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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时间:2022-02-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规划纲要》的成功,决定自主创新的成功,决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成功。
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研究_丝路之光创新

第四节 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即到2010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体系,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创新体制和创新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建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重点领域的原始性创新能力实现大的飞跃。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国家创新体系,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国家科技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称,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这个社会系统将由五个子系统组成:分别为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一、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一个亮点,是推进自主创新的重大举措。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规划纲要》的成功,决定自主创新的成功,决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成功。在这个问题上达成的共识,是多年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济与科技关系问题认识的一个重大飞跃。

(一)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是近二十多年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主导思想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经济体制,科技体制,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新的经济体制,应该是有利于技术进步的体制。新的科技体制,应该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体制。双管齐下,长期存在的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有可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11]改革开放以来,在推进科技进步方面,科技系统和经济系统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在科技系统内,一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面向市场的改革,从1984年减拨事业费直到1999年应用研究院所向企业化转制,改革是成功的;在发展方面,国家大幅度增加了对科技的投入,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发展计划,设立了自然科学基金,建设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等,取得了很大成绩。在经济系统内,围绕生产实际需求,从国外引进技术,产业装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支撑了经济增长。但是要看到,两个方面的科技进步都主要是在各自相对封闭的系统内部完成的,形成了两条并行线,没有广泛的交汇点,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两个系统独立运行的结果,一方面,产业技术进步主要依靠从国外引进技术,许多重要产业没有形成自己的创新能力,一些重要领域甚至形成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在国际竞争中常常陷入被动局面。另一方面,虽然大学、科研机构面向市场的研究开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自身特点所决定,大学和科研机构往往对市场需求缺乏深刻的了解,其研究开发活动的目标经常表现为先进的技术指标,注重技术上的突破。在很多情况下,研究开发成果的技术水平虽高,但成本也很高,不具备市场竞争力;或者技术水平高却不具备产业化生产能力。这是多年来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重要原因。《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就是要从体制上根本解决两个方面不足的问题。

(二)技术创新体系应以企业为主体

2006年,科技部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口号,之所以这样提出,因为技术创新首先是一个经济活动过程,它是技术、管理、金融、市场等各方面创新的有机结合。企业熟悉市场需求,有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基础条件,可以为持续的技术创新提供资金保证,能够形成创新与产业化的良性循环。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有可能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迅速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应用,真正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因此,抓住了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这个突破口,就抓住了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主线,就可以形成科技发展新的战略安排和科技资源配置的新框架,一些多年未能解决的体制和政策问题就有可能理顺、并得到解决。

其次,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这是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有研究表明,在世界近100多年来的发展进程中,对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的技术几乎全部源自企业。当今时代,发达国家80%的科研工作是在大企业中完成的。据几年前美国一家研究机构的研究,在全世界100个最大的经济体中,有一半以上是公司而非国家。全球200家最大的公司控制的经济活动不少于全球的28%,其在全球的销售额大于9个最大国家之外的182个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总和。这些大公司不论属于哪个国家、何种行业,其共同点是都有自己的知名自主品牌、可靠的质量、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而这些又源于企业自身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历史及世界范围来看,企业的各种研发机构、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许多发明创造都是通过企业技术中心最终实现了商品化、产业化。分析国外大公司及我国知名企业技术中心的做法,可以看到:

(1)建立技术中心已成为企业健全研究开发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一般来说,国外的大公司都有多个技术中心构成其技术创新体系。如荷兰菲利浦公司在英、法、荷、美、德等5个国家设有7个技术中心;美国贝尔电话电报公司在美、德、法和西班牙均设有研发机构。目前,我国520户国家重点企业已有半数以上建立了企业技术中心。

(2)技术中心已成为除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之外的又一重要技术创新力量。由于企业是创新的活动主体、投资主体、受益主体,因此,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项目立项更容易从市场的需要出发,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项目资金也更易从企业获得,国外大型企业集团的科研人员总数、每年的技术创新成果及相关经费投入均在国家整体的R&D中占有较大份额。韩国的大宇、三星、现代三家企业集团每年技术中心及研发机构R&D支出占韩国的近50%。日本每年R&D经费的70%以上来自企业科研机构,创新成果的60%~70%也出自企业。美国R&D人员分布中,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所占比例分别为7%、15%、75%,而我国为52%、28%、15%。

(3)技术中心不仅是企业的一个研发机构,已逐渐成为企业的决策、信息、咨询、培训中心。长期以来,我国的科技创新主体是研究院所和高校,企业只是生产单位。造成科技经济两张皮。1993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制订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1996年发布《“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企业技术创新步入稳健发展的轨道。我国“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要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并引导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近年来,随着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顺利进展,以建立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国家重点工业企业中基本都建立了技术中心。至2007年,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已有499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4023家。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海尔、北大方正、江南造船、宝钢、长虹和华北制药是首批6个技术创新试点企业。通过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海尔保持着平均一个工作日推出一个新产品、1.5个专利的强劲势头,其销售收入1995年仅占世界“500强”末位企业的1/19,1999年提高到1/3。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稳固,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

