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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生存取向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个人认为,要创造幸福的教师生活,就我们自身而言,首先需要调整生存取向,立志过一种超越现在的生活;其次要进一步关注自己的学习与成长,增强自身的本质力量;再次是创造性实践,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在增强和体现自身力量的活动中,以一种审美的方式获得幸福的体验。这样,死亡不是问题,生存才是问题。因此,需要以创造高质量的教师人生来享受幸福的人生,通过提高工作期间的生命质量提升生存的质量和整个生命的质量。

一、调整生存取向

(一)

罗素在《幸福之路》中说:“沉思,如果它要变得完整和有意义的话,必须与实践联结起来。它必须激起行动……当它被深藏于隐居地的时候,它仅仅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前几章我们所讨论幸福的权利、幸福观和感受幸福等问题,在这一章里,我们准备把关注焦点集中在教师的教育实践中。

过去我们经常唱的一句歌词是:“幸福不是毛毛细雨,它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我个人认为,要创造幸福的教师生活,就我们自身而言,首先需要调整生存取向,立志过一种超越现在的生活;其次要进一步关注自己的学习与成长,增强自身的本质力量;再次是创造性实践,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在增强和体现自身力量的活动中,以一种审美的方式获得幸福的体验。

(二)

在个人网站上,我曾贴出这样的感受:

“人啊!认识你自己”,雅典阿波罗神殿的名言至今仍然振聋发聩。因为我自己觉得我们的目光仍然集中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和改造上,由于缺乏对自身的认识,我们为物欲诱惑,心灵失去依归,我们痛苦。

哈姆雷特有一个著名的提问“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就我看来,这是问题又不是问题,说不是问题,是因为当提问者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生存着,他选择着生存。因为人是不能亲身体验死亡的,所以从本质意义上看,人不能选择死亡,而只能选择结束生存。

这样,死亡不是问题,生存才是问题。生存对每一个人都是问题。在“人啊!认识你自己”的求索中,对自身生存状态的提问就具有普遍的意义。

我以为,对生存方式的追问包括对生存追求、生存状态、生存体验的提问。

对生存追求的提问,实际是对人生目标与人生理想的提问。我追求什么?我希望怎样生活?这样的问题是值得我们追问的。我始终认为,有追求的人生更像人的人生。对于生存追求,我们可以追问的东西很多,比如,我主要追求外在的享受还是内在的充实?我追求从众的安全还是孤独的自由?我追求超越自己还是超越他人?为己还是为人?……当然这些追求从来也不可能是纯粹而单一的,需要追问的是我们的主要定向。

对生存追求的提问是对生存理想的追问,而对生存状态的提问是对生存现实的提问。我今天处于怎样的生存状态?我的生存状态体现了生存追求吗?是什么制约了我实现理想的生存追求?是改变自己的生存追求,还是坚持自己的生存追求改变外在环境条件以求得生存追求和生存状态的平衡?……“嫣然”网友的“我想先生的追求应该是所有教师追求的理想境界。不过要达到这样的境界似乎并不仅仅关乎教师个人的能力啊。”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处理好改变自己和改变环境的关系,我们更容易寻找一种和谐和平衡。

就我看来,对生存体验的追问,就是对生存追求与生存状态是否平衡协调的追问。我快乐吗?我幸福吗?我成功吗?我找到并获得生存的意义了吗?……

对生存方式的追问是认识自身与认识环境的统一。生存追求、生存状态、生存体验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三者相互平衡,动态调节。只顾生存追求,不顾与外在环境的协调平衡,我们会陷入抱怨和痛苦的深渊;没有生存追求,只顾改变生存方式将使我们失去人生的意义;而没有生存体验的追问,我们就很难有审美的人生。

(三)

我感觉,调整生存取向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要进一步明确生存的意义,意识幸福的权利和意义

在幸福的权利方面,在第一章中,我们讨论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无论是谁,‘我们决不能低估自己对享有幸福的权利’。”因此,我们要摆脱“蜡烛”“春蚕”悲惨命运的凄凉心态,实现从生计驱使到生命的自由提升、从牺牲性的付出向主动性的创造提升。(《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第125-130页)关于幸福的意义,我们认为,幸福与获得人生本质、人生意义、人的力量等等紧密相连,而且与学生的幸福紧密相连,只有幸福的老师才能培养造就幸福的学生,先有快乐的教师才有快乐的学生。因此,作为教师,我们应该积极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实现自己的幸福,在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幸福过程中,带给学生更多的幸福。

2.让工作更幸福

工作与幸福紧密相连,工作不是生活的手段,而是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追求一生幸福,我们需要争取每一段生命历程的幸福,真正幸福的人生就是由不同阶段的幸福人生组成。工作时间是我们人生中创造力最强、人生价值突出体现的最宝贵的一段时间,工作本身不幸福,就很难有比较完整的高质量的、幸福的人生。因此,需要以创造高质量的教师人生来享受幸福的人生,通过提高工作期间的生命质量提升生存的质量和整个生命的质量。“像那些先辈,每个雨季/都倚窗写下一些诗句/不是为了被记忆,而仅仅/因为雨水使他们感动/这雨水也使我感动,此刻/河流流淌,光明停在山顶”。(《自我慰籍之诗》,选自赵野著:《逝者如斯》,作家出版社,2003年)其实,被记忆的幸福毕竟不如被现在的雨水感动来得实在,体会工作的幸福是更为现实的幸福;当你能享受工作、生活的现实幸福时,你就不是去寻找幸福,而是被幸福所包围。

3.转变学习观念

人具有“先天不完满性”“自我塑造”是人的运命,学习和成长是人的生存方式。在学习和成长中,人改造自身使人之为人。因此,学习不是外在的异化自己的工具,而是实现人的社会化、实现人的幸福的基本力量。当然这里的学习不仅仅是学校的学习,而是一种突破学校边界、突破时间界限、突破固定学习模式的学习。一位小学老师说:“现在,有了工作、有了家、有了孩子,才感觉到读书是多么幸福。”我说:“感觉到读书的快乐,这已经很好,因为通过学习可以增强人的本质力量。但是,如果只是怀念过去的时光,你可能永远生活在遗憾中,学习应该没有时间界限,也不应该仅限于读书,成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进步也没有固定的方式和途径,只要自己通过努力,有了进步和变化,我们都可以从中获得幸福感。”

4.不断追求教育活动中的自由创造,以审美方式对待教育活动

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人的本质力量是人类按照客观规律和自身目的进行自由创造的力量,它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美是人类自由创造劳动实践的产物,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显现”(马克思语)。也就是说,美产生于教育教学活动的自由创造中,在教育教学的自由创造中,教师的作用对象——主要是学生——产生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我们创造了学生,也使自己因创造而变化。这样,我们不仅教育教学中实现自己,而且从自己所创造的学生身上欣赏自己,肯定自己,从而获得审美的愉悦情感。相反,如果我们的教育教学活动失去自由创造,只是被动和服从,只是依赖和等待,把本来是自由自觉的教育教学活动,仅仅当成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我们就不会有超越功利、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游戏精神”,我们就很难获得教育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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