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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运动美感的生理基础及特征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篮球运动美感是人在自身所创造的对象中直观自身的一种心理活动,是奠定在人的生理基础上的。这些特征体现了篮球运动美的本质,也反映了篮球运动的审美规律。因而,篮球运动美感是感觉、触觉器官对于篮球运动美的感受和欣赏。篮球运动美感的生理基础就是感觉、触觉器官的机能,离开了感触觉器官,就不会有篮球运动美感产生。这种物质本体,就是审美生理结构,它是审美心理结构的生理基础,与审美结构相对应,有四个部分。

二、篮球运动美感的生理基础及特征

篮球运动美感是人在自身所创造的对象中直观自身的一种心理活动,是奠定在人的生理基础上的。它和科学意识、道德意识一样,都是实践主体对外部世界的一种反映形式。然而,在实践中,它又是对象世界的一种直接观照。这决定了它具有与科学意识、道德意识相别的一系列特性。因而,篮球运动美感既有人类一般美感的共同特征,又有它自身独特的特点和内容。这些特征体现了篮球运动美的本质,也反映了篮球运动的审美规律。

1.篮球运动美感的生理基础结构

我们创造欣赏篮球运动世界斑斓多彩的美,都需要人体感官作基础。人们是通过视、听、触等感觉器官去对篮球运动员的身体形态、各种形体动作、运动节奏、颜色等刺激进行感受的。马克思在为新亚美利加百科全书写《美学》条目时,也曾把人的情感或感受功能看成是一种天性,也曾说过“美学是确定感受的法则,美是感受的最终目的。”[15]所以,人们常说美与真和善不同,它既不是思维的对象,也不是行为的对象,而是感觉的对象。人是通过感觉器官与对象建立审美关系的。因而,篮球运动美感是感觉、触觉器官对于篮球运动美的感受和欣赏。篮球运动美感的生理基础就是感觉、触觉器官的机能,离开了感触觉器官,就不会有篮球运动美感产生。

在篮球运动审美活动中,人们通过身体的生理结构直接与篮球运动世界建立了心理联系,特别是视、听、触等基本器官,在篮球运动审美活动中起着门户作用。世界著名画家达芬奇说:“眼睛叫做心灵的窗户,它是知解力用来最完美最大量地欣赏自然的无限的作品的主要工具。”美学之父鲍姆嘉滕认为审美是“通过敏锐的感受力使心灵不仅可以凭借外在感官去获得一切美的思维的原材料,而且可以凭借内在感官和最为内在的意愿去测定其他精神能力的变化作用”[16]。视、听、触觉使对象“获得了为感觉而存在的定性”[17],“视觉和对象的关系是用光作媒介而产生的一种纯粹认识性的关系,而光仿佛是一种非物质的物质,也让对象保持它的独立自由,光照耀着事物,使事物显现出来”[18]。人的“耳掌握声音运动的方式和人眼掌握形式的颜色的方式一样,也是认识性的”[19]费尔巴哈特别重视人的感官和感觉的意义,他说,“我自己虽然不是画家,没有亲手产生出美的力量,我却有审美的感觉,审美的理智,所以我才感觉到我外在的美”。他还说,“感官是人和动物共通的,但只有在人身上,感官的感觉从相对的、从属于较低的生活目的本质成为绝对的本质、自我目的、自我享受。只有人,对星星的无目的仰望能够给他以上天的喜悦;只有人,当看到宝石的光辉,如镜的水面,花朵和蝴蝶的色彩时,沉醉于单纯视觉的欢乐;只有人的耳朵听到鸟儿的啭声、金属的铿锵声、溪流的潺潺声、风的飒飒声时,感到狂喜”[20]

审美快感也有生理的条件,它依赖耳目的活动,依赖大脑的记忆及其他意识功能。可见,审美感受是一种主客体互动统一的过程。早在1894年列宁就提倡心理学家“径直研究心理现象的物质本体(神经过程)”[21]。审美是一种心理现象,我们应该研究产生它的“物质本体”。这种物质本体,就是审美生理结构,它是审美心理结构的生理基础,与审美结构相对应,有四个部分。

(1)感觉系统是感知的生理基础

感觉系统:包括外周部分的将各种外界信息,刺激转换为神经脉冲的感受器。

中间部分(即传导部分)包括感觉神经的传入神经和脊髓、脑干丘脑等中枢神经系统。感觉系统的存在,使审美心理结构中的感知环节得以成立。没有感觉系统这个感知的生理基础,感觉是不可能实现的,知觉就更无从谈起。