(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必须坚持产学研相结合

大学和科研机构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特别是原始性创新的重要源泉。充分发挥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经过近年来的改革,科研院所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面向市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一支宝贵力量。近20多年来,我国企业有了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企业规模还不算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2008年,科技部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提出,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仅占25%,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占0.56%,大中型企业仅为0.71%;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所以,我国企业依靠目前的技术实力和能力与基础雄厚的跨国公司进行技术创新较量,难度可想而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科研院所企业化、高等教育产业化已成为一种趋势和必然。由于企业技术中心与企业及市场具有一种天然的纽带,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因此,它在联接企业、科研、教育三方面上,在产学研工作上就可以发挥一种中枢及联结作用。通过技术中心,企业把自己的人才送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培养,同时,利用他们的科技人才优势及研发条件进行自己需要的项目研究,甚至将中心建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也可以在企业技术中心选取研发项目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在技术中心付诸生产实施,并最终转化为商品。技术中心作为企业市场、科研哑铃型结构上的重要一方,应该不仅仅是原来意义上企业的一个组成部门,应成为企业管理决策系统上的重要一环,中枢神经系统的组成部分。

因此,建立新的技术创新体系,既要突出企业为主体地位,又必须坚持产学研的结合,两者同等重要。

(五)政府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如何发挥作用

第一,政策是关键。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可以采取包括制定政策、资金投入、项目支持、提供服务等多种措施,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策。依靠项目支持企业、特别是支持大企业固然非常重要,但项目能够支持的企业是有限的,发挥作用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对于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来讲,包括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在内的各项激励政策是长时间、普遍起作用的因素。2009年新出台的《规划纲要》60条配套政策中,约有40条与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有关,在税收扶持、政府采购、加强引进消化吸收等方面均有重要突破。目前,如何把这些政策细化好、应用好,最为关键。

第二,政府投入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通过投入支持企业的创新活动,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20世纪中后期、随着高技术产业的崛起,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政府充分认识到“创新”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源泉,开始更多地运用财政手段,在一定条件下直接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外国政府(地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设立专项计划的方式。主要包括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加拿大产业研究支持计划(IRAP)、加拿大技术伙伴计划(TPC)、英国小企业研究和技术奖励计划(SMART)、芬兰国家研发基金(SITRA)等。二是成立专门基金的方式。主要包括英国RVCF基金、新加坡技术开发基金、澳大利亚创新投资基金、瑞典ALMI基金等。三是通过国有经济部门的方式。主要包括国有金融机构或国有控股公司提供投资或信贷,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以美国为例,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要求国防部、国立卫生研究院和国家科学基金会等10个部门,每年在R&D预算中安排2.5%经费,对中小企业实施无偿资助。1983—2003年的21年里,政府通过此计划给予小企业的资金约达154亿美元,共资助了76000多个项目。另外,政府也对企业开展战略高技术的研发及技术成果产业化给予大力支持。2003年美国政府启动了“氢燃料计划”,预计五年内投入12亿美元;2005年布什要求国会在五年里追加5亿美元拨款,并计划在10年里拨款25亿美元补贴消费者购买节能混合动力汽车。事实上,在WTO框架下支持企业研发和创新已成为各国政府的普遍做法。我们要认真研究这些经验,尽快形成政府支持企业创新的投入机制。

第三,要特别关注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中小企业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的效率远高于大企业。1982年美国盖尔研究所对70年代121个行业的635种创新产品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中小企业每百万职工提供的技术创新是大企业的25倍,50%~60%的科技进步发生在小企业身上,80%以上新开发的技术是中小企业来付诸生产。我国的数据也表明,65%的国内发明专利是由中小企业获得的,80%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为什么这些中小企业有这么多创新?道理很简单,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如果中小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技术诀窍,就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创办和生存,更谈不上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还要强调的是,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风险性的特点,产品生命周期较短,更新换代很快。因而,高技术企业一般的发展模式是从创业开始起步,在市场竞争中由小到大、大浪淘沙、优胜劣汰、滚动发展。实践表明,国际一些知名的高技术大企业(像惠普、微软、戴尔等)都是从小企业成长起来的;这些年来我国的联想、海尔、华为、中兴等高技术企业也都是走的同一条发展道路,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技术企业成长的主要形式。政府的作用不是直接操办企业,而是创造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成长的软硬环境。政府通过创造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将是对自主创新的有力支撑。

国家的较量在企业,企业的较量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国家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各种类型的企业提供公平有效的创新支持,真正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企业应当成为技术创新投入和组织的主体,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当前的重点工作应当是:进一步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机构和能力的建设,发展以企业为主导的工程技术中心,引导企业调整、制定创新发展战略,加大对创新的投入;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计划;进一步引导转制科研机构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在相应产业领域发挥先导和支撑作用;进一步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开展本土化的创新活动。

