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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与“书籍”考释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人有时将“书籍”一词径称为“书”。这似乎看来“书籍”与“书”的含义相同,然细作考察就会发现,在古代,“书”的含义并不完全代表“书籍”。秦并天下后,“命书”改称“诏书”、“制书”。“报书”是对来文予以答复的文书称谓。“举书”乃检举违法违纪现象的书。“爰书”,为司法笔录文书,其范畴包括原告、被告、证人言辞及现场情况的记录等。“奏谳书”,是有关疑难案件的报告书。两处的“书”均指书信。

“书”、“籍”与“书籍”考释

赵兰香

【摘 要】“书”与“籍”最早作为单音词使用,其字义不完全相同,但由于二者都包含了文书簿籍和经籍图书,因此可以同义互训、同义连用,由单音词而逐步发展为并列式双音合成词。“书”和“籍”作为合成词连用,其含义比之各自独立的意思范围缩小。由古代的“书”、“籍”发展演变到今日“书籍”,其制作材料、装帧技术、成书技术逐步成熟。

【关键词】书 籍 书籍 考释

现代人有时将“书籍”一词径称为“书”。这似乎看来“书籍”与“书”的含义相同,然细作考察就会发现,在古代,“书”的含义并不完全代表“书籍”。考之古人论著,可看出“书”大致有以下几层意思:

一、用作动词,书写。《说文》:“书,箸也,箸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此处,“竹”指以竹为材料的“竹简”;“帛”指写在丝帛之上的“帛书”。《说文通训定声》:“作书,上古以刀录于竹若木,中古以漆书于帛,后世以墨书于纸。”如此,在竹简、丝帛、纸张上书写文字均称“书”。《史记·陈涉世家》也言:“乃丹书帛曰‘陈胜王’。”

二、指经籍图书。《史记·礼书索隐》:“书者,五经六籍总名也。”“经”指以《诗》、《书》、《礼》、《易》、《春秋》为主的儒家经典。“经籍”以《隋书·经籍志》的内容可知是以经、史、子、集为主的古代图书。

三、指文书。古代的书既有传世典籍,又有文书档案。古代文书据其内容又有多种称谓,如:命书、诏书、制书、请诏书、扁书、报书、檄书、举书、变事书、爰书、奏谳书、自言书、写移书等。

秦并天下之前,王室文书称“命书”,其授受、传递有一定之规,《秦简·秦律十八种》:“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毕,勿敢留,留者以律论之。”秦并天下后,“命书”改称“诏书”、“制书”。“诏书”是皇帝常用的命令文书,用来处理常规行政事务。《独断》云:“诏书者,诏,诰也,有三品,其文曰:‘告某官,官如故事,是为诏书’。”“制书”是皇室处理涉及制度法规等重要事项时所用的文书,《独断》云:“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

“请诏书”,是请求皇帝就有关问题做批复的报告书。此类书首常有“昧死言”,“昧死奏”之句,末云:“稽首以闻”或“稽首请”之句。

“扁书”是写在版匾上的书,通常是指诏书律令或其他需要告谕民或众的重要文书的终端公布形式,相当于今之布告。《说文》:“扁,署也,从户册,户册者,署门户之文也。”陈磐先生考证:“册即简策,简策之文之悬于门户者,皆可以扁称之”,汉代凡诏令书教之等须使吏民周知者,每署书木版,悬乡市里门亭县见处。”[1]如:“五月甲戌,居延都尉德、库丞登兼行丞事下库、城仓……用者。书到,令长丞尉明白大扁书乡市里门亭县见。”这是居延都尉府向其下属发的一份文书,并要求属下将文告悬挂在乡市里门亭,让民众知晓。(《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39.13)[2]

“报书”是对来文予以答复的文书称谓。《广雅·释诂》曰:“报,复也。”《汉书·淮南王传》言:“淮南王安为人好书……每为报书及赐,常召司马相如等视草乃遣。”

檄书也是古代文书的一种,文气急切,说理透彻,具有较强的劝说、训诫与警示作用。檄文的功用,大致有六。一为讨敌,如《三国演义》有陈琳作“讨曹操檄”。二为威敌,《后汉书·耿恭传》言耿恭:“移檄乌孙,示汉威德。”三为征召,《史记·申屠嘉列传》说申屠嘉“为檄召邓通”。四为晓谕,如司马相如“谕巴、蜀檄”。五为辟吏,《资治通鉴·肃宗孝章皇帝上》说庐江毛义接府檄后,“捧檄而入,喜动颜色,后义母死,征辟皆不至”。六为激迎,《释名》:“檄,激也,下官所以激迎其上之文书也。”