(2)对外界信息刺激的储存系统是记忆的生理基础

从信息论的观点看:记忆是信息和刺激的储存和回收。现代大脑神经生理学研究表明,暂时或短期记忆信息刺激储存在两侧的海马之中,长期记忆信息“储存于大脑各部位的神经元中”[22],是潜在的意识层次,而被美国心理学家希尔加德称为活跃的“隐蔽观察者”[23]

(3)大脑皮质是思维的生理基础

大脑皮质包括大脑左右半球两个部分。审美活动中的理解、想象分别是两个半球的机能。根据生理学和生物化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的大脑右半球掌管以想象为主要形式的感性直观思维,这种思维不需要语言参与,大脑左半球管理以对事物本质特征进行理解为主要形式的抽象概括思维,这种思维必须借助于语言或其他符号系统。在审美活动中,负责想象的大脑右半球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也不能忽视负责理解的大脑左半球的作用。有科学实验证明:“损害优势大脑半球的39区(角回,高级的视觉联合皮质就在此处),结果造成病人的不能理解语言符号及通过语言符号来表达他自己的思想。可以推想其对理解视觉图像是必不可少的。”[24]

(4)皮质下中枢是情感的生理基础

皮质下中枢,特别是皮质下中枢的“快活中枢”、“痛苦中枢”是审美生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曹日昌主编的《普通心理学》指出:“许多研究已经确证下丘脑在情绪形式中的作用。丘脑的一些核团已被认为是在许多不同种类情绪性和动机性行为中是主要的。”[25]形式快感的物质载体就在下丘脑、边缘系统以及其他部分的快乐中枢、痛苦中枢。美感不同于快感,但是美感是建立在快感的基础上的。所以,美感也离不开以下丘脑、边缘系统为主体的人脑部位。这里要重申,痛苦中枢也是美感的物质基础之一。因为崇高感是带有痛苦的快感,只要有恰当的条件作用,形式痛感就会转化成崇高感。

感觉系统、信息储存系统、大脑皮质、皮质下中枢之间并不是互不联系的。它们通过三条通道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三条通道分别是:

一是在感觉系统与大脑皮质之间存在一种“回路”式的过程。这就是从感觉器官出发,神经脉冲经过特异性传导系统、非特异性传导系统,到达大脑皮质,形成感觉,然后,大脑皮质又对感觉器官进行反馈。这种传入与反馈就是一种“回路”式的过程,把感觉系统与大脑皮质连接在一起。

二是在信息储存系统与大脑皮质之间同样存在着记忆回路,“颞叶等大脑各部分神经元→海马回路→海马→穹隆→下丘脑乳头体→丘脑前核→扣带回路→海马→颞叶等大脑部分神经元”[26]。这条记忆回路,把信息储存系统与大脑皮质之间联系起来。

三是在皮质下中枢与大脑皮质之间也存在着情绪回路,大脑皮质的每一个感觉记忆、观念活动等兴奋“都相应激发了下丘脑中某种形式的冲动,下丘脑的这种冲动又通过植物神经和脑脊髓神经系统,激活内脏组织和骨骼肌肉。从这些躯体内脏系统中反馈回来的冲动,经由网状激活系统,再通过丘脑和边缘系统,返回大脑皮层,从而表现了肌体对最初的刺激的神经反应”[27]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第一,感觉系统、信息储存系统、皮质下中枢(含快活中枢、痛苦中枢)分别通过感觉回路、记忆回路、情绪回路与大脑皮质连接起来,而大脑左右两个半球又通过具有两亿条神经纤维的胼底体连接起来。第二,感觉系统、信息储存系统、皮质下中枢都与大脑皮质相连接,大脑皮质各部分又都与额叶(第三机能联合区)相连接。这样,大脑皮质中的额叶是审美生理结构的核心部分。这个有机整体的核心部分,将各个方面涌来的信息加以汇总,形成意向。正是这个核心部分通过大脑第三机能联合区第一级运动皮质区这一特定部位,将意向导出的运动冲动发往外围,从而作用于自然环境,完成对信息作用的加工与回答。显然,以大脑皮质为核心,通过感觉“回路”、记忆“回路”和情绪“回路”分别联系起来的感觉系统、信息储存系统、大脑皮质、皮质下中枢(快活中枢、痛苦中枢)系统,就是审美生理结构。有了这一精巧复杂的审美生理结构,人就可以在美学意义上与自然环境外界事物建立联系,构建动态与静态结构,并且能够充分满足美感构成的条件特征。

美感构成的条件特征包括:

