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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合作的相关研究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持续的合作关系,将有助于产学合作参与方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产学合作模式是企业与高校合作技术创新的活动方式,即人员、技术设备的交互类型以及产学合作产出的分配方案。产学合作模式作为产学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的反映,实质上表达了产学合作关系构建中的合作结构和合作利益分配方式,是产学合作关系的制度安排。产学合作依靠共同性的知识来推动交流与沟通的进行。

一、产学合作的相关研究

1.产学合作关系与模式

相比较而言,企业具有比较明显的市场化的倾向,其对科学技术的商业价值更为看重;大学则在产学合作中更为强调知识转化带来的创新能力提升[1]。这种组织文化或者说价值观念上的差异显然将对产学合作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许多学者对企业与大学之间的产学合作关系有不同看法。

Borys&Jemison[6](1989)认为由于产学合作跨组织关系往往在目标设置上具有多元化的性质,因此,产学合作这样一种独特的、混合性的(hybrid)跨组织关系可以避免传统组织结构的缺点、提高技术创新的有效性。Tornataky&Baurman[7](1997)的一项研究也表明,具有支持合作型文化的大学研究人员在产学合作中对产学合作绩效有着更大的贡献。一些企业在产学合作中常常试图建立起一种长期的伙伴关系,并持续性地进行合作研究项目。通常合作关系维持得越长,双方在各种资源上承担的相应义务越多,双方在研究目标上更容易达成一致或妥协,双方产生冲突的频率和强度也会越低[8][9][10](Bonaccorsi,Piccalugadu,1994;Geisler,1995;Santoro,Chakrabarti,2002)。这种持续的合作关系,将有助于产学合作参与方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胡恩华、郭秀丽[11](2002)认为,从一些产学研合作的案例来看,往往企业参与产学合作的积极性很高,高校提供的技术成果也很好,但合作的过程却是非常艰难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中各方的利益关系始终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各方对技术成果的价值经常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根据合作初期各方谈判地位的不同,各方可能还比较容易达成一定的协议,但随着合作项目的进行,看得见的利益越来越近时,常常会发生不愉快的事件。合作各方的矛盾常使得各方分道扬镳,或者某一方独自干,或者另寻其他合作者。利益分配关系还存在于产学研合作创新各方内部,处理不好这个问题,就会使参加合作的组织不仅不能赢得应有的利益,还可能由于内部人员的流动而导致更大的利益损失。

产学合作模式是企业与高校合作技术创新的活动方式,即人员、技术设备的交互类型以及产学合作产出的分配方案。产学合作就其内容而言,就是共同投入资源(对于企业和高校而言应当是互补性的资源如市场资源、科技资源等)进行市场开发活动和科学技术研究。为了有效地进行合作性的技术创新活动,产学合作的参与各方就必须用一定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相互结合起来,必须建立起各方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产学合作模式作为产学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的反映,实质上表达了产学合作关系构建中的合作结构和合作利益分配方式,是产学合作关系的制度安排。朱桂龙[12](2003)将产学研合作、创新与网络组织的含义整合,提出产学研合作创新网络组织模式。在总结产学研合作创新网络组织的模式和运作机制基础上,他认为,产学研合作创新网络组织同时具有产学研组织和网络组织的优点,可以通过联合各方发挥各自的优势,组建一个优化的完整创新链。邹庆云[13](2003)认为,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的市场机制与本质特征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工厂学校与科研单位的大协作,他总结了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基本模式:产业与科研联合体、高校高新技术产业、教授博士创办企业、技术服务、研究机构转制为企业、技术转让、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大学科技园。王英俊[14](2004)认为,“官产学研”型虚拟研发组织的实质就是借助现代网络技术使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结成虚拟联盟,围绕共同目标从事活动;依据各个主体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以将之划分为“政府主导”型、“产业牵引”型和“学研拉动”型三种模式。王培根[15](2007)认为,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有多种合作模式及其运作方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构成了技术创新的主渠道,在技术创新合作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大学是科研成果产生的摇篮,是科技创新战略实施的源头,而企业有将科技创新成果推向市场的有效载体功能。我国产学合作技术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各有不同特点:以项目为载体的联合模式;技术转移模式;集成模式;共建模式。罗琳、邬明建、李清泉[16](2008)指出,可以通过构建以大学—产业治理为轴线两端的市场治理与层级治理机制来协调大学与产业之间的关系,在这之间还可以有如合作研究项目、大学科技园等许多混合治理形式。李健[17](2009)则认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以看作一种具备中国特色的新的产学研合作组织形式,这种形式更具有战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特点,能更有效地配置合作各方的资源。

