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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部分的问题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为“研究内容”主要是界定一下经选择确定下来的客观对象范围或主体的探索范围,而“主要观点”或“重要观点”,则表达的是研究者或探索者的自我定位和主观认识。其次,课题报告的陈述要大致理解“研究内容”的基本含义。这一点大致清楚了,就不必将“切入点”或“主要观点”这类,都纳入“研究内容”的部分来陈述。

这一部分与“切入点”部分或“研究对象”部分不同,几乎是没有省略不写的,区别只在于表述的详略不一而已。但写法上似乎也是很随意的,并没有太严格的格式。例如,有的开题报告中,核心概念是作为研究内容的一部分来陈述的,更多的是将研究切入点、重要观点,都作为研究内容的相应部分来陈述,而有的则是分离另列的;还有的开题报告中只是陈述了“主要内容”,而有的报告中不仅有主要内容,在主要内容下又另列出“具体内容”。这表明课题报告的格式并没有太大约束力,也表明这里存在一些认识上的模糊地带,需要适度厘清一下。

就格式和写法来说,首先是写法上的基本格式要稳定下来,不宜各搞一套;其次是执行要严格一点。不然,这种课题研究的开题或结题报告的格式,就太凌乱了。但这个不是这里要议论的主要话题。

就提高认识来说,需要在认识上厘清一下。首先,当然跟格式的设计有关。例如,不少的课题报告中,主要内容部分列出四方面内容:核心概念界定、研究切入点、主要内容或具体内容、主要观点或重要观点。当然,也有的列出三方面或两方面内容的。假如第一种是官方版格式,那么本身就存在逻辑含糊的地方:把“核心概念界定”作为研究内容来看待应该是可以的,但把“研究切入点”作为研究内容看待,则有点小题大做或貌合神离了;把“主要内容”或“具体内容”作为研究内容的要件是必需的,但把“主要观点”或“重要观点”作为研究内容看待,则有反主为客的问题。因为“研究内容”主要是界定一下经选择确定下来的客观对象范围或主体的探索范围,而“主要观点”或“重要观点”,则表达的是研究者或探索者的自我定位和主观认识。因此,格式设计上需要做点必要的调整。

其次,课题报告的陈述要大致理解“研究内容”的基本含义。也就是说,在有主要观点或假设并找到合适切入点的情况下,我们所要探索或研究的大致范围或必要板块;在认识上,也是我们希望搞清楚或搞明白的有限的问题及其环节、范围或板块。确定这样的探索内容,其目的和标准当然是探明因由,提高认识,最终为改进或推进实践,并且又是在研究者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资源约束条件下可能完成的。这一点大致清楚了,就不必将“切入点”或“主要观点”这类,都纳入“研究内容”的部分来陈述。同时,这一点大致清楚了,对分析并陈述研究的主要内容,有了大致的依据和思路。但就这一部分来说,存在着这么一些不足:一是过于简略,二是过于庞大,三是偏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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