(1)直觉性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美则凭直觉能力而被认识。”“美的享乐性的特殊性,即在那直接性。”[28]这就是美感的直觉性。审美生理结构中有感觉系统和信息储存系统等组成部分,就可以使其直觉性的特点得以实现。因为有了感觉器官,审美主体就可以感知对象的形象,因为有了与感觉投射中枢相连接的信息储存系统,当生动的形象节奏映入眼帘,或入耳时,审美主体(人)的审美经验才可以被唤起,从而产生愉快的情感的反应,直接形成直觉性美感,使人自己沉浸在审美享受之中。倘若没有信息储存系统,审美主体的审美经验没有地方可以存储,审美经验就不能被唤起,美感的直觉性就不能实现。又由于审美生理结构能够将审美经验作为信息,存储在它的信息储存系统中,形成表象记忆,致使长期审美活动实践中形成的审美习惯,能够变成条件反射。正如《美学十讲》中所说的那样:“在审美活动中对审美对象的形象及其包含的美,通过感官传到大脑后,立即与储存的类似审美对象的形象及其包含的美的信息联系起来,同时加上审美的条件反射,美感就自然地表现为直觉了。”[29]这足以说明,美感直觉性的实现与信息储存系统及记忆是密不可分的。

(2)快感性

凡是美感都要以快感为基础,任何没有快感的美感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审美生理结构中的快活中枢、痛苦中枢的存在,保证着快感的实现。不仅快活中枢的存在有美学意义,痛苦中枢的存在也有美学意义。前面讲过,崇高感是一种带有痛苦感的快感。痛苦中枢产生的痛苦感觉,在恰当的条件和观念的作用下,就可以转化为崇高感。可见,没有快活中枢、痛苦中枢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形式快感,审美快感也就不可能产生。

(3)情感性

我们知道,情感性是美感的又一个特点。审美生理结构中的快活中枢、痛苦中枢的存在,连接大脑皮质与皮质下中枢(包括快活中枢、痛苦中枢)的情绪回路的存在,保证情感性特点得以实现。皮质下中枢的存在,特别是快活中枢的存在,是愉快情绪产生的生理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一切愉快情绪都不会产生。情绪和情感是大脑皮质与皮质下中枢协同活动的结果。没有皮质下中枢,没有快活中枢、痛苦中枢,大脑皮质就没有协同活动的对象,情绪或情感是无法产生的。

另外,作为美感的审美情感总是与观念联系在一起。情绪回路的存在使审美情感联系获得了生理基础。因为大脑皮质产生的兴奋会通过下丘脑激活内脏组织和骨骼肌肉,严和骎先生曾在《医学心理学概论》中说:“从这些躯体——内脏系统中反馈回来的冲动。经由网状激活系统,再通过丘脑和边缘系统,返回大脑皮层,从而表现了机体对最初刺激的神经反应。这种神经生理反应与意识整合时,便产生‘意识的’情绪。”[30]如果最初刺激引起的是快感,那么,所谓“‘意识的’情绪”,就是审美情感。这就表明,没有情绪回路,审美情感是不可能产生的。我们还知道,情绪回路的兴奋传递,主要依赖去甲肾上腺素等神经介质,而去甲肾上腺素主要产生在下丘脑等处。当去甲肾上腺素适度产生,在健康人那里,它对下丘脑交感系统的兴奋是适宜的,经过情绪回路反馈于大脑皮层,与意识相整合时,就会引起人的兴趣、喜悦,也就是引起人的美感。

总而言之,有了以大脑皮质为核心,通过感觉回路、记忆回路、情绪回路三种回路连接起来的感觉系统,信息系统,大脑皮质、皮质下中枢结构系统,审美感受中的直觉性、快感性、情感性才能实现。这个结构就是审美生理结构,我们必须研究它,才能真正地了解审美生理心理结构。

2.篮球运动美感的特征

篮球运动美感作为人们体验的一种极普通的心理活动现象,广泛存在于篮球运动审美实践活动之中。因而,篮球运动美感既具有一般美感的特征,又具有它独有的自身特点和内容。这些特征体现和反映了篮球运动的审美规律。

(1)直觉与理性、社会性的统一

美感的直觉性是历代美学家们所关心的问题。我国最著名的美学家朱光潜先生认为,美学的开山鼻祖鲍姆嘉滕所命名的德文“Acsthetik”一词,也可以翻译为“直觉学”。康德在他的《判断力批判》中也曾断言:“美是不依赖概念而作为一个普遍愉快的对象被表现出来的。”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更是把审美活动看成是一种直觉活动、想象活动,它产生的最后结果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意象,说明了这些历代学者专家对审美特性的一种理解。