2.产学合作的知识与技术特性分析

产学合作依靠共同性的知识来推动交流与沟通的进行。因此,其知识特性将对产学合作产生重要影响。知识表述性越好,深度越低,其合作效率越高。知识结构差异太小,则合作双方的知识互补性不强;知识结构差异太大,则合作双方难以达成一致。

王毅、吴贵生[18](2001)的研究表明,黏滞知识是在知识转移的过程中形成的,许多产学合作的失败就是黏滞知识不能得到很好转移,因此加强合作意识、健全利益机制等成为其关键所在。张健、黄亚妮[19](2007)认为,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应在知识管理层面上开展有效合作,共享知识库和软硬件资源,解决好知识的复制、传递、发展和更新问题。柳洲、陈士俊[20](2008)指出,企业和大学是彼此异质的知识系统,要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激烈竞争,产学合作双方应加强科学知识、人文知识和商业知识的耦合;在市场的驱动、政府的调控、资金的支撑、文化的感染以及自我原动力下,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易,实现企业和大学拥有的异质性知识系统的高效耦合。白洁[21](2009)对知识网络的研究表明,要改善企业对所需知识吸收的效果,加快技术创新的速度,企业应当选择与高校形成知识网络,从而推动企业的知识吸收与应用。张力、聂鸣[22](2009)认为,产学合作中被转移知识的特征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知识的隐性和显性特征、知识的嵌入性、知识作用的可观察性、知识的复杂性、知识的模糊性、知识的专用性。

陈春杨[23](2008)对产学合作中技术特性的研究结果说明,由于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企业为了实现技术赶超,主动寻求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进行针对性地研发合作,这就导致了我国由企业参与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往往是“点对点式”的线性模式,合作的目的主要是获得对企业科技水平、收益水平提高有显著影响的先进应用技术,这种技术专有性较强,垄断性较大,且可以在短时间内转化为收益。其具体形式包括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委托开发、课题申请、校企联合办学、共建试验基地等。这种线性模式有利于降低企业创新中的风险,节约研发成本,并且能够迅速增强企业竞争优势,但对于企业知识创新能力的培育作用有限。产学合作是企业不断地知识学习过程,企业学习组织先对知识进行采集,再进行选择和吸收,然后进行创造,这一过程体现出来的实际效果具有滞后性,即企业对于知识的消化、吸收和利用必须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创造出知识附加值,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才会有所体现。学习过程受外界因素影响会产生很大的波动,同一初始条件、同一学习起点的企业也会具有不同的学习曲线[24](吕军,2002)。

3.产学合作的政府与中介行为

政府是决定产学合作成败的重要因素。正如David Lee[25](1990)所指出的,各级政府是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第一参与者和指导者,政府部门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产学合作的技术转移渠道。吴文华[26](2002)认为,企业寻求R&D合作的动机集中表现在获得特殊技术和创新资金、减少成本、规避风险、缩短创新周期上;而且,合作R&D只能作为企业内部R&D活动的补充,不能替代内部的创新活动。实际上产学合作双方都有很强的动机去寻找和达成交易成本最低的产学合作创新方式,而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将会直接或间接地改变交易成本的结构,从而对产学合作参与者的行为产生影响。

Shyu等[27](2001)在一项关于多国技术创新政策比较的实证研究中发现,政府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诸多方面存在着较大影响,见下表1-2。

