以向中国专利局要求减缓,单位申请减缓需要提供的文件是:上级主管部门证明该单位经济状况不佳的证明材料和该单位的书面减缓申请,个人申请减缓需要提供的文件是自己出具的证明自己收入低的证明材料和书面减缓申请,减缓幅度为应纳费用的70%~80%。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表4)。

表4  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续 表)

(续 表)

注:7~12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收费标准按2000年12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今后,汇率发生变化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汇率变动情况作出调整。

注:进入国内阶段其他收费依照国内标准执行。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的费用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

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代办处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2个月。

向专利局收费处面交申请费或其他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向专利局收费处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式符合有关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但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过15天的,除邮局、银行出具证明提供证据的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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