所谓美感的直觉性有两个方面含义,第一是直接性的意思,俄国普列汉诺夫说:“审美享受的主要特点是它的直接性。”[31]我国文学家鲁迅先生也曾说过:“功用由理性被认识,但美则凭直感的能力而被认识。享乐着美的时候,虽然几乎并不想到功用,但可由科学的分析而被发现,所以美的享乐的特殊性,即在那直接性。”[32]这就是说,审美活动是要主体在与客体对象直接感受中才能进行的,离开了这种直接感受,审美活动就没法进行,美感也就无法产生。

篮球运动美感的个人直觉性首先是指感受直接性、直观性、形象性,换句话说,篮球运动审美过程自始至终要在具体的、形象的、直接的感受中进行。

平常人们在感受客观的外部世界时,审美活动与一般认知活动是不一样的。当我们掌握一般知识时,其途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我们说篮球是圆的,这个认识的获得,对于篮球运动爱好者和不少民众来说确实来自于直接经验。追根溯源,任何认识都是来自于实践,都是来自于人的直接体验。但从个人感受的角度来说,我们所获得的认识绝大部分来自于间接经验,来自于书本或者别人的口授。审美却不同,美感的产生只能依赖于直接体验。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我们要领略到玫瑰花的美,只能凭借自己的感官去欣赏玫瑰花,而不能靠旁人的传授。狄德罗说郁金香是美的,那是因为狄德罗心中产生了由郁金香引起的美感,倘若我们没有见过郁金香,没有发挥自己的想象力,纵便听到看到了狄德罗的论述,也只是获得“郁金香是美的”的知识,而不能产生由郁金香引起的美感。同样,篮球运动的美感也需要人们去亲自体验。比如1992年在巴塞罗亚举行的第25届奥运会上,美国NBA“梦一队”8场全胜,每场比赛最少胜出对手32分,平均每场胜出对手43.75分,比赛中2分球命中率为77%,罚球命中率有6人为100%,最少的2人也为67%,没有任何对手能在“梦一队”面前一场比赛得分超过85分。与其交过手的古巴队教练说:“‘梦一队’是一支近乎完美的球队!”委内瑞拉队教练说:“‘梦一队’是另一个星球上来的球队。”尽管这些数字被传媒广泛传播与描述,但对于那些没有亲临现场,也没有看过电视转播的人们来说会由此产生篮球运动美感吗?回答是肯定的,不能。因为那惊人的数字只能使人们得到篮球运动是美的事物的认识,而不能产生美感。人们若想获得篮球运动的美感,只有身临其境,或者通过电视、电影直接观赏他们的比赛表演,也正是如此,康德才把欣赏判断称之为“直接判断”。

其次,直觉性的另一层意思是美感体验是直接、的不假思索的。人们在观赏艺术作品时,谁会先想到“自由”、“真”与“善”的种种理论和概念,而后才感觉到美的呢?在日常认识活动过程中,特别是对一些科学的探索和复杂理论问题的探寻中,人们不仅要凭借许多抽象的推理和概念,而且要经过冥思苦想,才能得到科学的真理。篮球运动美感就不同了,人们在观赏篮球运动比赛和表演时,往往都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体会。当看到激烈的身体对抗和奋勇拼搏的壮美情景时,立即会引起丰富的想象,掀起情绪和感情上的浪涛,或称赞,或欣赏,或惋惜。运动员的快速推进,巧妙的配合,魔术般的传球与准确的投篮,铜墙铁壁般的防守,闪电般的进攻显现美的魅力,常常使篮球运动爱好者与观众惊叹不已。篮球运动美感不是通过抽象的概念与理论,而是通过对审美对象的感知,通过对运动动作、技术、战术、思想作风、精神风貌等具体形象的感知而获得。离开了这些具体可感的形象,就没有篮球运动美,也就没有篮球运动美感。

美感的终极结果就是美感的享受,在对篮球运动美的欣赏和创造过程中都是如此这般。美感享受的主要特点是对篮球运动美的享受和自我欣赏相结合,是一种愉悦的精神情感享受。人们在欣赏篮球运动比赛或表演时有深刻的体会。随着篮球比赛的开场,欣赏者仿佛参与了篮球比赛或表演。观众情不自禁发出赞美之声是对运动员的美德、技术美、战术美、身体素质美的肯定,欣赏者发出的叹惜之声则是对运动员的技战术运用不当或裁判有失偏颇判决的警告和否定。

