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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乡村旅游的投资模式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乡村旅游的发展,同样依赖于乡村旅游投资的不断增加,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农科村的“农家乐”,不只是旅游形式上的创新,它是在花木生产基地上嫁接起来的旅游。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给本国或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政府规划指导下,采取各种措施,给予乡村旅游开发积极的引导和支持。政府的旅游投资主要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旅游发展的需要。

旅游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内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把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到发展项目之中,以获取比其投入资金数量更大的产出。旅游投资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综合性、连续性、敏感性、投资回收的不确定性等特点。乡村旅游的发展,同样依赖于乡村旅游投资的不断增加,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乡村旅游的发展,虽然是以当地自然资源、农业资源、农业市场及当地民俗为基础,但是景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设施建设和市场营销等都需要一定的资金,然而,由于农民的积累有限,只靠单个的农户不可能有更多资金投入,因此,资金缺乏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激发了旅游经济的活力,各方投资旅游业的热情不断高涨,根据不同的融资渠道,即旅游资金的来源方式和环节,乡村旅游的投资模式通常可分为以下4种:农户自主投资、政府主导支持、外来投资和多方合作经营。

7.1.1 农户自主投资

农户自主投资是指农民个体或集体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乡村旅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并由此取得相应的收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规定了各主体的自主投资地位,实施“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自主投资政策的实施,极大地带动了乡村旅游自主投资的发展。以农民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开办农家旅馆、餐馆,出售农副产品、手工艺品和旅游小商品,具有投资少、经营灵活,农业生产与旅游服务可以兼顾的特点,是农民开发旅游的行之有效的方式。随着资本的积累和经营的改善,有些个体旅游经营户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优秀的旅游企业经营者。

【案例链接】

中国农家乐第一家

投资主体:徐纪元

经营方式:家庭经营

经营项目:特色农家乐园——徐家大院

起步时间:20世纪80年代中期

距成都市约20千米的农科村,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办起了“农家乐”,掘取了乡村旅游经济的“第一桶金”。农科村的“农家乐”,不只是旅游形式上的创新,它是在花木生产基地上嫁接起来的旅游。20多年来,随着农家乐规模的不断扩大,这里早就变成了一个整体的“农家乐村”,成为全国农家乐的发源地,也是全国最早、最为有名的“农家乐村”。

57岁的徐纪元,作为农科村发展农家乐的第一人,也可以说是全中国发展农家乐的第一人。1983年初,他投入了160元钱在地里栽培了3亩(1亩=666.67平方米)花木,开始在自己家房前屋后种植花卉苗木向城市销售,在自家周围逐步形成了一个优美的花卉园林庭院,吸引了许多人前来参观、洽谈。1986年,他投资建了10多间小青瓦房,外地游客组织人来游览,徐纪元提供简单的接待。在这之后有了一点本钱,在扩大苗圃的同时,开始认真经营农家乐。几年过后,生意开始步入良性循环。徐纪元的农家乐名气越来越大,现如今,徐家大院被誉为四星级乡村酒店。

徐家大院作为旅游接待的三代房舍,凝固着农科村农家乐20多年的历史,集中展现了农民把经营农家乐作为致富的捷径。整个大院由川西特色的农家平房与仿古小楼构成,大院中套着数个小院。除庭院外,园林面积百亩有余,以种植花卉和黄桷树等绿化风景树为主,小径通幽,园林建筑别具匠心,楹联匾牌比比皆是,翰墨飘香,文化氛围浓郁,游客们可以在这里赏花、品茶、下棋打牌、品尝农家餐、做农事等,体验多种自娱自乐、其乐融融的休闲活动。

(资料来源:《天府早报》,2006—06—12.)

