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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机制改革方向及原由分析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尽管是法人实体,尽管其办学经费来源于多渠道,但其本质仍然是公用事业单位,其体制内核仍然是国有制,绝大部分高校主要依靠国家拨款和学生上缴的学费来维系其正常运转,花的是广大纳税人的钱,也可以说是国家和政府的钱。关键是要完善现有的审批机制,引进第三方智力机构,由专家委员会对各高校申报的项目实施严格而科学的审批制度。

基于以上分析,很有必要对现有的机制进行改革。建议国家取消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核准制和备案制,完善审批制。为何要取消核准制和备案制? 这是由中国公办普通高校的体制所决定的。中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尽管是法人实体,尽管其办学经费来源于多渠道,但其本质仍然是公用事业单位,其体制内核仍然是国有制,绝大部分高校主要依靠国家拨款和学生上缴的学费来维系其正常运转,花的是广大纳税人的钱,也可以说是国家和政府的钱。国家之所以要对企业投资的审批制度实施改革,目的是为了给企业更多的活力,其针对的是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行为,而企业使用政府资金,仍然实施的是审批制。因而对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审批不能盲目效仿对企业投资的审批方式即实施三种制度。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行为,长期以来,由于其责任主体缺失,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责任追究机制,投资失误或投资效益难以发挥,追究谁,难道是追究校长吗? 难道是校长的错吗? 其答案是非也。关键是要完善现有的审批机制,引进第三方智力机构,由专家委员会对各高校申报的项目实施严格而科学的审批制度。现有的审批制度有科学合理的因素,但由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一个行政决策机构,主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未必能适应该岗位需要,另一重要原因是,教育行政主管基建部门人员少,日常事务繁多,主管人员没有足够的身心精力来投入对各高校上报材料的认真审核,其更多的精力在于制定政策、宏观把握,对于具体的各高校的基建情况未必有深刻的了解,对于所上报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未必有足够的把握。因而很难做到科学决策。要破解这一难题,一方面要引起高校自身和教育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提高其认识,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审批机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使其决策真正回到科学决策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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