欣赏篮球运动比赛时可以产生喜、乐、爱、悲、激扬等不同的情感,但这些情感和情绪都和愉悦的美感的精神享受相伴随。一次成功的闪电般的快速进攻投篮中的,会使人情绪激昂,赞不绝口,一次诡秘的妙传,会使人大喜过旺,心花怒放,观众得到愉悦和教育,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享受。“美的享受的特殊性即是那直接性”[33],鲁迅先生一语中的,点明了这一道理。因此,非概念性的直觉性是篮球运动美感最明显的特征。表面看来,美感的这种直觉性,好像就是一种纯直觉的东西,好像是由审美对象的形式因素引起的纯感性认识,绝对没有理性认识的东西。其实不然,篮球运动美感不仅仅是感性认识,而且包含着理性认识。因为,这种一闪即逝的美感是人们长期审美经验的积累,是以人们对审美对象早有的思考和理解为基础的,这种直觉是人们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发展起来的高级感受能力,是一种理解以后的更深刻的抽象感觉与认识。“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实际上是经过了理性认识阶段的直觉。”“记得结果却忘记了自己的先前的思想的经过,这就是为何显得直觉的原因。我发现一切直觉都应该这样来理解,人记得最后的结论,却在其时不记及接近它和准备它的全部路程。”[34]因此,篮球运动美感的直觉性特点并不是贬低或抹杀理性,而是有理性因素的。这种理性因素不是依靠概念来表述,而是依靠形象来显现,是融洽、渗透、沉淀在知觉、表象等感性因素之中的,只不过表现得不是那么明显罢了。它不是凭借抽象概念,而是在形象直观中把握对象的本质。正像黑格尔说的那样“在感性直接观照里同时了解本质和概念”,也正如篮球爱好者、球迷对篮球明星非常熟悉,不用看明星球员的面貌,只看他们在球场上走、跑、跳、投的动作和姿态,就能直呼其名。人们对篮球运动比赛之所以如醉如痴,不纯粹是感性的,还包含了对篮球运动在三维空间中强烈对抗的特点、排兵布阵、技战术的认识和理解,这又从另一面说明了篮球运动美感的直觉性特点不是纯粹的感性认识,而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特殊统一。虽然我们说篮球运动美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非概念性的直觉性,但是作为具有理性人的审美直觉,并不完全是单纯的生理反应,不完全是纯感性的,感性中渗透了理性。所以在篮球运动美感这个层面上,一味强调和夸大直觉性或者否认直觉性都是唯心的,片面的。

造成篮球运动美感直觉性特征的原因,人们可以从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两个方面来追寻。从审美客体方面来分析,篮球运动美本身就有形象性的特征,是具体可感的形象。篮球运动美感首先是由人的感官对形象的感知开始,当运动美生动的形象否刺激感官时,就产生了神经冲动,传入神经分支经由中枢神经系统传达到大脑皮质,唤起了审美主体头脑中早已贮存的审美经验“同形同构”,从而产生了愉快的情感反映,就可以不假思索的产生相应的美感,形成美感的直觉性。再从审美主体方面来分析,人是具有自觉意思的高级动物,他不仅仅能去感受周围的世界,还能用大脑去探讨世界的奥秘。“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35]人的思维不外乎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前者是哲学的、科学的思维,是凭借概念,通过判断、推理的方式来进行的一种思维,这种思维在主体的头脑是理智的。形象思维是在具体直观的形象中进行的,主体的情绪有着很大的随意性,并自始至终伴随着强烈的情感活动。篮球运动的审美主体有一种从形象直观中感受世界的能力。并且,审美的普遍性是一种主观的普遍性,它蕴含着普遍的社会内容。篮球运动美感的产生与记忆有关,审美主体的生理心理结构可以将篮球运动实践活动中的审美体验作为信息储存在人的大脑中,形成表象记忆,当审美对象的形象及其包含的美的信息联系起来,就自然而然地表现为直觉了。可见,美感的直觉性是有其生理机制的。神经生理学家约翰说:“我相信心灵包括意识,主观经验的自我概念,自我意识都是十分复杂和适当组织的物质的产物。”“我感兴趣的是精神活动如何转化为主观经验的那些生理历程。”[36]约翰的话提示我们,审美意识、美、美感都是十分复杂和有适当组织物质的产物。

