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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策制定与监管反馈对金融物流运作模式创新的影响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方物流企业制定金融物流新产品审批和信息披露等政策,对相应的监管业务做出限制,目的在于控制金融物流新产品的市场准入环节。一般来说,监管执行实际上是监管过程中对监管政策实施情况的持续监管,即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连续、实时、动态监管。金融物流运作模式创新的监管手段主要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信用评级、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等几个方面。

制定金融物流监管政策并加以实施,才能有效地通过监管执行环节作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第三方物流企业制定金融物流新产品审批和信息披露等政策,对相应的监管业务做出限制,目的在于控制金融物流新产品的市场准入环节。金融物流市场准入实际上就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了实现保护存款人、投资人的利益,对即将进入市场的金融物流产品和业务进行资格审查与核准的一套制度、规则与程序。

从整体上看,随着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断发展与成熟,某些市场监管政策出现放宽的趋势。而良好的金融物流监管政策能够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市场定位与发展战略、优化功能定位与整体布局、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具有促进金融物流监管模式创新的重要作用。

一般来说,监管执行实际上是监管过程中对监管政策实施情况的持续监管,即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连续、实时、动态监管。金融物流运作模式创新的监管手段主要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信用评级、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等几个方面。

现场检查是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检查人员直接深入到被监管单位进行调查,并以现场观察、询问、查阅、核实等方法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检查、分析与鉴别,使得监管过程更加真实可靠。而且现场检查可以根据已经掌握的信息有目的地展开工作,从而提高检查效率与针对性。现场检查虽然具有真实性,但从监管时间上看不具备连续性,运作成本也相对较高。

非现场监管是监管执行中的另一个重要手段,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人员定时或不定时的审查被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报表、管理报告和公开信息等内容,通过分析处理有关监管信息,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对其风险状况和变化趋势进行评估,及时提出风险预警,适时釆取措施保障金融物流业务的正常运行,维护融资企业的利益。非现场监管可以及时反映被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最新状况,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也可以适当减少现场检查的范围和频率,合理配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资源,降低监管成本。同时,非现场监管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干扰程度较小,不会影响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日常运营,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比较认可的一种监管方式。

随着监管技术的不断提升,非现场监管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以非现场监管为主导的监管执行,势必成为金融物流监管的重要发展趋势。因此,在金融物流监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两种手段综合起来运用,优势互补,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效率。

监管反馈是监管过程的最后一环,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对被监管对象的具体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反馈,对金融物流运作模式创新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相关监管政策和规定采取业务消减或停止措施,因而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监管效率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一种压力,激励它们不断提高经营水平与管理能力,大胆创新金融物流运作模式,从而保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持续而高效的发展活力,整体提高我国金融物流市场的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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