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类目之间的仿分

类目之间的仿分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利用相临或相关类目的子目,作为有关类目复分依据的组配编号法,称之为仿分。类目之间的仿分更具有灵活性,也可以增加主类号细分的层次。《中图法》运用仿分有两种类型,即临近类目仿分和仿总论性类目分。这两部分的分类标准是不同的。

第三节 类目之间的仿分

利用相临或相关类目的子目,作为有关类目复分依据的组配编号法,称之为仿分。类目仿分与依专类复分表复分,都可以使主类号达到相同组配细分的效果。类目之间的仿分更具有灵活性,也可以增加主类号细分的层次。《中图法》运用仿分有两种类型,即临近类目仿分和仿总论性类目分。

一、临近类目仿分

是指当一组相邻的类目以相同的分类标准展开时,一般将在前的一个类目详细展开,后面的类目不再展开列举,而是分别仿照前面已展开的子目细分,这样可以大大缩减类表的篇幅。也有些是前面的类目仿照后面的类目复分。临近类目仿分的特点是,仿分类目与被仿分类目基本是性质相同的类目;某类目所仿分的一组子目,与该类目拟细分的分类标准是一致的;临近类目仿分都是规定在特定的类目下进行的。例:

img328

二、仿总论性类目分

《中图法》类目编列的基本模式是将一个类区分为两大部分,前面编列总论性类目,按事物或问题的方面横向展开;后面编列专论性类目,按事物或问题的类型纵向展开。这两部分的分类标准是不同的。表达事物或问题的专论性类目,仿照总论性类目细分,就称为仿总论性类目分。其特点是仿分与被仿分类目具有不同的性质;某类目所仿分的一组子目,与该类目拟细分的分类标准是不同的;仿总论性类目分,通常都是在一组类目范围进行的。仿总论性类目分,又分为专论仿总论(通论)分、具体问题仿“一般性问题”,分两种类型。例:

img329

三、类目仿分组号要点

①类目仿分应依据主表有关类目注释规定的范围进行仿分,凡不在限定范围之内的类目不得随意仿分。如用户需要某些类目进一步仿分,应在使用本上做出明确的规定。

②类目仿分必须严格根据注释规定的仿分次序进行。例:

img330

《波兰私营企业概况》仿分的次序是:依世界地区表分——仿F279.24中国企业经济的“各种企业经济”分——仿F276各种企业经济的“私营企业”分。标引类号为:F279.513.45。

③凡“各国”仿“中国”分的类目,如同时涉及时代复分的,应将“依中国时代表分“自行转换为按“依世界时代表”分。例:

img331

img332

上例中各国人物传可仿中国人物传分,中国的各科人物传和社会政治人物传又依中国时代表分,那么各国人物传依世界地区表复分、再仿K82分后,应按国际时代表分,而不能依中国时代表分。例:

img333

④当被仿分的是用“/”号连接的一组类目时,应注意根据被仿分类号的配号特点(借同位类号码),正确组号。例:

img334

⑤主表中的类目,凡不需按类目注释要求依次仿分者,当跨越某一仿分区段,再继续依其他标准复分或仿分时(仿“一般性问题”分,或依自然科学各类专类复分表复分除外),应在该复分号或仿分号前加“0”。例:

img335

img336

⑥“K2中国史”类目下各断代史类目仿K20通史分时,规定一律在仿分号前加“0”,这是一个特例。例:

img337

⑦主表中的类目凡仿“一般性问题”分时,应在仿分号前加“0”。例:

img338

需要注意的是,凡属以下特殊情况,仿分时不要在仿分号前加“0”。

属于“一般性问题”仿“一般性问题”分的类目。例:

img339

img340

某些类目按注释规定只允许依“一般性问题”类目下的个别子目仿分时。例:

img341

img342

但是,如果“一般性问题”类目下的个别子目仿其他“一般性问题”分时,则应当加“0”。例:

img34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