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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施密特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依附希特勒的德国学者中,声誉最著的要数海德格尔和卡尔·施密特。施氏原在科隆大学教授法学,附凶后转往柏林任教并任职州议会,此外还主持一份重要法学期刊的发行,在当时有“御前法学家”之称。但二氏拥护希特勒、反犹太的言论在当时极轰动而且影响甚巨。施氏则一如既往,认为不反犹太,是无天理。但是施密特认为敌对性是更为本质性的。在施密特的政治学与神学之间显然横亘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卡尔·施密特

在依附希特勒的德国学者中,声誉最著的要数海德格尔和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1889—1985)。抛开他们的不体面的政治立场不谈,思想界对他们两人的学术成就并不讳言。海氏在中国已经颇为人知,甚至成为另类时髦。施氏作为政治学和法学家声名并不多让。近代思想家如法国的雷蒙·阿隆、俄国的Alexander Kojève、犹太学者Jacob Taube等都对他十分重视,后者甚至认为海、施二人可同居当代最重要的思想家之列。

海、施都在1933年成为纳粹党员,海氏作了一年弗赖堡大学的校长。战后颇有一些言论为海氏的附凶开脱,但新的资料显示他自1931年底便对纳粹支持不遗余力。施氏原在科隆大学教授法学,附凶后转往柏林任教并任职州议会,此外还主持一份重要法学期刊的发行,在当时有“御前法学家”之称。由于党内激进分子势力庞大,海、施二人都未能赢得当局的充分信任,他们讲课的课堂上都有党卫队人员出席监视。但二氏拥护希特勒、反犹太的言论在当时极轰动而且影响甚巨。战后二人都不再教书。(法军辖区的行政委员会曾于1945年判决海氏不得任教,后来采纳了雅斯泼尔的意见,规定这项禁令维持到1950年。)二人著作不辍,后来都以高寿去世。(分别活到87和96岁)战后二人提到当年依附希特勒的经历,海氏似乎认为自己是牺牲品,不无伯仁之叹。施氏则一如既往,认为不反犹太,是无天理。对那些1945年以后摇身一变对希特勒吐唾沫的人嗤之以鼻。

施氏的主要理论是人类社会有敌而无友,当然他指的是社会公共的敌人而非个人的敌人。至于“友”,他认为并不是一个原发的概念,“友”无非是只是一种“具有共同的敌人”的关系。人相争既是自然规律,每个社会就必须要有一个最高的统治者来代筹一切。

这些理论常常被人与霍布斯的理论混为一谈,因此常常有人误称施氏为霍布斯主义者。其实二人的思想仅在开头有貌似之处,最后则发展为绝对的对立。霍布斯也讲人秉自自然的敌对关系,也讲人类社会的冲突。因此他认为人类社会需要一个“政治秩序”,一个统治者,来控制敌对性,使其不致爆发为战争。自霍布斯以来,政治学者一贯把战争认为是健康政治状态的丧失,是变态而非常规。但是施密特认为敌对性是更为本质性的。因此一切追求自由化和谋求人类和平的努力都是违背自然的。施密特本人在1938年就写过一本《托马斯·霍布斯政治学说中的〈海怪〉》(英译本于1996年出版并加了副标题:一个政治象征的意义和失验),在那里他彻底澄清了霍布斯和他之间的歧异并作了最反犹太的自白。施氏认为,接受永恒的冲突是报偿一个基督教的政治组织所赐予的一体性的代价,而霍布斯旨在建立一个绝对世俗的政治组织,他的宗教是民间的,即非基督的,他用一个非不朽的、一个人性的神去代替真正的神,因此他的“统治者”不可能是神的意志的执行者。因为神说过“要和你的敌人相争”,这相争是永恒的,一如神是不朽的。

马克·里拉(Mark Lilla)根据近人海因里希·迈耶尔(Heinrich Meier)关于施密特的研究,[1]认为施氏政治思想的根源是神学的。施氏反复把《旧约》中创世纪的记载解释为神性的斗争,此后人间的所有冲突都是这一斗争的再现,这就是人之所以有政治性的由来,而这是神的旨意,是人应得的诅咒。在《旧约》圣经中,该隐与亚伯斗(见《创世记》第四章),以扫与雅各斗,[2]人类全体与撒旦(即引诱夏娃吃苹果的蛇)斗。经文中这样记载说:“耶和华神对蛇说:‘……我又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创世记》第3章第15节)据此,施氏在政治上反对最力的便是自由主义,其次是浪漫主义。自由主义者追求的和平与安全是对神的反叛,而霍布斯是引诱他们的蛇。这一思想的最大受惠者是犹太人,斯宾诺莎就是借霍布斯的东风而大肆宣扬宗教信仰的宽容。浪漫主义者所设想的“新人”不知有神和统治者,沾沾自喜于资产阶级的舒适生活。这样的人生对他来说只是一个空壳。希特勒的集权主义和反犹主义正是他反自由化、反宽容的政治思想在现实社会中最具有亲和力的磁极。

在施密特的政治学与神学之间显然横亘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但他认为这正是世俗哲学的理性推理的界限所在,而乞灵于神的启示却能一苇飞渡。他认为在某个时刻,人所需要的就是单纯地作出抉择,就是定音一锤,在信仰上是这样,在政治上也无二致。正如耶稣在罗马总督彼拉多前受审时,“彼拉多问众人,你们要我释放那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还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众人说巴拉巴。”(《马太福音》27: 17-21)。对于施密特来说,我们(即众人)的政治就是回答“基督或巴拉巴。”[3]

施密特虽然屡屡引“经”为证,但里拉说,他的引“经”据典之论,却和普遍为基督徒(包括他自己)所接受的基督教义相悖。例如在《新约》第一篇《马太福音》中的“登山训”中,就有“虚心的人有福了。……温柔的人有福了。……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这些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基督教最基本的教义。它们显然和施氏引用的《创世记》中的经文大异其趣。施氏不能调和这些歧异,却以此击彼,显然并非明智之举。

里拉和迈耶尔都没有提及,施密特把《创世记》的经文等同为“自然规律”是否无可指摘。在新、旧约之间的鸿沟上也许能架起一座诡辩的桥梁,可是《圣经》与自然规律之间的隔阂要怎样才能消弭呢?

【注释】

[1]里拉特别提到迈耶尔的两本书:《The Lesson of Carl Schmitt》(1998)和《Carl Schmitt and Leo Strauss: The Hidden Dialogue》(1995)。两书都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

[2]二人都是亚当的后裔,是一对双胞胎,在母亲肚子里就已互斗。

[3]巴拉巴是当时的大盗。据同章经文的叙述,总督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众人受祭司长和长老的教唆,都要求释放巴拉巴。于是彼拉多判定耶稣有罪,交给人钉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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