神经活动如何转化为主观经验的生理历程?审美生理心理结构是产生意向的物质结构,表明人在美学意义上的与自然的互动,建立关系和联系的物质结构。这个结构分为审美生理结构、审美心理结构两个部分。审美生理结构是审美心理结构的生理基础。但是,要把直觉能力从大脑中开发出来,还必须经过后天的实践努力。篮球运动美感和审美主体的人之间的联系还表现在不具备审美能力的人不能欣赏美,只有那些拥有大量丰富知识、文化修养和篮球运动审美经验的人,才具有比较高而强的直觉审美水平和能力。篮球运动美感的发展是以篮球运动美的发展为基础。“一件艺术品——任何其他产品也是如此,——创造一个了解艺术而且能够欣赏美的公众”[37],“由此可见,为了一方面把人的感觉加以人化,另一方面创造人的本质和自然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无论在理论方面和实践方面——都是必要的”[38]。因此,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上篮球运动员精彩的表现总能带给社会一种艺术的魅力,为人们搭建丰富的篮球运动欣赏平台。

(2)功利性与非功利的统一

篮球运动美是篮球运动实践的产物,当然具有客观性、社会性。人们在观看欣赏篮球运动美的时候,获得审美感受,形成审美意识,必然带有直接、间接、明显或暗藏的社会功利色彩。社会功利性是指美感中包含着对人类活动有意义、有用的内容,能够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达到“善”的目的。

篮球运动美感作为个人直觉性感觉是无功利性的,这种非功利性表现在许多方面。人们在观赏篮球运动美时,并不带有实用目的,在审美过程中产生强烈的情感体验,并不立即作实际的行动反应。篮球爱好者、球迷们并不一定是为了打篮球才去观看欣赏赛事的,每遇精彩的、高水平的赛事,谁也不愿意保密,互通信息,奔走相告,临场看到精妙处,也不掩盖愉悦,鼓掌欢呼,喜于言表,快乐与人分享。这说明篮球运动美感无关于个人利害关系,是一种毫无自私的社会愉快享乐。然而,这种个人无功利之中,却正好潜藏着社会功利性。只是这种社会功利性经过历史的长期积淀和演变,表现得隐蔽、曲折,常常不被人们觉察罢了。鲁迅先生在评价普列汉诺夫的审美观时说:“社会之人看事物和现象,最初是从功利观点的,到后来才移到审美观点去。在一切人类所以为美的东西,就是于他有用……的东西。功用由理性而被认识,但美则凭直感的能力而被认识。享乐着美的时候,虽然几乎并不想到功用,但可由科学分析而被发现。所以美的享乐的特殊性,即在那直接性,然而美的愉快的根底里,倘不伏着功用,那事物也不见得美了。”[39]鲁迅的这句话相当精要地阐明了美感的直觉性与社会功利性的关系。

如前所述,美感发生的历史与人类起源的历史一样悠久。美感是在原始社会广泛的劳动生产、日常生活、巫术等实用活动中发生的,原始人萌芽状态的美感比较明显地体现着社会功利性。例如原始人猎得了熊、虎、象、大鸟等动物,他们会将熊、虎、象牙、大鸟的羽毛皮、牙齿等佩带在身上,插在头上。在他们看来,佩戴这些大型动物身上的东西,是战胜这些庞然大物的标记,可以显示勇敢、力量和灵巧,谁捕获的动物多,战胜了力量大的动物,谁就是勇士,实用的就是美的。原始的体育项目也是与生产劳动、军事相联系的,石球、弓箭、独木舟等还是与实用需要分不开的。当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之后,随着体育美、篮球运动美的产生而产生了体育美感和篮球运动美感,内容也逐渐由满足实用需要而发展到为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即表现为精神的社会功利性。

原始时代,猎狩、捕鱼是最早的物质生产活动,石球、独木舟、弓箭就是当时的主要生产工具。使用石球、弓箭、独木舟满足生存需要的实践活动,具有明显的社会功利性。以后利用石球、弓前、独木舟进行物质生产活动,逐渐演变为球类游戏和弓箭比赛,就成为精神活动了,目的是为了满足精神上的娱乐需要。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顾拜旦在著名的体育颂中说:“啊!体育,你就是乐趣,想起你,内心充满欢喜,血液循环加剧,思路更加开阔,条理愈加清晰,你可使忧伤的人散心解闷,你可使欢乐的人生活更加甜蜜”,体育审美的功能溢于言表。现代篮球运动是球戏(球类游戏)演变而来的,不用言说,篮球运动的产生是以娱乐为目的,以游戏为基本内容的,人的审美意识一直贯穿始终。因此、篮球运动、体育运动的审美不仅使人获得娱乐和休息,还能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启迪智慧、健全身心、鼓舞斗志、激励人心,这些功能正是人们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