二、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

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相结合,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我国《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计划》中明确阐述:高等学校要在国家创新工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推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技术开发,围绕经济建设的关键技术进行攻关,为改造传统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和农业工作,培养新的增长点服务。大学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教学、科研单位,功能也发生转变,即由单一的知识传授、知识创造向知识传授、知识创造和知识应用有机融合。大学通过培养创新人才、提供新思想、新知识和创新技术,进行劳动力和知识等生产要素的再生产,提高人才的附加价值,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的重要因素,以及国家创新体系和科教兴国的主力军。高校不仅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地位,而且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居主导地位,为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所起的主导作用,这是由于高校的资源条件和所处的战略地位所决定的。高校拥有的丰富的资源条件。创新人才聚集,有良好的基础设施、自由的学术氛围和多学科交叉的影响,这些特点使高等院校成为产生新知识、新思想的沃土,是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主要基地,也是科技知识生产和传播的重要基地。在欧美国家,大学在知识创造中一直起着重要作用。根据OECD的统计报告,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大学是仅次于产业部门的第二大研究开发活动主体。我国共有738所高等院校,拥有各类科研机构505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1个,占全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2/3,依托教育部直属高校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3个,研究设备价值154.7亿元。“十五”期间高等院校研究与开发人员总数保持在25万左右,并且每年有大量的硕士、博士补充到科研队伍中来,学术梯队整齐;他们不拘泥于旧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科研起点高、创新思想活跃、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力军。高校中的专业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层次丰富,不但有利于相互支持、交叉和渗透,产生新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成果,进行知识创新,而且每年承担了2/3左右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大量的“863”计划等项目。此外,还具有丰富的信息资源,与国外的科技交往广泛、密切,能够及时把握技术前沿和最新科技的发展动态,为高校参与国家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实践已经表明,高等院校已经成为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

高校是知识创新系统主要执行主体。知识创新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知识的生产、扩散与传播。所起的作用就是把人类对自然界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所获得的新现象、新规律、新原理扩散与传播到需要它的技术创新系统中去,从而启发并产生新产品、新工艺、新产业领域。高校的知识创新系统由参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专家、教授及相关的学术研究机构所组成,执行主体是高校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其主要任务是开展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各类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研究,及自由选题的基础性探索研究,是以国家目标为发展方向的创新系统。

高校是技术创新系统执行主体的组成部分。技术创新的主要功能是创造、革新、学习和传播新技术。作用就是充分依靠和利用高校的知识创新优势,开展高新技术的开发研究,促进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高校的技术创新系统由参与技术与产品开发研究的专家、教授和科技开发机构、科技产业及咨询服务机构所组成。执行主体是高校的技术开发研究所、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与成果转移中心、中试基地、高技术产业及各类产学研联合体等。其主要任务是各类攻关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产业开发项目、成果推广计划的组织与实施,是以市场经济运作模式为发展依据的经济振兴系统。

高校制度创新系统是国家制度创新系统的实现形式。制度创新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进行体制改革、制定新的政策,使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系统得以高速运转。其作用是合理、优化配置各类创新资源,推动国家经济持续、高速的发展。高校制度创新的执行主体是高校科研、教学、产业及相关的管理机构。它的职能是通过改革,在人才培养、制度建设、风险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机制和制度的创新,成为创新体系建设的纽带和指挥系统。因此,高校制度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成败。

可以说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特别是在国家有关科技计划的大力支持和经过高等教育“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建设,我们国家高等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过去相比较,有很大的提高,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以2006年为例,高校R&D人员超过24.2万人年,占全国总量的16.1%。高校的科技经费筹集额不断增长,专著、论文数和专利数等明显增加。其中:

1.科技经费投入

2006年,全国高校共筹集科技经费528.0亿元,比上年增长14.5%。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等。其中政府资金287.8亿元,企业委托经费197.4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4.4%、14.2%。2006年,高校R&D经费支出达到276.8亿元,占全国总量的9.2%,承担各类科技项目24.2万项,项目经费347.5亿元,其中国家级项目3.1万项,项目经费56.4亿元。

2.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

2005年全国高校共出版科技专著2507部。2006年高校科技成果获得专利授权12000多项,比上年增长35.7%,其中获国外授权43项,发明专利授权6650项。截至2006年底,全国高校专利拥有量达4.5万项,其中发明专利拥有量2.6万项。高校2006年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共10929项,实际收入12.6亿元。其中专利出售合同4752项,当年实际收入1.5亿元。

3.科技奖励

在国家科技奖授奖项目中,全国高等学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上占有一定比例,取得了较多的成果。2006年,南京大学完成的介电体超晶格材料的设计、制备、性能和应用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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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6》,科技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1页。

但是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或者和世界上一些高水平的优秀大学相比较,我们国家大学的自主创新能力确实有相当大的差距。