陈建安、李燕萍、吴绍棠[28](2009)在对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现状进行探讨后指出,政府部门应当在转型时期,明确产学研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来引导产学研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科技中介机构对产学合作也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娄成武[29](2003)对国内外的科技中介机构初创时间、经济背景、科技水平和文化特征、发展现状、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发挥功能等等进行了比较研究。他认为,技术创新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多环节密切连接,并与所在环境互动发展的社会巨系统,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其中的中间环节,其功能与作用的发挥主要依赖于技术源头的供给水平和提供的有效价值量的大小,以及市场需求的欲望和购买能力。郭斌[1](2007)等人的调查表明,企业的产学项目主要来自市场导向,大学的项目则主要依靠政府引导和安排。因此,能够提供项目信息的中介机构也是促进双方合作的一条重要渠道。

表1-2 政策工具对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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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Joseph Z.Shyu et al.,A cross-national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innovation policy in the integrated circuit industry[J].Technology in Society,2001,23:227-240.

4.企业吸收能力与产学合作效率

如图1-3所示,徐二明、张晗[30](2008)通过对我国不同行业近200家企业的问卷调研,运用实证方法来剖析企业知识吸收能力,揭示了知识转化、创新能力与绩效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在探讨企业的知识吸收能力上,应该重视企业内部支持与外部支持的影响作用,并阐明在知识吸收能力中,知识转化能力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绩效水平,知识创新能力对绩效水平的影响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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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企业吸收能力与企业绩效关系

资料来源:徐二明,张晗.企业知识吸收能力与绩效的关系研究[J].管理学报,2008(11):841-848.

产学合作是知识转化的重要形式。但应该看到基础研究与应用转化之间还存在巨大的鸿沟。这说明,企业缺乏与外部科研机构进行长期密切联系的完善体系,严重阻碍了企业与外部组织在新知识、新信息上的沟通与交流,因此,企业通过产学合作知识创新获得绩效的效果不明显。王秀丽等[31](2009)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应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对我国30个省市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大多数省份没有充分利用或低效率利用其创新投入,各地区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效率并未达到与其技术创新能力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各地区应因地制宜地制定产学研合作创新政策,提高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效率。

5.产学合作中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

国内外关于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的研究取得了一些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Matkin[32](1990)指出,技术转移就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国外出现的专利政策与管理,一些研究型公司的资产所有权及其产业链接计划,还有孵化器、科技园等区域经济开发活动的总称;是将来自大学、科研机构或实验室的知识与创新,向私人或公司流动的过程[33](Parker&Zilberman,1993);内向型技术转移一般包括了解、合作、消化以及应用等相互交替作用的四个组成成分[34](Trott,Cordey-Hayes,Seaton,1995);基于知识资产的技术转移又称知识转移,就是将像技术、程序、工艺及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文化等已经被物化的知识资产在不同的组织之间进行转移,包括转移范围、转移方法、知识结构及组织适应能力四个方面。一方面,技术转移是一个高风险的过程,技术转移项目并不能确保获得市场的认同或合理的利润回报[35](Dorf&Worthington,1990),另一方面,技术转移是艰难的传递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识、培训、员工、资源、组织以及激励等要素产生了较为复杂的相互作用[36](Carayannis,Popescu,Sipp,Stewart,2006)。

影响知识与技术转移的障碍在不同的合作方看来是不同的。从大学的角度来看,大学是追求科学精神的场所,许多学者的学术态度、完美主义的科研态度、缺乏实用性、为寻找科学真理而缺乏对现实主义与敌对主义的折中、缺乏对项目周期的时间控制及市场利润率、资产收益率的重视、沟通机制的设立及知识产权、机密性问题[37](Corsten,1987)成为影响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从企业的角度看,市场短期行为、缺乏长期战略预期、缺乏研发能力、缺乏与大学之间的有效沟通、人力资源跟不上、企业家领导艺术与管理艺术缺乏等方面[38][39](Liu,Jiang,2001;Buratti,Penco,2001)则是影响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的关键因素;从政府政策法规的角度看,政府发展战略导向、来自不同政府部门的大学技术转移的科技支持计划、科技扶持政策、技术转移制度环境及相应的制度安排、设计等都是影响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的主要因素。Adam[40](2001)认为产学研合作中,企业要对合作给予从上到下的支持,减少企业内部研究开发组织为保持自身的地位与优势而给产学研合作带来的不便。同时建议高校没有必要屈服于企业和企业内部研发机构的压力,而为其提供辅助研究,并建议高校应间接代收政府或其他企业的应得利益。埃茨科维兹和雷德斯多夫[41](2000)假设,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会有所差异,所选择的创新路径也会有所不同。尽管各个国家都存在大学、产业和政府系统,但是,它们之间的结构关系却不尽相同。据此,他们提出了三重螺旋模型的三个层次分类,以验证他们预先的假设。在这样一个跨越了边界的互动模式中,大学、产业、政府三方的互动共同营造出了一个有利于知识生产与转化的创新环境。大学创建的公司、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政府实验室和学术研究群体,都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中。在雷德斯多夫[42](2005)看来,大学不仅是知识生产与转化的关键,还是知识空间、集聚空间和创新空间得以形成的关键。