7.1.2 政府主导投资

乡村旅游的发展资金来源渠道虽然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但在资金来源总量中,当前国家投资扶持仍然是最主要的来源渠道。我国乡村旅游起步较晚,尚处在初期阶段,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如旅游设施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市场秩序的维护、行业标准的确立等,这些工作必须由政府来支持和推动,离开了政府的主导,乡村旅游发展必然是矛盾重重,举步维艰。

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给本国或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政府规划指导下,采取各种措施,给予乡村旅游开发积极的引导和支持。这也是相当多的国家和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初始阶段采取的主要模式,即把乡村旅游作为政治任务或公益事业来发展,把社会效益(如扶贫、增加就业等)放在经济效益之上,其典型特征就是政府参与规划、经营、管理与推销等活动,发展乡村旅游被视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和首要目标。

政府的旅游投资主要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旅游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的乡村旅游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多的旅游基础设施需要完善,而这些设施的建设需要数额巨大的投资,在当前形势下,政府的旅游投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政府在乡村旅游投资中主要发挥引导和指导作用,国内的公司企业和外资在我国乡村旅游投资中将逐步扮演主要角色,起主导作用。

【案例链接】

山东潍坊市寿光菜乡生态旅游园

投资主体:寿光政府

经营项目:蔬菜旅游——生态农业博览园

起步时间:20世纪80年代

“寿光蔬菜”让农村老百姓发财,给城市居民带来“绿色蔬菜”。在这之后,寿光政府采取反租倒包、招标承包、使用权拍卖等方式,依托龙头企业、技术能人、涉农部门等创办农业园区,鼓励农民以技术、资金等入股,激活各生产要素、集聚各类资本,大力发展融种养加、贸工农、科研开发及观光旅游为一体的集约经营,在全市形成了500多个特色鲜明的现代农场。大片的土地按同一标准进行结构调整,打响了寿光菜的“绿色牌”“生态牌”。

现如今,“蔬菜之乡”寿光借蔬菜开辟“第二职业”,建设生态农业博览园,全力打造以蔬菜文化和民俗风情为主题的菜乡生态旅游园。寿光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专程来参观学习,伴随着各地农家游日益红火,寿光投资10亿元,规划建设占地1.5万亩,专门开辟了融各类蔬菜基地和生态农业为一体的旅游专线。游客在菜乡生态园内能一览寿光蔬菜的“世界之最”,无土栽培、上林下藕立体种植等先进的生产模式,度假村、烧烤广场、水上乐园、森林迷宫、不沉湖、百果采摘区等游乐服务设施,体验各种民俗风情,游客在一饱口福的同时,尽享田园风光。

(资料来源:《农网快讯》,2005—06—04.)

7.1.3 外来投资

有实力的旅游企业(旅行社、饭店)与具有一定旅游资源的乡村合作,共同开发旅游景点。这种方式把城市旅游企业的资金、市场和经营管理人才与乡村中的景观资源、人力资源和物产资源结合起来,适合开发中型或大型旅游景区和度假村,是城乡结合、旅游支农的一种新形式。

旅游企业与本地农牧民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利益分割问题。由于旅游企业是直接从事旅游产品生产和供应的基本单位,因而旅游投资的目的是根据旅游市场供求状况和旅游消费特点,选择旅游投资项目并投入一定的资金,以获取应有的经济效益。一般来说,外来企业往往把追求最大限度地赢利放在首位,而当地农、牧民又往往看重自身的眼前利益。处理好外来企业与当地农、牧民的双方利益,包括双方的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是调动双方积极性,实现“双赢”、长期合作的关键。由于旅游经营与分配的决策权在于外来企业,因此在这方面,外来企业处于主导地位。

