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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学制”与“癸卯学制”对乡土教育的规定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壬寅学制”对于在启蒙教育和小学教育阶段教授历史和地理课程是非常重视的,这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乡土”概念,但“本乡各境”、“本县各境”要求的提出,实际上已经把乡土知识作为教育的一部分内容。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张之洞作为由张百熙荐举的管学大臣主持制定了新的《奏定学堂章程》。另外,小学教育中,从第四年起就不再把乡土内容作为教育要求。

四、“壬寅学制”与“癸卯学制”对乡土教育的规定

光绪二十八年(壬寅,1902)七月,管学大臣张百熙奏上《奏为遵拟学堂章程》(史称《钦定学堂章程》或“壬寅学制”),主体内容为《京师大学堂章程》、《考选入学章程》、《高等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小学堂章程》、《蒙养学堂章程》六个学堂章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学制。它将整个学制分为三段七级。其中,《蒙养学堂章程》和《小学堂章程》规定:“儿童自六岁起受蒙学四年,入寻常小学堂,修业三年。俟各处学堂一律办齐后,无论各色人等,皆应受此七年教育,然后听其任为各项事业。”“儿童入蒙学四年后,以十岁入寻常小学,修业三年,至十三岁入高等小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在全民范围推行现代意义的小学义务教育。当时小学阶段教授的课程中,“史学”、“舆地”两门课是小学必修的两门课程。《寻常小学堂课程门目表》规定:初等小学第一学年,“史学”讲“上古三代之大略”,每周6课时;“舆地”讲“地球大势”,每周4课时。第二学年,“史学”讲“秦汉之大略”,“舆地”讲“本乡各境、本县各境”,两科每周课时和上一年相同。第三学年,“史学”讲“两晋南北朝之大略”,每周6课时;“舆地”讲“本府各境”,每周1课时。《高等小学堂课程门目表》规定:高等小学第一学年,“史学”讲“唐五代之大略”,每周5课时;“舆地”讲“本省各境”,每周4课时。第二学年,“史学”讲“宋、辽、金、元之大略”,“舆地”讲“本国各境”,每周均4课时。第三学年,“史学”讲“明之大略”,每周4课时;“舆地”讲“本国各境”,每周3课时。可见,“壬寅学制”对于在启蒙教育和小学教育阶段教授历史和地理课程是非常重视的,这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乡土”概念,但“本乡各境”、“本县各境”要求的提出,实际上已经把乡土知识作为教育的一部分内容。

表1-1 “壬寅学制”对小学堂史学和舆地课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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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学制”是仿效日本和西方国家制定的学制,由于理解上的偏差,该学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加上清政府仍然对张百熙等人的一些改革措施与做法心存疑虑,于是又加派满族保守派贵胄荣庆任管学大臣,“壬寅学制”颁布后还未及实施即被废止,被另一新的学制取所代之。光绪二十九年(癸卯,1903)十一月,张之洞作为由张百熙荐举的管学大臣主持制定了新的《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新的章程的确更接近科学和符合实际。“设初等小学堂,令凡国民七岁以上者入焉,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以识字之民日多为成效,每星期不得过三十点钟,五年毕业。”“初等小学堂之教授科目凡八,一修身,二读经、讲经,三中国文字,四算术,五历史,六地理,七格致,八体操。此为完全科。”为了保证教育的普及,要求在“乡民贫瘠,师儒稀少”的地方,“另设简易科,其科目凡五,一修身、读经、讲经合为一科(即于讲经时带讲修身),二中国文字科,三历史、地理、格致合为一科,视其师能讲何门即专讲此一门,四算术,五体操。此名为简易科,专为便于贫家儿童不能谋上等生业者而设,使将来毕业后,或有聪颖、有志者尽可于高等小学内补习所缺,仍可进于高等小学堂。”在这个新的学制中,对小学历史、地理科的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

历史,其要义在略举古来圣主贤君重大美善之事,俾知中国文化所由来,及本朝列圣德政,以养国民忠爱之本源。尤当先讲乡土历史,采本境内乡贤、名宦、流寓诸名人之事迹,令人敬师叹慕,增长志气者。为之解说,以动其希贤慕善之心。历史,宜悬历代帝王统系图一幅于壁上,则不劳详说而自能记忆。

地理,其要义在使知今日中国疆域之大略,五洲之图,以养成其爱国之心,兼破其乡曲僻陋之见。尤当先讲乡土有关系之地理,以养成其爱乡土之心。先自学校附近,指示其方向,子午步数多少,道里远近,次及于附近之先贤祠墓,近处山水,间亦带领小学生寻访古迹,为之解说,俾其因故事而记地理,兼及居民之职业,贫富之原因,舟车之交通,特产之生殖,并使认识地图,渐次由近及远,令其凑合木版,分合地图尤善。宜悬本县图、本省图、中国图、东西半球图、五洲图于壁上,每学生各与折叠善图一张,则不烦细讲,而一目了然。

格致,其要义在使知动物、植物、矿物等类之大略形象、质性,并各物与人之关系,以备有益日用生计之用。惟幼龄儿童宜由近而远,当先以乡土格致,就先教室中器具、学校用品,及庭园中动物、植物、矿物(金、石、煤炭等物为矿物),渐次及于附近山林川泽之动物、植物、矿物,为之解说其生活、变化、作用,以动其博识多闻之慕念。

以上三科具体规定见下表:

表1-2 《奏定学堂章程》对初级小学堂史学、地理、格致课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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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星期共有30个课时,以上各科各占1个课时。

由上表可知,为培养儿童的“忠(君)爱(国)之本源”,对乡土教育的要求贯穿于小学一至三年级历史、地理、格致三科教育全过程。鉴于全国各地经济条件与教育基础不同,所设科目较多,师资难觅,《奏定小学堂章程》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落实,清宣统元年(1909)又对章程作了变通:把小学课程设为“完全科”和“简易科”,前者按既定标准开课,后者则把一些课程加以合并,如历史、地理、格致三科“编入文学读本内教之”[33]。另外,小学教育中,从第四年起就不再把乡土内容作为教育要求。但是,乡土课程的确被提到了很高的地位,这既是因为西方国家和日本的小学教育都比较注重乡土知识的灌输,晚清政府也准备在这个方面向西方学习,也是向国民灌输忠君、爱国意识,加强清政府的统治,更是面对外侮,朝野内外一致的爱国主义要求。当时有人就乡土教育的开展背景表达了这种认识:

自罢科举,士不能以浮文进身,而科学尚矣。科学之目甚多,经史、舆地、算术、图画、物理,此其要素也。推而度之,五洲万国各种图籍,汗牛充栋,固非童稚所能骤学,设非有浅近课本为之阶梯,熂不能升堂入室,渐造高明之域。国家于是举行新法,谕天下州县编辑乡土志,殆为小学教育计耳。[34]

编订小学教科书在当时处于模仿和创新的过程,按清政府要求,所有的教材需由编书处检查后方可投入教学,然而,中学以上课本可以统一,但各地乡土教材所记均为本地之事,无法统一编写。所以,编书局向学务处陈述困难说:“中国地大物博,撰辑乡土志,欲使详实无遗,断非本局所能独任,兹谨遵照定章,编成例目,拟恳贵大臣请旨饬下各省督抚,发交各府厅州县。”[35]这个规范后来具体由编书局监督黄绍箕编成,即按照“癸卯学制”的要求编订的《乡土志例目》。这个例目,作为全国编纂乡土教材的指导用书,以学部名义下发各省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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