我们国家大学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是创新人才和科研条件缺乏,包括科技经费,这个原因是最直接的。第二,体制和机制问题。包括科技资源配置、科技组织管理、创新激励,以及创新人才的培养等方面原因。第三,更深层次的问题就是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人才成长和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文化环境。现在大学的人才培养基本上还是以教师为主的知识传授型文化,而科技基本上还是消化吸收、跟踪追赶型文化,当然这是历史发展的原因,也是我们发展阶段的原因。因此,我们要克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实验室创新意识不强、动力不足、投入较少、机制、体制不顺等突出问题,要解决教育科研与市场脱节、与实践脱节、与生活脱节的突出问题。科研体制、教育体制的改革要有利于贯彻自主创新战略,有利于培育自主创新的科技队伍和教学队伍,做到科研与产业紧密结合、教育与产业紧密结合、前沿课题与现实问题紧密结合,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找准定位,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三、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和技术基础,是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骨干力量,也是国家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国防科技工业是随着科学技术、工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是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产业;随着冷战结束,世界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技术高速发展,世界各国普遍调整了军事战略,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及发展方向发生了重大变化,以航空、兵器、舰船等常规武器发展为主的时代将逐步被以导弹核武器为代表的战略武器和电子信息技术装备以及空间技术的时代所替代。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使许多武器装备的研制及其生产手段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同时也使作战形式、作战控制指挥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

世界各国的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有如下主要特点:

1.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结合”和“军民一体化”

冷战的结束,世界政治军事格局的变化使各国对军事装备的总需求量减少,对军事装备的性能要求和战略力量却越来越高,对突发事件和快速反应的应变能力强,这种需求对国防科技工业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直接的影响。因而从国家的安全、战略需要和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两方面看,都需要建设一个便于军民双向转化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机制。因此,军工大国积极推动军用与民用领域技术的双向转移,以加快科技进步在军事领域的应用,降低获得前沿技术的成本,缩短武器装备的研制周期,增强军事工业的竞争力。业内人士介绍,世界发达国家的军事装备技术中85%采用军民两用技术,而纯军事技术只占15%。欧盟航空航天工业的军民品结构20世纪80年代初军民品比例7∶3,20年后军用航空航天产品的销售额仅占三成;美国首先提出把“军事工业基础”同“民用科技工业基础”结合起来,以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科技工业基础”,实现“军民一体化”的目标。1991年美国组建了国防技术转移办公室,以负责拟定技术转移和军民两用技术政策,并全面指导和监督两用技术计划的实施。1995年美国政府公布了《国家安全科学技术战略》,明确提出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既满足军事需求又满足商业需求的先进的国家技术与工业基础,力求继续保持军事技术的优势。

2.国防科技工业的规模化,集中化

在世界政治军事格局变化的情况下,军事装备的需求方式给国防科技工业实体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为了维持军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各军事大国引导甚至直接干预军工企业的整合重组,加速集中化程度,组建大型军工企业集团,以集中优势力量,实现规模经济,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故这些企业集团将呈现出规模化、集中化的趋势。

3.军民技术日趋融合,高新技术两用化

从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看,军民技术日趋融合,高新技术两用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国外军事装备技术中85%采用的是民用技术,纯军事技术只占15%。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创新体制,已经成为世界上主要国家共同的政策取向。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美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通过科技政策的调整,推动了国防科技和民用科技的统合,依靠民间科技力量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在确保军事技术水平提高的同时,促进民用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美国军事装备技术的军民通用性已高达80%以上,全美80%以上的科学家和工程师都在直接或间接地为美国国防服务。另一个例子是前苏联。据西方国家估计,在冷战时期,前苏联的国防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2%~20%。一方面,巨大的国防投入和相对独立的国防工业,赋予前苏联强大的军事实力,使其成为与美国相抗衡的军事大国;另一方面,国防工业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先进的军用技术不能有效地转为民用,国防工业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军民分割的情况十分严重。到90年代初,庞大的国防工业生产能力过剩,而民用工业发展严重滞后,民用品供应严重不足,国民经济受到严重影响,是导致前苏联最后解体的因素之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研发和生产体系,国防科技已具备了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但由于长期形成的军民分割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军民之间相互结合的研究开发体系尚未形成,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

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我国都将面临发展经济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双重战略任务。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创新体制,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实现军民技术成果的双向转移,不仅关乎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关乎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新时期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项关键内容。

2006年,国防科工委颁布了《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紧密围绕未来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科技创新的战略需求,明确了到2020年国防科技工业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提出了未来十五年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发展五大目标与八项重点任务。

五大目标:未来十五年,国防科技工业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国防科技的战略基点,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国防科技保障国家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国防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基本满足现代化武器装备自主研制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基本满足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国内外竞争的需要;在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研制、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化、军工制造技术、国防基础与前沿技术实力、国防科技创新保障能力等五个方面实现重点跨越,到2020年建成新型国防科技工业。

八项重点任务:突破新一代武器装备关键技术;加强军民结合高技术及产业化研究;推进军工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强化国防基础与前沿科技研究;实施国家重大专项工程;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基础能力科技工程;加快推进国防科技平台建设;加强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根据《规划纲要》的部署,我们要尽快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从宏观管理、发展战略和计划、研究开发活动、科技产业化等多个方面,促进军民科技的紧密结合,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形成全国优秀科技力量服务国防科技创新、国防科技成果迅速向民用转化的良好格局。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防科研院所改革,加大对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积极引导部分应用研究类及工程开发类研究所向企业化转制,通过国防科技体制改革和跨行业的专业重组,形成核心精干、内外开放、军民互动、竞争协作的体制机制。建成一个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军工骨干科研院所和企业为核心,集高等院校及民用科技资源和科技力量,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

