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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意识与情感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个也可以说是在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发展过程中,以至于信息社会的开始阶段时人们最重要的一个要求是培养和树立起信息意识与情感。指出了一般情感智商的范围及对于人生的意义。也可能会有另外的一种信息技术意识与情感方面的目标。这些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信息存储与传播的安全与畅通,从而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整个社会与国家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因此,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具有守法意识。

7.1.1 信息意识与情感

第一个也可以说是在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发展过程中,以至于信息社会的开始阶段时人们最重要的一个要求是培养和树立起信息意识与情感。丹尼尔·戈尔曼(Daniel Goleman,1995)在其所著《情感智商》一书中说:“情感智商——自我激励、百折不挠;控制冲动、延迟享受;调适情绪、不让焦虑烦恼干扰理性思维;善解人意、充满希望。IQ已有近百年的历史,研究了成千上万的人,但情感智商却是一个很新的概念,尚未有人能确切地断定其差异将如何影响人生历程。不过,现有的资料证实了其强有力的作用,某些时候甚至比IQ更重要。”指出了一般情感智商的范围及对于人生的意义。

作为信息素养的一个重要部分的信息意识,主要包括使用信息技术的态度与兴趣等方面。

1.培养积极的态度是培育信息意识情感的第一步

此外,作为信息技术的使用人员还应具有信息社会中所需要的工作态度与精神的素养。对待信息技术的利用采取积极态度是十分重要的第一步,有了一套信息技术系统以后,不同的态度会产生不同的使用效率。

首先,有没有对于使用信息技术获取信息的一种迫切愿望和进取精神是态度积极不积极的一种表现。有的人把利用信息技术来获取信息作为日常生活的例行事务的一部分,就像现在的知识分子每天需要看看报纸一样,他们每天都要用一用信息技术,具有这种积极态度,使用者才会不遗漏对自己有用的信息,也才能不怕艰难,孜孜不倦地在信息海洋中去搜索自己所要利用的信息。而有的人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使用,那么他们可能会遗漏有用的信息,如果他们疏忽了回复别人发来的信笺,从而有所失礼,进而不清楚他人现在在想些什么,以后又难以继续交换意见与相互帮助。这种不积极的态度就可能使投入了人力、物力设置的信息系统形如虚设,造成极大的浪费。

其次,不断追求自我发展的精神是态度积极的进一步发展。有的人对于信息技术浅尝辄止,例如学会了DOS以后,即使知道了还有Windows用起来更加方便,还是觉得旧的东西用起来十分顺手,学一样新东西太麻烦,而不再愿意往前再发展去试一试,停留在原有水平上;有些人努力去迎接新技术的挑战,不断地学习新工具,做到技术上越来越进步,使用上越来越方便,效益越来越高。实际上,正是因为利用信息技术的各种工作人员在使用信息技术工作中的积极态度与发展精神,投入许多力量去发现与改造,才促进了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

2.信息的财富意识是巩固积极态度的重要支柱

在信息社会中,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源,许多企业的成功发展或是破产倒闭,重要原因之一是他们是否忽视了某些重要信息或者对于信息做了错误的利用。一方面,信息技术的使用者要有一种信息安全意识,了解自己拥有的信息资源是远远比一般软硬件更加珍贵的财富,需要珍惜与保护,也需要与其他人共享,以扩大其影响,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同时也应该知道使用信息技术是需要一定的代价的,关键是如何以合理的代价取得比较有效的成果;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使用者还应该具有信息的可使用意识,也就是说,他们必须了解信息技术是可以利用来获取各种各样的有用信息的,因此要努力去获取信息,而且尽量迅速地利用它们去获得利益,同时也应该知道信息对于自己不是都有用的,因此需要努力去学会选择和判断,放弃那些对于自己没有用的甚至是有害的信息,取得最有用的信息。

进入了信息社会,所有的东西都与信息技术密切相关,而且信息技术系统无处不在,人们从小到大都很自然地接触它们,便没有了神秘感与距离感;而且,人们的所有行为都与信息技术的使用密切相关,它们时时在你的身边,可以说,每天的事情很多都是需要使用信息技术才能做的。因此,其中的有些信息意识(敢用与想用的意识)已经成为人类生活十分自然的一部分,也许不会再存在什么问题了;但是那时候仍然还有对待信息技术的态度是积极还是消极的问题,对信息技术是重视还是不重视的问题,以及全部排斥、全部相信还是能够有理性地利用有价值信息的问题。也可能会有另外的一种信息技术意识与情感方面的目标。

3.守法意识是保障信息传播畅通的前提

法律是规范人类社会的一些共同约束与规定,原来的一些法律主要是针对物质社会制定的。我国在1997年颁布的新《刑法》中,有专门的条目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问题,把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以及其中存储、处理与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等,都定为犯罪行为,国家将对其处以刑事处罚。

这些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信息存储与传播的安全与畅通,从而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整个社会与国家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因此,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具有守法意识。只有具有这些意识,才不会因触犯法律而受到国家的处罚,也才能保障信息存储、信息处理以及信息传播的安全与畅通,最终还是维护了自己的信息获得与利用的安全与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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