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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标准化与国家集成创新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集成创新理论框架下,专利标准化所要求的政府扶持或制度安排可以通过产业维度的集成创新活动和国家集成创新活动得以实现。国家集成创新活动具体体现在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促进不同的专业团队、商业组织、研究机构的联合和知识集成。国家维度的集成创新侧重于政策设计,以合理的政策体系推动和引导集成创新良性发展。

第二节 专利标准化与国家集成创新

专利标准化的内容不仅包括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将其自主专利技术纳入正式标准的活动或过程,还包括代表国家或地方利益的政府为支持企业的专利标准化而进行的政策扶持或制度安排。在多案例分析部分,对在专利标准化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微观企业的创新活动进行了探索性研究,构建了基于企业自主专利标准化的机制框架。这些机制在集成创新理论框架下被分为内部集成和外部集成,反映了企业与创新网络的联系,为政府识别现有相关政策的盲点与不协调之处提供了经验依据。政府对产业发展的扶持是创新系统发挥作用的必要的投入单元。在集成创新理论框架下,专利标准化所要求的政府扶持或制度安排可以通过产业维度的集成创新活动和国家集成创新活动得以实现。

产业维度的集成创新活动以特定产业创新系统为载体,该系统以产业链上的企业为中心,以价值网络中的其他企业、公共知识基础(大学和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府监管机构等为辅,通过各类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促进知识的流动和扩散,增强企业的学习和创新能力,以最终达到提高特定产业整体创新能力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对产业创新的政策支持以及对公共资源的协调整合是促进产业创新系统良性协同与竞争的重要机制。

国家集成创新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实现途径之一,是政府应用国家创新系统(NIS)方法主动地制定法律及政策,通过宏观性政策指导,加强集成主体(组织和个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建设,进而提升国家整体利用系统集成方式实现创新的能力。国家集成创新活动具体体现在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促进不同的专业团队、商业组织、研究机构的联合和知识集成。国家集成创新还包括国家作为集成创新组织者对于战略性高技术领域、关系产业整体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以及重点基础科学研发项目,集成国家内外部资源实现创新。国家维度的集成创新侧重于政策设计,以合理的政策体系推动和引导集成创新良性发展。国家集成创新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

这两个维度的集成创新从宏观层面体现了集成创新的多维性。产业集成创新可以体现在地方的产业政策上,也可以体现在国家范围的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上。二者都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应用。而对于战略性高技术产业[1],国家维度的集成创新对于产业的发展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Hu和Mathews的经验研究表明,虽然国家的R&D投入相对于企业的R&D投入越来越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是重要的不是公共R&D投入数量本身,而是国家对创新活动的分配及重点,这将为国家创新集群提供动力,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创新绩效(Hu and Mathews,2005)。

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兼容性标准越来越显示出巨大的经济重要性。由于网络外部效应(Farrell and Saloner,1985,1986;Katz and Shapiro,1985,1986,1994)和转换成本(Farrell and Shapiro,1988;vo Weizs-cker,1982)现象的同时存在,使得这类标准有助于企业市场机会的扩张,并形成技术锁定效应(David,1985;Cowan,1990)。基于这类技术标准的安装基础越大,不仅消费者能得到市场偏好带来的利益,更可以为在相关技术上拥有知识产权的供应商创造超额利润。同时,经济全球化使得专利和包含专利技术的国际技术标准的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网络产业在制定标准时已无法回避专利技术。由于后起国的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累积都劣于领先国,因此后起国从国家维度集成资源,加强特定高技术领域(如ICT)的发展,是赶上甚至超过领先国的重要的发展途径(Hu and Mathews,2005)。而如果源于后起国的专利技术能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为国际技术标准,则意味着后起国在相关高技术领域的国际技术轨道竞争中获得了一席之地,得以通过标准的技术扩散效应来分享全球市场份额。

ICT产业是典型的网络产业,是当今最具活力的领域和经济增长点,也是本世纪竞争激烈的高技术领域。该产业专利产出最多,标准化活动也最活跃。该产业的技术特征使得兼容性标准设定成为产业发展的中心问题。技术标准化有助于保证接口的兼容性,加快技术扩散和新产品、新工艺的进一步研发(Blind,2004)。由于知识经济更强烈地依赖知识和信息、创新及知识资本,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了以美国为导向的亲专利时代,知识产权在国家、部门和公司创新体系中发挥着更大的战略作用,各国政府及企业界对知识产权体系在创新中的应用越来越重视(Granstrand,2003)。在兼容性标准主导的ICT产业,专利不可避免地与标准结合在一起,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竞争的重要手段。

移动通信行业的系统标准属于兼容性标准。系统设计者(标准提出者)对技术解决方案中的关键技术与关键接口均会选择以专利的形式予以保护。即使追赶者能够开发出产品,也面临着标准制定者收取专利费的问题。在争取成为主导技术轨道的早期竞争阶段,公认的竞争战略是采用少收或不收专利费的手段来推动标准的普及,促进安装基础(installed base)的扩大(Shapiro et al.,1999),当市场锁定效应产生后再收紧知识产权控制。WCDMA和CDMA2000技术标准已经实施了这一竞争战略。可以推测,在我国3G市场三大技术标准的角逐中,如果TDSCDMA标准失败,外国企业必将收紧知识产权政策。也就是说,中国要实现赶超,只有采用中国的标准才能为中国在技术系统的演进中带来主动性。我国的TD-SCDMA是绕过高通专利壁垒而形成的技术标准,它使中国电信工业第一次拥有了核心芯片设计企业,使本土企业得以通过知识、信息的互动以及产业合作,在产业发展的早期就认识到整体系统的逻辑路线与可能的技术解决路线,这对于产业链上的专业厂商开发核心技术具有重要的帮助(路风,2006)。

赶超者要实现赶超,必须从技术源头出发,以不同的技术轨道绕过领先者的专利壁垒,并使自己的技术轨道在本土市场成为主导设计。这对于赶超国的企业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集聚国家有限的资源用于支持该技术的研发和商业化,是减少企业创新成本,增加企业创新绩效的一种有效途径。因为,技术是不断演进的,赶超先行者的先进技术意味着赶超者的创新速度和强度要大于先行者,才能赶上并超过先行者。在ICT工业领域,系统标准就是追赶模式所无法逾越的最终差距,也是追赶者可能被先行者再次甩开的威胁来源。

中国是一个追赶大国,ICT产业发展迅速,该产业的兼容性标准对中国经济的增长及增长质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TD-SCDMA技术标准是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技术标准。该技术被ITU采纳为3G国际技术标准是中国电信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中国TD-SCDMA的研发、专利保护以及获得国际标准直至大规模商用的过程中,都有来自国家层面的支持和推动。特别地,在目前中国3G市场三大标准共存的市场竞争格局下,来自国家层面的对TD-SCDMA标准的政策支持,以及由此而获得的竞争结果将成为对我国国家集成创新能力的一个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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