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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机构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早期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下面几个类型。湖北巡抚端方于1903年在武昌创办湖北幼稚园,我国第一所学前儿童教育机构正式诞生。癸卯学制第一次用国家学制的形式把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确定下来,把社会学前教育机构的地位固定下来,使蒙养院成为我国最早的学前教育机构。胎儿学校是对胎儿进行教育的专门场所,主要由医务部门管理。有些学前教育机构是托儿所、幼儿园联在一起的,招收出生几个月至6周岁的儿童。

第二节 学前教育机构

一、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由于大机器生产的产生和发展,冲击了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大量小农和手工业者破产、失业,大批妇女为了生活,走出家庭,寻找职业。资产阶级为了获取廉价的劳动力雇佣了大批女工和童工,残酷剥削他们,每天劳动的时间长达十六个小时,致使幼儿无人照顾,流落街头,智力落后,死亡率极高,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在资本主义发展较早的国家,由于社会的需要,一些慈善家、工业家开始创办了幼儿公共教育,从而开创了幼儿社会教育历史

1816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苏格兰的纽兰纳克创办了一所幼儿学校,目的是寻求儿童特别是社会底层家庭儿童的生存、健康和幸福之路,这堪称是欧洲最早的幼儿教育机构。早期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下面几个类型。

(一)早期的学前教育机构类型

1.日托中心

1844年,第一所日托中心在巴黎开设,目的是保护婴幼儿的身体健康,防止死亡。1854年,纽约市的保育室与儿童医院开办了美国第一所日托站,到1897年这样的日托机构大约已有175所。

2.托儿所

第一个托儿所是由麦克米伦姐妹于1911年在英国建立的,她们提出让儿童学习语言、颜色、形状、阅读、书写、算术与科学。早期创办的这些托儿所大约有一半以上都附设在大专院校内。1933年,在经济不景气之时,联邦政府紧急救济署批准建立托儿所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到1938年他们先后为20万贫困儿童提供了良好的照顾和教育机会。

3.幼儿园

1837年,福禄贝尔在德国勃兰根堡开办了一所招收1~7岁儿童的教育机构,1840年命名为幼儿园(Kindergarten)。福禄贝尔尊重儿童,把游戏看做是严肃而有意义的活动,他的思想为以后的幼儿园教育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二)我国第一所幼儿园的诞生

清末“洋务运动”后期,两户总督张之洞宣扬“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倡办新式教育。湖北巡抚端方于1903年在武昌创办湖北幼稚园,我国第一所学前儿童教育机构正式诞生。这所机构的办园方针和方式均采用日本模式,特聘请3名日本女师范生任教。在幼稚园的《章程》上规定,其教育保育任务包括发展身体、开发智能、培养行为习惯三个方面,同时规定招收对象为5~6岁儿童,学期一年,收托时间为每日3小时。开设的科目有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语、手技、唱歌、游戏共7项。入园除饭费外,其他如服装、图书等均由官备。湖北幼稚园后改称为蒙养院,原址现为湖北武昌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1904年,由张之洞、张百熙、容庆合订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其中就包括蒙养院制度。癸卯学制第一次用国家学制的形式把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确定下来,把社会学前教育机构的地位固定下来,使蒙养院成为我国最早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说,癸卯学制所定位的蒙养院,是我国幼儿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里程碑。

二、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目前学前教育机构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胎儿学校

胎儿学校是对胎儿进行教育的专门场所,主要由医务部门管理。胎儿学校招收的对象是孕妇及其丈夫,教育方式是让孕妇对胎儿说话听音乐,适当拍打、抚摸肚皮上的一定部位,使胎儿出生后的学习更容易,发育更正常,同时还可巩固家庭关系。国外胎教学校的产生早于我国。

(二)托儿所

托儿所是对0~3岁的儿童进行教育的专门机构,全天开放。托儿所的儿童按月份或年龄分班,1岁以下的儿童在托小班,1岁以上、2岁以下的儿童入托中班,2岁以上、3岁以下的儿童进托大班。现阶段我国托儿所主要是为1岁以上的儿童服务的,每个班级的儿童数量都较多,往往在30名以上,只有2个保育员照看,且保育员仅受过较少的培训。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托儿所相比,我国托儿所招收的儿童起始年龄稍大,班级规模较大,师生比例偏高,物质设施也较差,保育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均差强人意。

(三)幼儿园

幼儿园是对3~6周岁的儿童进行教育的专门机构,主要由教育部门负责。儿童按年龄分班,小班一般有25名幼儿,中班有30名幼儿,大班有35名幼儿;每班有2名教养员,1名保育员,有的两个班级合用1名保育员;教养员职前需经过专门的幼教师资培训,还要接受在职的学历培训和业务提高训练。如上海市要求幼儿园教师职前要有中专以上的学历,在职要有大专以上的学历,2010年以后,部分教师的学历要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水平。

(四)托幼园所一体化

有些学前教育机构是托儿所、幼儿园联在一起的,招收出生几个月至6周岁的儿童。这种机构主要是由工厂兴办,由厂工会负责管理监督,根据工人上下班时间制定作息制度,解除家长后顾之忧,实行24小时开放。

(五)幼儿班

幼儿班也称学前班,多半建于城镇、农村,附设在小学,作息制度仿照小学进行。幼儿班招收学前一年的儿童,按年龄分班,有的招收学前几年的儿童,混龄编班;每班约40名儿童,由1位教师负责教授各个学科。

(六)儿童福利院

儿童福利院也称儿童教养院,是一种招收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我国的儿童福利院由国家和地方民政部门管理,原则上招收被父母遗弃的0~15岁的残疾儿童,这些儿童按年龄、残疾程度分班。儿童福利院重视锻炼残疾儿童,帮助他们恢复已丧失的机能。

(七)SOS国际儿童村

SOS是SaveOurSoul的简称,意为拯救我们的灵魂,是国际通用的呼救信号。SOS国际儿童村是收养孤儿的国际慈善组织。1949年由奥地利医学博士哥麦纳在维也纳创办,旨在给儿童“母爱”。目前,世界上已有90多个国家建立了250多个国际儿童村。我国于1986年在天津、烟台、武汉等地也建立了儿童村,一切费用由国际儿童村总部提供。儿童村内建有若干个家庭,每个家庭由5~7名孤儿和1位“妈妈”组成。“妈妈”大都是从当地女青年中招聘,年龄在25~38岁之间,经过培训、实习,并与儿童村签订7年合同,履行教育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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