【案例链接】

中国名村花园村

投资主体:浙江花园集团

经营项目:生态旅游村庄

起步时间:20世纪末

中国名村花园村地处浙江中部的东阳市,是全国文明村、全国绿化先进单位、中国十佳小康村。近年来,花园村依托花园集团的发展壮大,大力实施“绿化、净化、洁化、亮化、美化”工程,努力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生态家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通过对附近几个村庄的重组,现在的花园村拥有耕地1336亩,为花园村发展现代农业和生态经济提供了新的机遇。有了资源优势,花园集团投资2000万元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开展了广泛的技术合作,开始着手打造生态经济产业带,建设生态高效农业“菜篮子”工程。最近,总投资80万元,建成温室并在其内栽种瓜果蔬菜、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每年可提供优质蔬菜近400吨。在绿色蔬菜产业成功的基础上,花园集团根据农业及旅游观光休闲业发展的需求,着手建设生态农业园区。如今,花园村进一步打造文明生态旅游村庄的建设,继续实施“碧水工程”和绿化、美化、净化、洁化环境,修建乡间沟渠,开发旅游资源,提高村民整体素质,保护古建筑和民间文物,实现现代文明和古老文明的有机结合。大力发展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模式,从而促进了社会乡村旅游健康持续发展。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2012—10—15.)

7.1.4 合作经营

合作经营是指由多个投资主体共同对某一旅游项目进行投资的形式,可以是多个企业联合投资,也可以是企业和个人合作投资。以乡、村为单位,或若干家庭和个人自愿集资、出劳力,组成产权明确、资产、责任与利益相关联的联合开发、自主经营的旅游景区和企业,乡、村的历史文化资源可以成为集体的资产,这种体制的开发经营资金较丰厚、人力资源较丰富。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具有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形式,实现了资金、人力和智力的结合,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是引导农民共同致富的有效形式。

目前,乡村居民对于乡村旅游的发展投资形式有多种,可以是资金投资,也可以是土地投资,还可以是劳动投资,这里的劳动投入主要是进行服务性的工作,即表演、管理、服务等。

针对这些投资要素进行组织,可以建立一个股份合作有限公司,将整个乡村旅游的投资额划分成等额股份,社区居民按投资大小享有股份。对于土地与劳动的估价,在遵循市价的基础上,由全体投资人集体决定。投资构成可以是“公司+社区+社区居民”,也可以是“公司+社区居民”或者“政府+社区居民”“协会+社区居民”等形式,至于社区居民总的投资比例需要根据总投资额来定。因为居民的资金投资有限,必须首先在满足资金的前提下,才能将劳动与土地折股。农民作为投资者,其回报主要是从乡村旅游发展中利益分红。既为投资,必然会有风险存在,所以,为了保障居民的投资利益回报,企业和政府必须努力使乡村旅游朝着良好的态势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居民的积极性,使他们的投资收益最大化。

股份合作有限公司具体运营模式可以是投资企业管理,也可以外聘管理公司管理。这两种运营体制都可以让管理与运营直面市场,而不会为政府经营体制弊端及社区居民管理水平相对落后所制约。投资人作为股东享有监督权与利益分配权。对于以劳动作为投资的居民,他们无权进行其他活动,只能为公司服务,完成公司指定的任务;而对于以土地或资金投资入股或者不是投资人的居民,可以在公司允许的前提下经营其他内容。股份合作制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可以向股份有限公司转化。

【案例链接】

北京延庆县里炮村红苹果观光度假园

投资主体:村民集资

经营项目:红苹果度假村

起步时间:20世纪末

该村位于举世闻名的八达岭长城脚下,交通便利。近几年依托八达岭景区、康西草原、野鸭湖、阳光马术俱乐部等旅游优势,逐步将1000亩的苹果园建成了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形成了京郊具有特色的红富士苹果度假村。

在加大产业基础建设的同时,该村结合“两个文明”建设,从人居环境入手,对村容村貌进行了综合整治,先后栽植了各种花草树木3500余株,铺设草坪1000平方米,整修了占地80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良好的环境建设促进了民俗旅游业和果园观光采摘业的发展。

2003年,该村被北京市科协确立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并获得了“北京市农业标准化先进单位”称号。度假村结合民俗旅游,建有摸鱼池一座,并建有健身园等娱乐设施,村路两侧的科普长廊记录了果品产业发展的思路及管理情况,在这里游客可以充分了解果品产业的发展和果品的生产过程,领略到大自然带来的无限乐趣。如今这里已成为依靠果品生产优势兴起的集休闲娱乐、观光采摘于一体的综合性度假基地。

(资料来源:《北京旅游》,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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