“举书”乃检举违法违纪现象的书。居延汉简提到:“阳朔三年,十二月壬辰朔癸巳。第十七侯长庆敢言之,官移府举书曰:‘十一月丙寅渠镔庭燧以日出举坞上一表一口,下铺五分通府。府去镔庭燧百五十二里二百’”(《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8.1)。此简为居延都尉府第十七侯长庆检举镔庭燧长延时上报塞上工作的检举书。

“变事书”,是直书朝廷的紧急报告书。如“肩水侯官令史泺得敬老里公乘粪土臣熹昧死再拜,上言变事书”。此为肩水侯官令史熹向朝廷发的变事书(《居延汉简释文合校》387.12)。

“爰书”,为司法笔录文书,其范畴包括原告、被告、证人言辞及现场情况的记录等。《史记·张汤传》:“传爰书,讯鞫论报。”苏林曰:“谓传囚也。爰,易也,以此书易其辞处。”韦昭曰:“爰,换也。古者重刑,嫌有爱恶,故移换狱书使他官考实之,故曰传爰书也。”

“奏谳书”,是有关疑难案件的报告书。“谳”,指疑难案件,《汉书·刑法志》:“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之,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传所当比律令以闻。”

“写移书”,是誊写后使之运行的书,相当于传抄本。如:“五月丙寅,居延都尉德、库守丞常乐兼行丞事,谓甲渠塞侯,写移书太守府,如律令/掾定守卒史奉亲”。(《居延新简》EPT51.190A)[3]

四、指六书。《说文通训定声》引《周礼·保氏·五》曰:“六书,按象形、指事、会意、谐声(形声)、转注、假借也。”

五、代指《尚书》。《诗》、《书》、《礼》、《易》、《春秋》都是古代的儒学著作,书即为《尚书》。

六、指书信。《木兰诗》:“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古诗《春望》:“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两处的“书”均指书信。

七、指书法。如《墨池记》:“羲之尝慕张芝临池学书。”

“籍”与“书”相比,其意既有相近的方面,又有相异的解释。“籍”,在古代也有几层意思:

一、指簿籍文书。《说文》:“籍,簿也。”《史记·梁孝王世家》著引“籍,正义谓名簿也”。簿,指账簿,《周礼·冢宰·司书》:“司书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九职、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图,以周知入出百物,以叙其财,受其币,使入于职币。”郑玄注:“叙犹比次也,谓钩考其财币所给,及其馀见,为之簿书”。贾公彦疏:“司书明知叙其财者,所给馀官余不尽者,即以余见为之簿书,拟与司会钩考之。”此所云簿书显然为账簿。《说文》以簿训籍,说明二者功能相类。《释名·释书契》:“籍,籍也,所以籍疏人民户口也。”《文心雕龙·书记》:“是以总领黎庶,则有谱、籍、簿、录……籍者,借也。岁借民力,条之于版。”由此看来,簿、籍虽同指账簿,但簿以财物为中心,籍以人为核心。籍由于以人为中心,故可称为名籍。居延汉简中,此类例子甚多,比如有专门记载士卒名单的“卒名籍”、给官吏和士卒发放粮食的“廪名籍”、支付官吏俸禄的“吏奉赋名籍”、补缺官吏的“吏除代名籍”、记录官吏劳绩的“功劳墨将明籍”、逐日登录戍卒勤务的“卒日作籍”等等。以下所举为甲渠侯长记录所辖渠内燧长工作时擅自离岗的“不在署名籍”。

甲渠第廿七燧长张德不在署《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94.7

甲渠第卅五燧长王常不在署《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06.16

甲渠万岁燧长刑齐不在署《居延汉简释文合校》8.6

二、指经籍图书。《周礼》:“大司马乃以九畿之籍”,注:“籍,其礼差之书也”;“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注:“名位尊卑之书”;“左成二传,非礼也,勿籍”,注:“书也。”《东京赋》:“盖六籍所不能谈”。注:“六经也。”《荀子》:“儒效履,天下之籍”。注:“图书也”。

三、指假借。《汉书·霍光传》:注,“籍,借也”。伪《尚书》孔安国序:“由是文籍生焉。”疏:“籍者,借也,借此简书以记录政事”。

由上看出,“书”与“籍”最早作为单音词使用,其字义不完全相同,但二者都包含了文书簿籍和经籍图书,所以古文献中,“籍”可解释为“书”,如《尚书序》曰:“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陆德明《经典释文》曰:“籍,籍书也。”“书”也解释为“籍”。《一切经音义》中“经书”条下的解释为“书,亦籍也”。由于古代的户口名籍要写在简策、帛书上,所以,“籍”又可引申为“书籍”。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对“籍”解释说:“凡著于竹帛谓之书。”这样,“书”与“籍”因为同义互训、同义连用,由单音词而逐步发展为并列式双音合成词。《文选班固〈答宾戏〉》言:“刘向司籍,辨章旧闻”。唐人李善注释说:“籍,书籍也。”

