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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在曲折中发展

时间:2022-02-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革赢得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过渡时期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历史阶段。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也在加紧进行。总路线的提出及其失误 第一个五年计划超额完成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继续蓬勃发展。人民公社化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统一的基本实现 新中国成立时,人民解放战争尚未完全结束,国民党遗留下来的上百万军队在华南、西南一带负隅顽抗,国民党大批特务、土匪到处进行破坏活动,威胁人民政权。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继续追歼国民党残余军队,同时在新解放区进行大规模的剿匪作战。到1950年6月人民解放军解放了除西藏和台湾省以及一些岛屿以外的全部中国领土。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达成《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得到了和平解放。

庆祝《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订,毛泽东宴请班禅额尔德尼上图:毛泽东(中) 班禅额尔德尼(右) 阿沛·阿旺晋美(左)

抗美援朝 新中国成立不久就面临着外部侵略的威胁。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迅速决定以武力干涉朝鲜的内部事务。不久,美帝国主义又组织一支以美军为主的所谓“联合国军”,在朝鲜越过“三八”线,入侵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战火一直蔓延到我国东北边境,严重威胁我国安全。同时,美国的第七舰队开到台湾海峡,干涉中国内政,企图阻止我军解放台湾省。

在严重的形势下,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党和政府的请求,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彭德怀司令员指挥下开赴朝鲜,同朝鲜人民军一起抗击美国侵略者,连续取得五次大规模战役的胜利,把美国侵略军赶回到“三八”线附近,朝鲜局势出现转机。1951年7月,美国被迫同意进行停战谈判,在谈判过程中,美国侵略军曾发动多次反扑,均遭到朝中人民军队的沉重打击。上甘岭战役是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战役。

1953年7月,美帝国主义被迫签订了《朝鲜停战协定》,抗美援朝战争以美军的失败而告终,中国人民志愿军分批凯旋。

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沉重地打击了美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保卫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和中国的安全;中国的国际威望空前提高。同时,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革赢得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

中国人民志愿军人入朝作战示意图

土地改革运动 新中国成立时,全国还有3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没有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民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生活极端贫苦;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严重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了彻底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全国进行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央公布土地改革法后,全国新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底,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全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我国农村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在政治上巩固了工农联盟。

第一个五年计划 新中国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时期,人民政权得到巩固,国民经济有了根本好转。这样,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就迫切地摆到了党和国家的面前。党中央经过一年多的酝酿,到1953年,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过渡时期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历史阶段。总路线规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过渡时期总任务,当时预计大约需要三个五年计划,或者更长一些时间。

依照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中央人民政府编制了建设社会主义、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

①进行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化基本建设,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初步基础;

②发展农业、手工业生产合作化,以建立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

③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1956年底,国家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目标。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上建立起来。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1957年底第一个五年计划超额完成,建成了飞机、汽车、重型机器、精密仪器等近600个重要项目。我国开始改变工业落后的面貌,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也在加紧进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选举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毛泽东主席提名,决定由周恩来担任国务院总理。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还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志。我国宪法的制定,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础。

总路线的提出及其失误 第一个五年计划超额完成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继续蓬勃发展。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这条总路线反映了群众要求迅速改变我国贫穷面貌,建成社会主义工业国的愿望。但是,它脱离了实际情况,违背了客观规律。

总路线提出以后,毛泽东和党的一些领导人,片面追求社会主义建设的高速度;同时,主观地认为农业合作化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生产的发展。1958年8月,中共中央北戴河政治局扩大会议要求工农业生产高速度发展,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北戴河会议以后,全国迅速掀起了以大炼钢铁为中心的“大跃进”运动。全民“大办”钢铁,土法上马,小高炉遍地开花,各行各业大力支援。结果炼出一批质量很差、效用很低的土钢土铁,毁耗了大量资源,浪费了巨大人力。全民大炼钢铁,推动了其他各行各业的“大跃进”,影响了农业的正常生产,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

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一哄而起,仅两个多月,全国99%的农户都加入了人民公社,全国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化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加上连续的自然灾害,从1959年起,国民经济出现了严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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