篮球运动美感的社会功利性表现在美感过程中的情感氛围对精神活动的陶冶功能,以及情感力量对实践活动的推动功能两个主要方面。

当审美主体看到篮球运动员为了祖国荣誉而团结战斗、顽强拼搏的感人场面时,不知不觉沉浸在一种健康向上的气氛之中,看到了人的潜能价值和人类的伟大,产生了精神振奋、意气风发、自豪的情感体验,感受到人类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竞争精神,感受到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极乐无穷的情趣,获得了自由创造的喜悦。这种审美体验将转化为促人醒悟,催人奋发的精神力量,推动人们投入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美化人类自身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去。

在世界篮球运动界,埃尔文·约翰逊是美国NBA历史上最高的组织后卫,身高2.06米,他以出神入化的传球被篮球界誉为“魔术师”。现代篮球运动诞生100多年来被巨人统治了90年,直到20世纪80年代约翰逊用他那令人叹服的球艺彻底改变了这一切,他将更多的理念、智慧和技巧带到篮球场上,使这项运动的观赏性、竞争性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并使篮球运动组织后卫发生了一场深远的革命。据说约翰逊从小就喜爱篮球运动,NBA的超级明星都是他崇拜的偶像。他幼时常看电视转播的篮球赛,常常模仿球星们的技术动作,几乎每天清晨,他都在球场上认真努力的练球,下雨天也不休息,在客厅的墙上画上圈圈,用父亲的袜子往圈里投,投中算进一个球。当约翰逊还是一个11岁的幼稚孩子时,他带着崇拜和稚气的面容请贾巴尔签名。十年后,约翰逊以第一轮第一顺位如愿以偿进入湖人队,与贾巴尔同场竞技。约翰逊的技术全面,可以胜任场上任何一个位置,是一位全能型明星,他有着过人的观察能力和直觉意识能力,运球推进速度极快,传球技术变化多端,常常为队友创造十分有利舒畅的进攻机会。特别是他像下盲棋一样,在不看队友的情况下也能将球准确地传出,处理球巧妙而富有创造性。他是一名将激情和理智、表演和实践完善结合起来的革命性组织后卫,不但给队友创造进攻的机会,自己也有犀利的得分能力。约翰逊把积极、热情、活力注入了湖人队,使湖人队转变成一支良好的连续进攻型球队,他接连5次率领湖人队夺得NBA总冠军。不幸的是,1991年约翰逊宣布他已感染艾滋病毒而退出篮坛,举世震惊。然而,约翰逊没有屈服,他以英雄的本色勇敢面对绝症,用自己的坦率和真诚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和理解,他在积极治疗的前提下仍继续参加篮球训练和比赛。1992年他带病参加了美国东西部全明星赛以及引领美国第一支“梦之队”横扫巴塞罗拉,夺得奥运会金牌。1997年3月,经过严格的检查,艾滋病毒在他体内几乎找不到了,他奇迹般地战胜了绝症。约翰逊的成就和刻苦努力,他的正直、坦率和坚强,使他成为世界篮坛的宝贵财富,感染了亿万大众。

篮球运动美就是这样实实在在呼唤着人们的心灵,强化着人们坚强的意志和崇高的感情,提升着人们的思想境界,丰富着人们的精神生活。为什么个人非功利性潜藏着社会功利性呢?在篮球运动审美实践中,人的美感活动一般由两个方面组成:其一是篮球运动中的美感,其二是篮球运动欣赏中的美感。前者是指篮球运动的直接参与者在运动时所获得的审美感受,这种篮球运动美感主要表现在运动员的身上;而后者指的是人们把篮球运动训练、比赛、表演作为审美对象,进行观照和欣赏时所产生的情感体验,这种篮球运动美感主要表现在观赏者的身上。但是,无论是运动中的美感还是观赏中的美感,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总是受到功利二字的影响,都是主体人的审美感受,主体个人总是离不开社会而存在,个人的审美感受总是与一定的政治观点、道德观点和宗教观点相联系,并表现为一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理想。因此个人审美感受通过层层中介总会这样那样地反映一定的时代精神,这也就不难发现其中特定的功利性的内容了。

(3)情感与理智的统一

篮球运动美感的情感性表现在人们在篮球运动审美活动中,总是充满着情感色彩,总是有一定喜乐好恶的情感反应,总是会体验到一种心旷神怡的精神愉悦。这种愉悦体验不是篮球运动员特有,凡是参加体育活动、篮球运动锻炼的人都有。当你在打篮球时,手、脚协调配合,运动出一身热汗,你会感到身体节奏与大自然的节奏浑然一体,“五脏六腑象熨斗熨过,无一处不服帖,三万六千个毛孔,象吃了人参果,无一个毛孔不畅快”[40],而产生丰富的情感和满足感。