四、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

区域创新体系(RISS)是一个新兴的概念,1992年,英国加的夫(Cardiff)大学的库克教授最早提出并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发表了一篇文章《区域创新体系:新欧洲的竞争规则》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与研究。区域创新体系研究得到重视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硅谷崛起,硅谷的神奇让人们认识到区域在创新体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的另一个思想来源是产业集聚。

尽管对区域创新体系的定义和内涵专家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但是作为科技部的“智囊库”,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们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在生产体系中引入新要素,或者实现要素的新组合而形成的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网络体系。其中的区域可以是一个省,也可以是省内的行政区域或跨省市的区域,如长江三角洲、省内跨行政的区域,如珠江三角洲。但这种边界应该具备共有的属性,可以是一个行政区,一个特定的地理边界,如一条河的流域,或是一种语言区域。

区域创新能力是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基本想法就是要充分发挥地方在推动自主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科技事业万马奔腾的局面。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尊重基层的实践经验和首创精神,激发地方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是推进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80年代初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改革的序幕,此后改革和发展的许多重大突破也是从地方、局部率先实现的。

区域创新体系包括以下几方面内涵:

第一,区域创新体系包括主体性要素、资源性要素和环境性要素。主体性要素是指地方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大学、中介机构等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某些主体性要素可以缺失;资源性要素是指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人力和知识资源;环境性要素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方面。硬环境主要是指科技基础设施,软环境包括市场环境、社会历史文化和制度环境。

第二,新要素或要素的新组合必须进入本区域的生产体系。

第三,由于主体性要素可以有缺失,因此区域创新体系的网络构成可以是网状,也可以是链状结构。

第四,网络的不同结构和形态以及具有地域特色的制度安排、政策法规、基础设施水平和创新文化氛围共同决定了不同区域创新体系的多样性。

第五,该网络的直接目的是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最终目标是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形成区域竞争优势。

近年来,伴随我国区域经济整体水平的显著提升,区域创新活动日趋活跃,一些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创新特色的创新区域开始出现,充满活力的高新区和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区域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和载体,已经具备了进一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的基础和潜力。全国科技大会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和《规划纲要》的部署,积极制定政策措施,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形成了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热潮。2006年,14个省市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率已超过上年投入的50%,山东、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省份2006年财政科技投入事业费或三项费都比上年增长一倍以上。其中,深圳市明确提出要敢于把深圳改革开放25年来积累的财政实力投入到自主创新中去,“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区两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将达到100亿元,预计深圳市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累计将达到1000亿元。看到这些数字,非常令人振奋。同时也要看到,加强对地方科技发展的引导和统筹协调,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在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之间形成合力,避免盲目重复投资,也日益成为一项更加紧迫的任务。

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

一是要以促进区域内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重点,围绕区域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区域经济和科技发展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推进高新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促进区域优势产业的发展。

要充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统筹规划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许多研究者指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一定要与地区的资源状况、经济结构、产业特点以及发展阶段等相适应,探索适合自身的区域创新体系发展模式,特别是要着力研究如何围绕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发展和升级,凝聚相关的创新要素,形成支撑产业集群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

在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方面具有市场化程度低、人力资本不足且集中于科研院校等特点。为此,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方向是建立核心区创新体系,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创新体系中的作用。

二是要加强对地方科技工作的指导,集成中央和地方的科技资源,形成中央和地方联动的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中,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不容忽视,所起的作用也举足轻重。地方政府应该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政府经济、科技管理职能的服务功能、引领功能,重点是管理制度创新。

此外,应在国家层面上统筹部署,开展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试点计划。加强对区域创新建设的评价,推进不同地区的相互交流,促使不同地区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不断完善自身创新体系建设。

三是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国外经验和国内发达地区的实践显示,任何一个地区的发展都必须高度重视创新要素的培育,要通过对教育、科研等的持续投入,培育和积累区域内的创新要素,改善和提升区域创新要素的数量和构成。要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成长与流动,有利于多渠道增加创新投入,有利于激励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的政策、机制和措施。

四是要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建立公共科技研发服务机构,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机构的建设,共同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五、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科技中介机构是指,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机构,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中介机构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和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等多种形式。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科技活动的机制是政府安排项目、科研机构组织研发、再将科技成果转给国有企业,因此不需要中介机构。总结多年来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教训,我们会发现,有些科技成果不能顺利转化并不完全是技术本身的问题,而更多是由于自身管理和项目运作,特别是一些科技人员缺乏把握市场需求和变化的能力,缺乏在市场中有效运作技术项目的能力,缺乏把握金融风险的能力。坚持科技面向经济建设,并不是要所有的大学、科研机构都去干企业的事,而主要是围绕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发挥大学、科研机构的应有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产学研的纽带,是联结科技和经济的桥梁。各类中介机构,以专业知识、专门技能为基础,将千千万万个企业和众多大学、研发机构联系起来,形成有利于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的网络,是提高创新效率、降低创新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以提高区域创新体系的效率。一个创新体系的效率取决于各要素构成在创新中的功能定位及各要素之间的有效联系。促进创新体系发展的其中两个关键因素是信息流通和具有竞争力的贸易环境。而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恰恰对这两个关键因素有深刻影响。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能够加强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它不但能够为创新活动提供一个现实的发展环境,而且可以促进创新主体之间的连接作用,为创新主体提供一个便捷的服务网络。