“书”与“籍”作为单音词来说,其字义都包含了文书簿籍和经籍图书,但并列式合成词“书籍”一词的含义似乎只包括经籍图书类。如《资治通鉴·卷七·始皇帝下》秦始皇三十四年,“魏人陈馀谓孔鲋曰:‘秦将灭先王之籍,而子为书籍之主,其危哉’”。此处“书籍”一词指秦始皇下令焚毁的以《诗》、《书》为主的儒家经籍。《宋史·艺文志》宋真宗赵恒时,崇文阁火灾,帝“命重写书籍,选官详覆校勘”。根据《宋史》所举书目,书籍也是指经籍图书。

当代社会,人们对“书籍”的理解更加宽泛。李致忠先生说:“书籍是人们为了传播知识,介绍经验,阐述思想,宣传主张而自觉地以文字写在一定形式的材料上的著作物。”[4]刘国均先生说:“书籍是人们为了传播知识,有意识地用文字写在或印在具有一定形式和制度的材料上的著作物。”[5]二位先生都认为:“书籍和档案共同起源于文字纪录,而档案和文字纪录并非就是书籍”。

古代的“书籍”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其制作材料、装帧技术、成书技术逐步成熟。

古人用文字表达思想、记载事件、表达感情、介绍经验的时候,往往要依附一定的材料。思想借文字以表达,文字必须附在某种物体上。远古的人,差不多在一切可以刻画或书写文字的物体上记事。龟甲、兽骨、陶器、青铜器、石头、木片、竹片、纸都曾是我国先民书写文字的材料。

我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始于商代,现存的文字记录以商代的卜辞为最早。卜辞是商代帝王占卦时的记录,刻在龟甲和兽骨上,所以通常称为“甲骨文”或“甲骨文书”。刻写“甲骨文”的龟甲和兽骨是古代书籍的早期书写材料。

青铜器是铜、锡合金的器皿,其种类有鼎、角、鬲、盂、盘等。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叫“铭”,也叫“金文”,这些带有“铭文”的青铜器也成了古代书籍的载体之一。

许多民族在其开化的初期,都有在石头上刊刻文字的风气,中华民族在上古时代无疑有过这种习惯。《墨子》一书多次提到“著于竹帛,镂于金石”的话,可见在战国初期有在石头上刻文字的传统。刻石的目的是“垂诸久远”。秦始皇统一列国后,曾在多地刻石记功,现在残存的山东琅琊刻石便是其中之一。后汉灵帝熹平四年(公元175年),令当时书法最好的蔡邕会同一些学者把七种儒家经典,《鲁诗》、《尚书》、《周易》、《春秋》、《公羊传》、《仪礼》、《论语》文字刻写在石碑上,立于洛阳太学讲堂门外。后世人称为“熹平石经”。三国魏齐王正始年间,又在洛阳太学刊刻《尚书》,《春秋》,《左传》几部经典。后蜀孟昶广政元年刊刻《孝经》等十几部儒家经典。这些刊刻儒家经典的碑刻是古代书籍的载体形态之一。

竹木简材料是战国至秦汉时期书籍的主要书写材料,用竹制的叫“简”,木制的叫“牍”。《论衡量·量知篇》曰:“截竹为筒,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大者为经,小者为传记。”《说文》:“简,牒也。”《急就篇》颜师古注:“牍,木简也。”

