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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民族地区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地区绩效水平聚类情况看,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明显处于落后位次。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分别高出西部地区37.58、9.70个百分点。目前我国各省域及地区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情况,详见表8-7。可见,如何加快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是西部民族地区提高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西部民族地区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体系由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等子系统构成。

(一)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由社会潜在效能指数、社会结构指数、软环境竞争力指数、发展环境竞争力指数等对中观社会信息化具有间接作用的指标项目构成。目前我国各省域及地区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情况,详见表8-6。

表8-6显示,目前我国省域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市,水平最低的为贵州省,二者间的指数值差异为112.40个百分点。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2个省域,占31个省域数的38.71%。若将目前我国省域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具体聚类情况如下。

(1)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20以上)省域: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西藏6个省、市、自治区;

(2)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100~120之间)省域:山西、浙江、山东、辽宁、黑龙江、青海6省;

(3)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80~100之间)省域:福建、内蒙古、河北、四川、重庆、新疆、湖北、陕西、湖南、安徽、河南11省区;

(4)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80以下)省域:海南、云南、吉林、江西、甘肃、宁夏、广西、贵州8省区。

表8-6 各地区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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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2006:255、252;《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07:1563

以上聚类情况表明,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中,有83.33%的省域来自于东部地区,西藏作为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的自治区,能够进入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行列,主要得益于西藏的“软环境竞争力指数”和“发展环境竞争力指数”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的省域中,东部地区、东北地区各占33.33%,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各占16.67%。在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省域中,来自于西部地区的省域占62.50%,来自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的省域各占12.50%,反映出全国目前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省域多数为西部地区。

从地区绩效水平聚类情况看,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明显处于落后位次。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分别高出西部地区37.58、9.70个百分点。

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由于西藏、青海的拉动,略高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但与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其指数值分别低于这两个地区37.33、9.87个百分点。从具体指标项目分析,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间差距最大的是“社会结构指数”——分别低于这两个地区69.91、78.93个百分点;其次是“社会潜在效能指数”——分别低于这两个地区36.10、30.51个百分点。而在“发展环境竞争力指数”、“软环境竞争力指数”等指标上,西部民族地区虽然与东部地区间有着一定的差距,但与其他地区相差无几,甚至还略高于其他地区。由此可见,目前制约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的关键性因素在于:(1)社会结构不合理,城乡社会比重失衡,社会的城市化水平偏低;(2)社会潜在效能相对偏低,进而间接影响信息化效益的发挥。

(二)西部民族地区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由社会保障指数、生活质量指数等对社会信息化具有间接影响作用的指标构成。目前我国各省域及地区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情况,详见表8-7。

由表8-7可知,目前我国省域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市,水平最低的为贵州省,二者间的指数值差异达238.08个百分点。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2个省域,占31个省域数的38.71%。若将目前我国省域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具体聚类情况如下。

表8-7 各地区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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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2006:254;252

(1)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20以上)省域:上海、北京、天津、浙江、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8省区;

(2)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90~120之间)省域:江苏、山东、新疆、福建、河北、山西、陕西、湖北、湖南9省区;

(3)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60~90之间)省域:广东、青海、甘肃、河南、宁夏、江西、广西7省区;

(4)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60以下)省域:重庆、云南、海南、四川、安徽、西藏、贵州7省区。

分析上述聚类情况可知,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中,来自于东部地区的省域占50%,自于东北地区的省域占37.50%,来自于西部地区的省域占12.50%。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省域中,来自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省域分别占44.44%、33.33%、22.22%。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省域中,来自于西部地区的省域占71.43%,来自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省域各占14.29%。

从各大地区的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看,西部地区处于最落后位次——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70.79、68.70个百分点。

由表8-7还可以看出,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相差无几,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间的差距则很明显——其指数值分别低于这两个地区72.48、70.39个百分点,与中部地区间的差距为8.38个百分点。从具体指标项目看,西部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间差距最大的项目是“社会保障指数”——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66.91、122.40个百分点,低于中部地区11.03个百分点。可见,如何加快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是西部民族地区提高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三)西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由人口发展指数、劳动者素质综合指标等对社会信息化具有间接影响作用的指标构成。目前我国各省域及地区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情况,详见表8-8。

