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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监督检查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当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对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检查投人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并通过消防监督业务档案核查法律文书的真实性。

(一)检查准备

1.了解拟检查单位情况

查阅拟检查单位有关台账或档案资料,了解单位的地址、建筑、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管理及以往消防监督检查等情况。

2.准备监督检查文书和器材

准备好《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以及实施监督检查所需要的器材和消防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二)现场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1.检查的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人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0)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当检查: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2.检查的要求

(1)涉及上述检查内容的项目必须逐项实施抽查,不得有选择地抽查部分项目;

(2)抽查的数量和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能全面反映被检查单位建筑物整体的消防安全状况。

3.检查的方法

实施检查时,应根据不同的检查内容,分别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功能测试、询问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中涉及到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检查其配置、外观、运行(显示)状态等。

(1)建筑、场所合法性检查

应当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对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检查投人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并通过消防监督业务档案核查法律文书的真实性。

(2)室内装修材料检查

①对提交的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和出厂合格证进行核实;

②对没有证明文件和出厂合格证的,现场取样后送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防火性能检测。

(3)建筑物或者场所使用情况检查

主要对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载明的使用性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人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载明的使用性质,核对当前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相符。

(4)消防安全制度检查

主要检查单位是否建立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等。

(5)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检查

①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有组织机构,火情报告及处置程序,人员疏散组织程序及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及措施,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及措施等内容,查看单位组织消防演练记录;

②随机设定火情,要求单位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检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确定情况及熟悉预案情况。

(6)消防设施、器材检查

①检查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验和维修保养记录,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的记录。检测记录由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出具,还应当核查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的资质、资格。

②在消防控制室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和联动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测试消防电话通话情况。在消防水泵房启、停消防水泵,测试运行情况。

③现场抽查核实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根据被检查单位建筑的层数和面积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确定抽查消防设施、器材的项目及数量: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选择不同楼层或者防火分区进行抽查。

对抽查到的楼层或者防火分区,至少抽查三个探测器进行火灾报警、故障报警、火灾优先功能试验,至少抽查一处手动报警器进行动作试验,核查消防控制室控制设备对报警、故障信号的显示情况,联动控制设施动作显示情况;至少抽查一处消防电话插孔,测试通话情况。

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每个湿式报警阀,查看报警阀主件是否完整,前后阀门的开启状态,进行放水测试,核查压力开关和水力警铃报警情况;在每个湿式报警阀控制范围的最不利点进行末端试水,检查水压和流量情况,核查消防控制室的信号显示和消防水泵的联动启动情况。

c.气体灭火系统:检查气瓶间的气瓶重量、压力显示以及开关装置开启情况。

d.泡沫灭火系统:检查泡沫泵房,启动水泵;检查泡沫液种类、数量及有效期;检查泡沫产生设施工作运行状态。

e.防排烟系统:用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风机,抽查送风口、排烟口开启情况,核查消防控制室的信号显示情况。

f.防火卷帘:至少抽查一个楼层或者一个防火分区的卷帘门,用自动和手动方式进行启动、停止测试,核查消防控制室的信号显示情况。

g.室内消火栓:在每个分区的最不利点抽查一处室内消火栓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压和流量情况,按启泵按钮,核查消防控制室启泵信号显示情况。

h.室外消火栓:至少抽查一处室外消火栓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压和水量情况。

i.水泵接合器:查看标识的供水系统类型及供水范围等情况。

j.疏散设施:抽查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常闭状态及自闭功能情况;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人的疏散门不用任何工具能否从内部开启,是否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常开防火门的启闭状态在消防控制室的显示情况;在不同楼层或防火分区至少抽查三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k.消防水池:查看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储水情况,消防水箱出水管阀门开启状态。

l.灭火器:至少抽查三个点配备的灭火器,检查灭火器的选型、压力情况。

m.其他消防设施的检查方法参照上述要点抽查。

检查完毕,应当将所抽查消防设施、器材的项目、数量、地点等情况详细填写在记录表中;如无法依照前款项目进行抽查的,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7)疏散通道、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检查

①根据被检查单位建筑层数和面积,现场抽查至少一个楼层或者一个防火分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②检查建筑物周围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以及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8)防火检查、巡查情况检查

主要检查单位开展防火检查的记录,查看检查时间、内容和整改火灾隐患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情况的检查,主要检查每日防火巡查记录,看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频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是否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是否开展夜间巡查。

(9)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检查

①要求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操作,查看操作是否熟练;

②检查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和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③随机抽问职工,检查职工是否掌握查改本岗位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对人员密集场所的职工,还应当抽查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10)持证上岗情况检查

主要检查核实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11)对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的检查

主要检查单位定期对电器线路、燃气管路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的记录,或者检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2)对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情况的检查

对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检查其是否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要求。

(13)消防档案检查

①检查单位的消防档案是否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实行统一保管。

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是否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③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包括: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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