其次,发展多样化中介机构也是创业投资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在创业投资的实践中,由于创业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借助于中介机构,政府、创业投资机构、创业企业、创业投资出资人、资本管理人、创业投资的各类参与者以及产权、技术交易市场才能紧密联系在一起,复杂的投资对象和多层次、细分割的创业投资才能完成顺畅的资本循环和增值过程。

最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对于全面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广大中小企业技术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外和国内近些年来发展的事实证明,发展科技中介机构是加速实现工业化的重要环节;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也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措施;发展科技中介机构还是科技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决策水平的迫切要求。在创新体系的建设中,各国都把中介机构的建设看做是政府推动知识和技术推广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的创新体系建设中,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也被摆到了重要地位。2003年被定为我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年。国家除了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骨干科技中介机构,支持基础好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评估、技术交易机构等打造精品服务项目,树立服务品牌和信誉,带动中介服务机构整体水平的提高,还继续推行“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重点省行动”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活动”,旨在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和人员培训,推动了全面质量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探索建立企业管理顾问师职业资格和认证制度。

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主要有:

1.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一种为科技创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国际上称之为科技小企业的摇篮,孵化器是很形象的一种描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任务是培育科技企业和科技企业家,对初创企业配制资源,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的成功率有很大好处。美国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源地,根据美国的统计的情况,科技型小企业假如是在孵化器里面培育,成功率可以在80%,反之培育成功率只有20%。由此可见,科技企业孵化器对科技型小企业的培育是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1987年,我国第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器诞生于武汉,名字叫武汉创业者服务中心;1988年,科技企业孵化器被正式列入国家火炬计划; 1997年,国家科委命名武汉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等1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第一批国家级科技创业中心。

2006年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548家。孵化器网络和协会组织逐步健全,与专业性研究机构及其他行业服务机构,共同构成我国现代科技服务行业雏形。目前已有50%以上的孵化器以孵化基、担保公司等多种形式对孵化企业提供投资、贴息及担保等多种方式的投融资服务,并初步形成一支创业投资管理专业队伍。孵化器在地域性的产业集群培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技企业孵化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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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6》,科技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7页。

2.生产力促进中心

如果说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的任务是解决科技企业从无到有的话,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科技企业从小到大的问题。生产力促进中心也是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为中小企业的成长提供社会化的服务,在国际上,通常称生产力促进中心是中小企业的助推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理念是聚一流人才,联万家企业,为提升生产力服务,它主要是起一个桥梁纽带和中介的作用。

我国的生产力促进事业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1992年我国第一个生产力促进中心诞生于山东威海市,名字叫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这个名字第一次见诸于中央文件。1997年,国家科委启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活动,命名江苏生产力促进中心成为第一批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999年科技部推出生产力促进中心。经过了10年的努力,生产力促进中心在我国已经从一个概念变成了一个庞大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群体,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地方科技工作的重要载体,在推动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截至2006年底,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总数为1331家,数量居世界同类机构第一,从业人员总数达16846人。2006年,累计服务企业10.3万家,为企业增加销售额751.8亿元、增加利税06.3亿元,为社会增加就业108.7万人。开展对外人员交流34654人次,引进项目1443个,引进资金36.7亿元,中心服务总收入24.8亿元。

2006年,科技部组织编制了《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未来五年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在做好年度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组织评审并认定了第六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3.大学科技园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优势资源相结合,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

国家大学科技园充分利用高校的人才、学科和技术优势,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培育高层次的技术、经营和管理人才。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产业化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高校学生实习和实践基地建设,为入园创业者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

2006年,科技部、教育部联合组织评审并认定了第五批共12家国家大学科技园。截至2006年底,全国国家大学科技园总数为62家,拥有孵化场地面积516.5万平方米,2006年新孵企业1384家,累计在孵企业6720家,已毕业企业1794家,在孵企业从业人员13.6万人,在孵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294.7亿元。2006年,62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内企业获得国家及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共311项;申请专利4584项,比上年增加1371项,增长42.7%;申请发明专利2171项,比上年增加960项。

科技部、教育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未来五年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和管理,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制定了《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4.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