薛敏[43](2007)结合国内外技术转移的实践,提出技术供方(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效率评价的五个指标:技术成果转化率和投入产出比、市场与经济的发展、机会成本、人力资本以及政府奖励。这五个指标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分别对技术专利效率进行评价的,转移数量和机会成本指标反映的是技术供方的内部效率,人力资本指标和市场与经济发展指标则主要是从技术接收方以及社会效益的角度来考虑,而政府奖励则来自对外部环境的考虑。其具体指标体系如图1-4所示。

如图1-5所示,Cummings&Teng[44](2003)的研究表明,知识转移成功与否的关键要素在于:参与人员对隐性知识的理解程度;合作双方知识共享的程度以及知识的相似性;知识的流动过程与方式;知识的隐性到显性的外化过程。该研究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只关注了知识转移的单向转播,同时知识特性在该模型中影响比重过大。实际上,影响知识转移的要素不仅仅是知识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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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技术转移效率评价的指标体系

资料来源:薛敏.技术转移效率的评价指标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3): 1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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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知识转移要素模型

资料来源:Cummings J L,Teng B S.Transfering R&D knowledge:the key factors affecting knowledge transfer success[J].Journal of Engineering Technology Management,2003,20:39-68.

如图1-6所示,张力、聂鸣[45](2010)的实证研究表明,产学合作机构的一体化机制、地理位置、合作信任、合作文化差异等要素影响了产学之间的知识转移,而主任学术地位、企业与大学的以往经验、组织规模等要素影响则不够显著。因此,应强化产学合作组织一体化,并构建一系列有助于知识转移的相关机制,合理利用集群效应、知识环境、基础设施、政策法规,培育组织文化,促进知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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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产学合作机构知识转移动力模型

资料来源:张力,聂鸣.产学合作机构知识转移动力模型的实证研究[J].软科学,2010,24(1):27-31.

实践层面上,大学与国家研发实验室的技术转移通过新创公司、特许经营、出版物、会议及合作研发协议等机制[46](Carayannis&Turner,2006),以及除此之外的技术顾问及技术服务供应、交流项目、研发的联合投资、合同研究、科学园、研究园、技术园或孵化器[47](Lee,Win,2004)等机制,成为促进国家与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基础,激励研究中心参与到工业研发活动中去,提供了更为成功的技术转移途径,大学研究中心已经成为工业技术最吸引人的外部来源之一。Carayannis&Turner[46](2006)还根据知识与技术转移过程中的发明发现、专利应用、已执行的技术特许、技术特许产出收入、创业公司及技术版税等六个步骤,构建了基于知识与技术转移过程的美国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有效性度量指标。

大学要实现有效的知识与技术转移,从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的过程与障碍以及促进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的模式、机制、制度以及有效性评价等两方面来看,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假设,其一,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与机制,技术、人才、知识及资本等各类资源能够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使得合作各方能够顺利发挥其自身职能;其二,知识与技术转移是复杂的交互过程,因此,受让方必须具有消化、吸收与再创新能力。

目前西方对于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模式与制度安排已经有一定的研究,但是这方面的研究具有很强的西方特色,我国的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有自己的具体情况。特别是作为技术受让方的企业吸收、消化与创新能力还较弱,致使知识与技术转移的实际效果不尽理想。另一方面,作为转让方的大学市场意识不强,国内关于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模式和制度安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与分析上,而从实践操作的层面分析的较少,这也使得长期以来我国大学知识与技术转移成效不够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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