表8-8 各地区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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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2006:252;《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07:各省、市、自治区创新能力综合指标表

表8-8显示,目前我国省域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最高的是北京市,水平最低的为青海省,二者间的指数值差异为149.03个百分点。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1个省域,占31个省域数的35.48%。若将目前我国省域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具体聚类情况如下。

(1)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20以上)省域:北京、上海、天津、辽宁4省市;

(2)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100~120之间)省域:陕西、吉林、黑龙江、浙江、广东、江苏、湖北7省;

(3)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80~100之间)省域:山西、河北、重庆、湖南、内蒙古、新疆、四川、海南、山东、河南、江西、福建、广西、甘肃、安徽15个省、市、自治区;

(4)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80以下)省域:宁夏、贵州、云南、西藏、青海5省区。

分析以上聚类情况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集中在东部地区的三个特大城市和东北地区的领头羊——辽宁省,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省域中,有42.86%的省域来自于东部地区,28.57%的省域来自于东北地区,来自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省域各占14.29%,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省域则全部为西部民族地区的省区。

从各大地区的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看,西部地区处于最落后位次——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33.19、31.97、6.57个百分点。

表8-8还显示,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的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居于全国最落后位次——其指数值低于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38.82和37.60个百分点,低于中部地区12.20个百分点,低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5.63个百分点。就具体指标项目而言,西部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间差距最大的是“人口发展指数”——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49.97、64.80、30.82个百分点。可见,如何有效提高人口发展质量,同样也是西部民族地区提高社会信息化绩效亟待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之一。

(四)西部民族地区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测评

表8-9 各地区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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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由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等一系列对社会信息化具有中观间接影响作用的指标,通过一定的权重综合构成。目前我国各省域及地区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情况,详见表8-9、图8-3、图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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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 各省域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值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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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4 各地区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值

由表8-9、图8-3可知,目前我国省域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市,水平最低的是贵州省,二者间的指数值差异为144.05个百分点。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指数值的有12个省域,占31个省域数的38.71%。若将目前我国省域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一般水平、低水平四个档次,则具体聚类情况如下。

(1)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指数值在120以上)省域:上海、北京、天津、浙江、辽宁5省市;

(2)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指数值在100~120之间)省域:黑龙江、江苏、广东、吉林、山西、山东、内蒙古7省区;

(3)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一般水平(指数值在80~100之间)省域:陕西、河北、福建、新疆、湖北、湖南、重庆7省区;

(4)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指数值在80以下)省域:西藏、四川、青海、河南、甘肃、海南、江西、安徽、广西、宁夏、云南、贵州12省区。

上述聚类情况表明,目前我国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高水平省域80%来自于东部地区发达城市及省份,20%来自于东北地区。在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较高水平省域中,有42.86%的省域来自于东部地区,28.57%的省域来自于东北地区,来自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各占14.29%。在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低水平省域中,有66.67%的省域来自于西部地区,25%的省域来自于中部地区,8.33%的省域来自于东部地区。反映出大多数西部省份的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还处于低水平之列。

由表8-9、图8-4可知,目前在我国四大地区中,中、西部地区的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明显低于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其中又以西部地区为最低——其指数值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46.22、34.08个百分点。

从西部民族地区的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现状来看,其与全国其他地区间的差距最为突出——其指数值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48.49、36.35个百分点。从中观社会信息化的主要领域分析看,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间差距最大的是“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分别低于这两个地区72.48、70.39个百分点;其次是“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38.82、37.60个百分点;再次是“社会环境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分别低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37.75、9.87个百分点。而在“社会保障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的具体项目中,西部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差距最大的是“社会保障指数”,在“人力资源领域中观信息化间接绩效指数”的具体项目中,西部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差距最大的是“人口发展指数”。由此,我们认为,目前制约西部民族地区中观社会信息化间接绩效水平的关键因素为:社会保障整体水平和人口发展整体水平偏低,进而间接影响该地区信息资源、信息技术的利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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