何谓情感?简言之,情感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它贯穿于篮球运动美感过程的始终,表现强烈的主观倾向,是审美感受的又一重要特征。审美对象之所以能够使人动情,从根本上讲,是因为人的骨肉血脉里始终存在审美意识的基因,是因为这一对象在感性形式中显现了人的本质力量,潜藏着社会功利目的,因而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愿望。

美感的愉悦性,古今中外的前人都有过深刻的体验和众多的叙说。在我国先秦时期,孔子在齐国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韶乐是歌颂舜继承先王的乐曲,符合孔子仁政的理想,孔子完全沉醉在美感的愉悦之中,竟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一代诗圣杜甫的名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用“花溅泪”、“鸟惊心”来唱出抒发诗人心中感恨之情;清朝的郑板桥用“衡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此小吾曹川县吏,一枝一叶总是情”来抒发他心中关怀民众疾苦的感情。

鲁迅先生强调说:“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41]俄国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也说过,一切美的事物在心中唤起的情感,都是类似我们当着亲爱的人的面前,洋溢于我们心中的那种愉悦。美感总是动情的,“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可见,主体的情感愉悦始终相随于审美过程之中。

情感可以表现为快乐、热爱、无畏、赞美、自豪、光荣,也可以表现为忧伤、仇恨、恐惧、鄙视、卑微等不同的形态。情感态度在篮球运动审美活动中是很突出的,无论是轻盈优美的篮球操韵律,还是扣人心弦的篮球运动赛事,无论是神出鬼没挥臂高扬的妙传动作,还是力压千钧般挥手高举的扣篮,都会引起观众的情感活动,这些都是审美对象这个感染性特点带来的必然效果。

在篮球运动审美过程中产生的精神情感的愉悦,贯穿在审美主体的生理心理活动全过程,也就是说,在感知、想象、体验与认识等主要心理因素活动的整个过程中,情感是贯彻始终的。这种审美情感是在情感体验的推动下,进入想象,融于理智,形成自由统一的心理活动。

在一般美感中,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是分离的,审美对象不可能和审美主体同时获得美感。篮球运动审美过程则不同,审美主体(观众)和审美对象(运动员)同时获得美感,这是篮球运动美感的突出特点。篮球运动审美对象与一般审美对象不同,原因是篮球运动审美对象是人的本质力量在自身的显现,它的产品就是人自身,是自己表现自己。因此,篮球运动员在比赛时,既是审美主体(观众)的审美对象,又是自我欣赏的审美主体。在运动比赛和表演过程中,运动员和观众同时获得美感。我们常常看到,当运动员出色地完成一次巧妙的进攻,或准确的投篮得分时,不仅观众、球迷们掌声雷动,运动员也情不自禁地雀跃欢呼,或握拳挥手,或运动员之间相拥鼓励。当运动员发生攻防等失误时,不仅观众为之惋惜,运动员也感到难受,或皱眉,或摇头,或跺脚,或摊开双手表示遗憾,显然此时,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是融为一体的,他们共同分享成功的欢乐和失误的苦恼。

篮球运动美感这种双重性的特点是由篮球运动美的本质特点所决定的,认识和把握这个特点,对于篮球运动美的创造和欣赏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球迷、观众欣赏篮球运动美,是欣赏一个在球场上奋力拼搏的人,不但欣赏他的运动技艺,而且体味他的思想情感。运动员以内在的精神美、思想美,外在的技术美、战术美、形体动作美的形式显现出美;爱好者、球迷等也以内外统一的标准去进行审美评价,不仅仅从篮球运动比赛表演中获得美的享受,同时也获得一种思想上的鼓舞,精神上的振奋。

运动员作为审美对象,创造的美含有多少审美因素,他感染力的范围和程度如何,都可以直接及时地从观众那里获得信息反馈。观众们的掌声和鼓舞声,可以激励运动员顽强拼杀,乃至超水平发挥;观众的叹息也提醒运动员扬长避短、总结经验。正是由于运动员既是审美对象又是审美主体,能与观众一起直接进行审美评价,从而有利于运动员充分发挥自身创造力和表现力,给人们带来更多美的享受。

总而言之,篮球运动美感是人对自身的肯定和确证,它具有一般美感的共同性,也有自己的独特性。篮球运动美感是一种特殊的意识活动,它不同于科学理论的认识和理智的情感,也不同于一般生理快感,而是包含着丰富的想象、复杂的感情和深刻的理解,是多种心理因素、综合活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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