帛书产生于春秋战国之交,《论语》里提到孔子的学生子张在衣带上写字,帛易于书写,幅度可随文字长短截断,幅面广可画图,帛轻便柔软,便于携带。

蔡伦改进造纸术后,纸就逐渐成为书写文字的唯一材料,我们现代人谈论书籍的时候,一定是指以纸为材料的东西。

古代的“书”、“籍”发展到今日书籍的样式,装帧技术经历了简策时代、卷轴时代、册页时代。

简策已初步具备后世书籍的制度和样式。单一的简在写用以前必先缀合若干同长的简而编连成册。《说文》:“编,次简也。”《汉书·张良传》:“出一编书。”师古注:“编,谓联次之也,联简牍以为书,故云一编。”《仪礼·聘礼》:“简据一片而言,策且编连之称。”书籍所用“策”字,其本字应为“册”。古字“册”像简编连之形。《荀子·大略篇》注:“编策为之。”《曲礼·释文》:“策,编简也。”凡此策皆是册。编简为册者,多为丝纶,字或作绳或作编,荀勗《穆天子传》谓汲郡魏冢出土的简策“皆竹简青丝编”。《太平御览》卷六○六引刘向《别传》曰:“《孙子》书以杀青简,编以缥丝绳。”但也有熟牛皮、麻绳的,《史记》云孔子读《易》“韦编三绝”,居延出土的简策皆用麻绳。简策上书写的内容包括文书档案和典籍。居延出土的简策多为屯戍文书,甘肃武威出土有内容比较全面的《仪礼》简。编简有一定的顺序,最前往往是两根空白的简作保护之用叫赘简,赘简背面用以书写书名和篇名,这是后世书籍的封面起源。书的开始是一篇文章的篇名,如果这书包括的文章不止一篇,那就在篇名下另写全书的总名,如《论语·学而第一》,篇名叫小题,书名叫大题。简策的书一般小题在上,大题在下,不止一篇的书往往有目录。古书的目录并不像后世书籍那样有章节题目,而是带有说明的,著者往往把作书意图,著作经过,结合各篇名目次序和内容要旨写成一篇文章叫“自序”,如《汉书》、《史记》。编连的简可以卷为一束,卷起之后赘简背面的字就露在外面了,文章用笔书写。简上页数是后来刊本书页的滥觞,最初乃书手所编写。册已编成,书写页数,目的一是为了顺序易检,二是防止滥编更次不至紊乱,后世的雕版印刷分版刷印,每版注标页数,也为了装订不致误乱页次。简策平日存放是成卷的,编简以最后一简为中轴,有字的一面在内,背在外,收卷如编帘式。

帛书的形式仍是卷子,其上有画或织的界行,相当于简策。界行有红、黑两色,帛书以轴为中心,由左向右卷成一束,为了保存书的起首地方,还在最前面接一块素叫“首”或“img28”。帛书避免了简牍的笨重和幅度限制,但帛贵重价格高,不易向大众普及,纸书的出现弥补了二者的缺陷。

纸书在早期仍是卷子,其将纸张依照文篇长短粘成长幅,两边连轴卷成一束,右端为书首,书首前留下一段空白或粘上一段无子的纸叫“img29”,卷端题有书名。卷轴一般为纸或细木棒,帝王贵族常用象牙、珊瑚、金、玉,img30

往往用绫锦,带用丝织的彩带。卷子书写,每卷起首写篇名,如果一书不止一卷还要写卷次,下面空数字写全书总名,著者姓名。例如六朝写本《抱朴子》的书题作《论仙第二》,下空两格,接写《抱朴子·内篇》,又空一格,写葛洪作,也就是小题在上,大题在下。写本卷子常用红、墨两色分别书写作用不同的字。全书末尾有一行书写抄书人的姓名、年月、地点、写书缘由。敦煌遗书多为此形,所以也称敦煌卷子。

印刷术流行后,书籍制度又起了一次重大变化。卷轴变成册页。册页是目前世界上通行的书籍制度。一本书是由许多印有字迹的纸装订而成。未装订的叫叶(页),装订起来成整体叫册,因而称为册页。册页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梵夹装、蝴蝶装、包背装、线装。

梵夹装也叫经折装,是先将一长幅纸向左右反复折叠成一个长方形的折子,再在前后加上两张硬纸版作为前后封面,因外表极像从印度来的梵文佛经,所以称为梵夹装。

旋风装与梵夹装不同之点仅在于它将梵夹装的前后封面改为一张整纸,以其一端粘于最前页左边,另一端向右包到书背面而粘在最后一页左边,这样使书的首尾粘连在一起,因此在翻到最后一页时可连翻到首页,往复回环如旋风,所以叫旋风装。

蝴蝶装是将印好的散页对折,然后将一叠折叠好的散页用一张整纸顺折缝一边从前包到背后,并将每页折缝逐一粘在包纸中缝部分,再装上硬的封面而成一册,这样的书打开之后整个印叶都呈露眼前,如蝴蝶展翅,因而有蝴蝶装之称。

包背装是把书页背对背折起来使文字露在外面而将书页两边粘在书脊上。这种装订方式基本上和蝴蝶装相同,但文字可连续不断翻阅。

线装从包背装演变而来,把包背装的整封面换成两张半页软封面分置书身前后,并把它连同书身一起打字穿线装订就是线装。线装的书口是最先是用纸捻,而后用线装订。一般打四个孔叫四针眼装,较大的书也用六针眼装。

线装书的出现是我国古代书籍装帧技术发展的最后阶段,清朝中叶以后,我国逐步采用机械化新式装订印刷技术,现代书籍采用新闻纸为材料,单页两面直排印刷,书籍装帧更加精美,翻阅更方便,这都是古代书籍逐步发展形成的结果。

【注释】

[1]李均明、刘军:《简牍文书学》,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

[3]甘肃省文物考古所、甘肃省博物馆等:《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4]李致忠:《中国古代书籍史》,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5]刘国钧:《中国古代书籍史话》,中华书籍出版社196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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