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是以加速技术转移、促进利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及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为目标,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措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共性技术的开发和扩散、推动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2006年,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已经由2004年的7家发展到16家。2006年,科技部火炬中心完成了《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专项资金》的工作方案、管理办法、申报指南、评审程序等文件,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技术转移专项)的申报和评审工作。2006年,技术转移促进专项主要在重点大学、行业和中心城市开展试点,扶持一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在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中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是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有人认为应该强调政府在产学研中的作用,提出“官产学研”结合。有研究者认为,官产学研针对一些大企业、大项目是有效的,但政府的触角不可能延伸到千千万万个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要真正能够全面实现产学研结合,就必须充分发挥各种类型的中介机构、特别是市场化中介机构的重要作用。

在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政府可以发挥关键性作用。一方面,要制定并出台积极的政策,加快有利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软环境建设;并另一方面,采取实际措施,推进信息网络、企业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硬环境的建设。

当前,要针对科技中介服务行业规模小、功能单一、服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推进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和重点科技服务机构建设,结合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整合,搭建具有区域性、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科技服务平台;加强科技服务机构的人才培养,特别是金融、保险、信息等急需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团在科技中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12]

科学的任务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探求客观真理,作为人们改造世界的指南。今天的科学研究,已经不是作为个人兴趣爱好的个体活动,而是一个由社会行为或社会活动组成的系统。17世纪下半叶,产生了科学协会,开始出版科学杂志,进行科学交流活动。到19世纪末以前,有了实验室,出现了集体研究形式,但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数较少,研究规模不大。20世纪以后,由于社会各方面的需要,科学研究规模急剧扩大,不仅要有庞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还要有严密的组织管理,于是出现大型的科学研究所和实验中心。1942年,美国研制原子弹的“曼哈顿工程”,标志着大科学的开始。该项工程,参与人员达到50多万,其中科研人员15万,耗资22亿美元,占用了全国近1/3的电力。60年代美国完成的“阿波罗登月计划”,是20世纪大科学的又一典范,美国政府为了实施这一计划,动员了40多万人,约2万家公司和科研机构,120所大学,耗费250亿美元。1990年启动的“人类基因组计划”则是一项国际性的大科学计划,花费了十几年的时间,预算30亿美元,由美、日、法、德、英、中等六国科学家通力协作,共同分享资料和数据。当一整套社会行为或社会活动,包括价值标准、规范、角色和参与活动的群体等要素,围绕着一种基本的社会需要被稳定地组合在一起时,就构成了社会建制。

现代科学已成为科学、技术、经济、社会高度协同的科学,是现代化社会的系统建构与体制,科学已经成为一项国家事业。[13]

当人类的脚步跨过历史长河,进入21世纪后,人类长期赖以生存的世界变得陌生起来,各种科学思潮扑面而来,各种科学技术迭出不穷,各种新器物令人目不暇接。这个世界因为科技的发展与进步,变得让人眼花缭乱,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使人们的思想更加迷惘。科学技术正在各个层面上影响着人类的生活方式、生存空间乃至生存的意义。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遣张骞出使西域,开启一条连接东西方文明的丝绸之路。物转星移,到了20世纪末期,亚欧大陆桥的建立和丝绸之路的联合申遗,使得这条沉寂了400年的东西通道又热闹了起来。

是什么原因让世人将关注的目光又集中在“丝绸之路”上?古老的“丝绸之路”与现代化建设又有何种联系?

梁启超先生在20世纪初形象地把中国历史的演进说成是“中国之中国”、“亚洲之中国”、“世界之中国”三个相互递进的时期。“丝绸之路”的诞生、发展演变及至衰落,正是中国由“亚洲之中国”走向“世界之中国”的缩影。

“丝绸之路”是开放之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与它的开放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丝绸之路”作为物化的形态,展现了中国古代要求打开国门与世界交流的愿望。尽管这种愿望的最初形成,与中国历史上受到的外来战争压力和其政权内部动因不可分割。汉代时匈奴对中国北方的战略压力,促使中国必须要寻找对外沟通和战略联合的方式,同时“汉武帝求汗血宝马”的传说,也代表了中国国内逐渐出现渴望了解世界的思想萌芽。从“丝绸之路”的历史来看,汉唐时期,政府采取了允许外来文化传入,并有选择、接纳、吸收的方法,国家繁荣昌盛,在国际上具有了强大的竞争力;明清特别是晚清以来,在“内夏外夷”的文化观主导下,采用了闭关锁国的政策,不仅对从事科学文化活动的西方传教士百般限制,而且对那些通晓其他西方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教士一律不予继续留在中国,基本封死了中外文化交流的渠道。封闭的经济和封闭的文化互为因果,恶性循环。“丝绸之路”的兴衰史,说明了开放则国家兴,封闭则国家衰。

需求产生交流,交流带来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文明只有在交流之中才能更加发展。“丝绸之路”虽以丝绸贸易为开端,但其意义却远远超过了贸易的范畴。它把世界各地的文明古国如希腊、罗马、埃及、波斯和中国联系在一起;又把世界文化的发源地如埃及文明、两河流域文明、印度文明、美洲印加文明和中国文明等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条连接亚、非、欧、美的大动脉,使这些文明经过大动脉的互相交流而放出了异彩。到今天,这种规律依然发挥作用。在开发大西部的呼声中,远方静静躺着的“丝绸之路”仿佛在召唤我们。

