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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的组织协调和处理顺序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急救中心领导根据已知灾情和反馈信息,组织并增派救护车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上级卫生机构通知有关医院做好准备。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院前急救系统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统一指挥医疗救护,并与其他救灾系统密切配合。伤员多时应首先检伤,分清轻、重、缓、急后分别处理。按伤情一般分四类,用“红、黄、绿、黑”的“伤标”挂在伤员身上。

(一)紧急出救和准备后援

调度人员或医护人员接到呼救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急救中心汇报。

(二)信息反馈

第一辆救护车或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尽快了解病情,并立即向急救中心汇报。

(三)增派后援和现场指挥

急救中心领导根据已知灾情和反馈信息,组织并增派救护车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上级卫生机构通知有关医院做好准备。

(四)设置现场医疗救护所

救护所担负检伤、分流及就地急救任务。

(五)设置现场医疗指挥所

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院前急救系统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统一指挥医疗救护,并与其他救灾系统密切配合。

(六)检伤

伤员多时应首先检伤,分清轻、重、缓、急后分别处理。按伤情一般分四类,用“红、黄、绿、黑”的“伤标”挂在伤员身上。

四类伤员分别为:

1.重伤员 收缩压<8.0kPa(60mmHg),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脉搏>120/min,或有其他严重外伤体征者,用“红”色伤标。

2.中度伤员 介于轻伤和重伤之间,用“黄”色伤标。

3.轻伤员 生命体征平稳,用“绿”色伤标。

4.死亡 用“黑”色伤标。

(七)伤员分流

1.专科伤员 如大面积烧伤,颅脑外伤,四肢骨折,胸外伤、颌面外伤,化学中毒等伤员直接送专科医院或综合大医院。

2.重伤员 就近送往技术力量强的二级以上医院。

3.轻、中度伤员 就近送往各级医疗网点。

4.死亡者 就地等待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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