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第二学年,除读本文法仍适用混合教学方法外,得固定一小时,专属教授书法,俾使教员得以随时指导学生书写之姿势。
北平成达师范学校课程暂行标准——回文
第一 目 标
一、使学生能运用切于日常之浅近回文。
二、使学生能从回文方面发展其发表能力。
三、使学生从回文方面藉重回教理论充实吾国文化。
四、使学生能听并能说社会上,宗教上普通应用之回文。
五、使学生养成阅读回文书籍,报纸,杂志之能力及增加其兴趣。
六、使学生从回文方面养成往来公私文书能力。
七、使学生从回文方面而增加其研究学术,宗教理论。及各国回教状况,与吾国西北问题之兴趣。
八、使学生从回文的文法上,修辞上,认识古兰,与圣训之价值。
第二 时间支配
一、第一二学年:每周七小时。
第三四学年:每周六小时。
第五学年:每周五小时。
第六学年:每周四小时。
二、第一学年,适用混合教学方法,每周时间,不得分某几小时专属读本,某几小时专属书法。
三、第二学年,除读本文法仍适用混合教学方法外,得固定一小时,专属教授书法,俾使教员得以随时指导学生书写之姿势。
四、第三四学年,每周得以三小时专授读本,三小时专授文法。
五、第五学年:每周得以二小时专授读本,三小时专授文法。
六、第六学年:每周得以二小时授读本,二小时授修辞学。
(未完)
摘自《成师月刊》1935年 第2卷 第1期 第19-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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