“丝绸之路”是多元文化交互之路。文化的交流,说穿了,就是文化的开放和兼容。“丝绸之路”的文化交流就是中华文化与世界各国各个文化圈之间的双向互动。“丝绸之路”兴盛之初的汉唐,文化文明交流是历史上最为开放自由的时代,也是中国文化最为繁荣的时代。由于当时的汉唐处于世界上最先进的前沿国家,其政治统一和经济的高度繁荣,产生了汉唐高度发展的文化。一方面,“丝绸之路”将中原地区所生产的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的科学技术和优质产品推销到世界各地,从10世纪到15世纪,自由流动的商人和科学家使丝路沿线地区过着富裕、稳定的生活。同时将汉字、儒学、法律、中国化的佛学传向东亚、东南亚诸国,先进的经济产品、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使得被传播群体对东方的政治准则采取了尊敬的态度,从而形成了中华汉文化圈的雏形。另一方面,国家能够以一种广阔而自信的心态,自由地和外来文化进行交流并吸收域外文明的成果,包括任用外国官员,更新使用手段,使域外的器用、艺术、宗教、习俗等文化都被溶化于中国社会之中,使汉唐文化益发绚丽多彩。

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交流是接受、包容一切先进文化要素的交流。那种只以自己之“文”去“化”其他民族的文化,又不愿意接受和吸取其他民族文化优秀成果的单向交流,实质上是另一种形式上的文化封闭。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只有积极不断地与域外文化进行交流,吸取世界文化的优秀成果,才能保持文化的先进性与时代性,才能使自己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获得更快的发展。

“丝绸之路”是塑造国家形象的“软实力”之路。20世纪90年代初,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首创“软实力”(Soft-Power)概念,按照他的观点,软实力是一种能力,它能通过吸引力而非威逼或利诱达到目的,是一国综合实力中除传统的、基于军事和经济实力的硬实力之外的另一组成部分。以丝绸作为软实力的主要手段,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软实力战略。按照约瑟夫·奈在《软实力》的标准来衡量:“一个国家文化的全球普及性和它为主宰国际行为规范而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准则与制度的能力,都是它重要的软力量来源。”在丝绸之路兴盛的千年之中,以丝绸为代表的中国文化,是具备全球普及性的。文化背后的中国国家形象和国家准则,也因此而得到了维系。

今天,当全球化浪潮以不可阻挡之势席卷世界之时,文化的全球化也就不可避免地随之到来。在文化全球的进程中,各个国家民族越来越密切的经济政治交往与合作,必然要带动更加频繁的文化交流。计算机、互联网和卫星通讯以及数字化、网络化所带来的文化传播手段冲击着传统的文化交流形式,打破了文化传播、交流的地域和空间限制,大大促进了各国、各民族的文化在世界范围空前广泛而迅速的交流和传播。另一方面,不同国家、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交融不会是风平浪静、一帆风顺的,必然要产生激荡、碰撞,既互相交流影响,互相启发吸纳,又彼此存有差异,相互冲突,在互相交流沟通和矛盾冲突中求同存异,共同发展。这种不同文化之间的矛盾冲突,是文化全球化的基本表现和必然过程。以计算机通信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和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网络世界的出现,使得文化全球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文化的时代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只有文化的开放和兼容,才能保持文化的先进性和时代性。

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要素很多,但不可否认,传播、交流是很重要的要素之一。我们今天不可能再用骆驼驮着丝绸、瓷器、粮食经过长途跋涉,运到欧洲,欧洲、美洲,也不用依靠轮船汽车将导弹、电影运输到中国,丝绸之路那个时代的交通工具和路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丝绸之路留给我们那种开放、交流、沟通、和谐,共同走向繁荣的思想、精神,对我们致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来说,是最为宝贵的一笔遗产。

【注释】

[1]吴贵生,谢伟:《我国技术管理学科发展的战略思考》,《科研管理》,2005(6)。

[2]黄景贵:《论创新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青岛海洋大学学报,2000(2)。

[3]克里斯托弗·弗里曼:《日本:一个新国家创新系统?》,见多西等主编:《技术进步与经济理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

[4]周新川,陈劲:《创新研究趋势探讨》,载《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7年第5期。

[5]陈立等编著:《中国国家战略问题报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张凤,何传启:《国家创新系统——第二次现代化的发动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6]〔日〕日本总务省科学技术厅:《科学技术白皮书》,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7]文部科学省:《国立大学法人などにおける産学官連携の概要》,见http:/www.mext.go.jp

[8]小宫隆太郎等:《日本的产业政策》,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第190页。

[9]休·帕特里克亨利·罗索夫斯基:《亚洲新巨人——日本的经济是怎样运行的》,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版,第156页。

[10]文部科学省:《国立大学法人などにおける産学官連携の概要》,见http:/www.mext.go.jp

[11]1985年3月7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12]《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6》,科技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42—58页。

[13]查英青:《科技创新与中国现代化》,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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