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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迈进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月14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领导机关。11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宣告成立,原军委航空局同时取消,这一天后来被中央军委确定为人民解放军空军成立日。8月1日,人民解放军炮兵领导机关正式成立。自此,铁道兵正式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兵种。所有这些条件,都为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供了物质保障。会议认为,现代化的军队必须有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的交通及交通工具。

一、向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迈进

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年代一直是单一的军种,1949年后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建立新的军兵种的条件逐渐成熟。

(一)新的军兵种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前夕,在中央军委领导下,我军开始筹建空军、海军和陆军各技术兵种。

创建人民海军。人民海军的建立经历一个先建立军区海军或基地,再成立全国性的海军领导机关的过程。最早的一支海军部队是华东军区海军。1949年春,人民解放军在准备渡江战役的过程中,长江下游的国民党海军舰艇酝酿起义。中央军委预料随着战争的胜利会接收更多的国民党海军人员和装备,日后还会有渡海作战,于是便命令华东军区及时组建军区海军。4月23日,华东军区海军在江苏泰州白马庙乡第三野战军东路渡江作战指挥部驻地宣告成立,张爱萍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这一天后来被军委批准为人民海军的成立日。此后,还有一些属军区管辖的海军部队成立。在此基础上,中央军委决定组建全军性的海军领导机构。1950年1月12日,任命萧劲光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员。4月14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领导机关。

创建人民空军。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夕,中共中央就提出建立人民空军的问题。1949年3月17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航空局,统一领导、管理航空事业。六七月间,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考虑到渡海解放台湾的需要,决定加快建立空军的步伐,空军领导机关由第四野战军第14兵团机关和军委航空局人员组成。1949年10月25日,中央军委任命刘亚楼为空军司令员,萧华为空军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1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宣告成立,原军委航空局同时取消,这一天后来被中央军委确定为人民解放军空军成立日。

建立炮兵领导机关。在革命战争年代特别是在解放战争时期,炮兵已发展成为人民解放军最主要的技术兵种。新中国成立时,全军拥有3个炮兵师部、70多个炮兵团、3所炮校和大量分队,各种火炮2万多门。1950年4月中央军委任命陈锡联为炮兵司令员。8月1日,人民解放军炮兵领导机关正式成立。在炮兵领导机关成立前后,各大军区也相应成立炮兵领导机构。

建立装甲兵领导机关。新中国成立时,人民解放军编有2个战车师加2个战车团,有坦克410余辆、装甲车360余辆。1949年12月,中央军委决定由第1野战军第2兵团司令员许光达负责组建装甲兵。1950年6月,中央军委任命许光达为摩托装甲兵司令员。同年的9月1日,人民解放军摩托装甲兵领导机关正式成立。

建立工兵领导机关。工兵部队早在我军初创的南昌起义部队中就有了他们的身影,当时起义部队编有一个工兵营。到新中国成立时,全军已有8个工兵团、1所工兵学校、4个工兵训练大队。各部队中还编有工兵连或工兵排。1950年12月25日,人民解放军工兵领导机关成立,1952年9月,军委任命陈士榘为司令员。1953年9月,全军28个工兵团按任务区分为工程工兵团、舟桥工兵团和建筑工兵团,统一了编制序列。1955年8月工兵改称为工程兵。

建立通信兵领导机构。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通信部成立,简称“军委通信部”,王诤任部长。在军委通信部的领导下,总部和各大军区组建了通信团或独立通信营,海、空军等特种兵通信系统、军邮系统也逐步建立起来。

组建防空部队。防空部队初创于抗战胜利后,为防御敌军的空袭,各部队根据自身的条件,分别组建高炮团或对空监视哨等防空部队。1950年至1952年,华东、东北、华北、中南军区防空司令部相继成立。在这一基础上,1950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司令部。10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建立防空部队领导机构的命令,任命周士第为司令员,钟赤兵为政治委员。12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部队司令部正式成立。

建立铁道兵。战争年代,我军只有第四野战军有一支专门的铁道兵纵队。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央军委将东北铁道兵纵队改编为铁道兵团,隶属中央军委建制,兵团司令员和政治委员由军委铁道部部长滕代远兼任。1953年9月,中央军委命令志愿军在朝鲜的6个铁道工程师正式划归军委系统,与铁道兵团已有的4个师、1个独立团,统一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自此,铁道兵正式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兵种。

组建公安部队。人民解放军在1950年的整编中,编为国防军和公安部队两类。5月召开的全军参谋会议确定公安部队定额占军队总员额的4.5%。1950年9月22日,公安部队领导机关成立,罗瑞卿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从1952年上半年起,全国的内卫、边防和地方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

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很短的时间里,我军各军兵种纷纷组建完成,这标志着人民解放军已经由过去的单一军种发展成一支由各军兵种合成的军队。

(二)提出军队建设的总方针和总任务

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抗美援朝的胜利保证了中国进行和平建设有了一个好的外部环境。国内经济不仅得到了恢复,而且有了较大的发展。国家于1953年开始执行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所有这些条件,都为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供了物质保障。

在这种形势下,中央军委根据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于1953年12月7日至1954年1月26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会议对建国4年来的军事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对人民解放军全面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并研究和解决军队建设工作中必须解决的若干重大问题,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和研究,统一了思想认识,对军队建设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决策。

会议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要求和毛泽东关于军队建设的指示,明确规定把建设一支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以保卫社会主义建设,防御帝国主义侵略作为军队建设的总方针、总任务。[215]

会议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国防现代化的第一步,到1957年底,武装力量除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提高质量外,在装备上、在干部培养和技术兵员训练上,都要达到一个相应的规模;用5到10年的时间,逐步达到武器装备现代化、编制体制合理化、军事制度和军事训练正规化。会议认为,现代化的军队必须有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的交通及交通工具。这些不是单靠国外订货所能解决的,必须建设国家自己的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会议还有一个重要认识:现代化军队建设中,长期的、经常的中心工作是训练部队,特别是训练干部。会议确定部队训练要按军事、政治、文化教育6∶2∶2的比例进行,按时完成各种训练计划。训练干部的工作是建设现代化军队的中心工作。培养干部的方法,主要依靠办好院校,同时抓紧组织广大干部的在职训练。会议明确了正规化是建设现代化军队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正规化就是要全军做到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会议确定在编制上达到定额、定型、定员;在制度上根据目前的情况和今后的需要进行改革和确立,用义务兵役制代替志愿兵役制,用薪金制代替供给制,颁布军官服役条例,实行军衔制等统一的制度;在工作作风上要加强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改变不适合军队现代化要求的工作作风和习惯。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工作是建设现代化军队的根本保证。会议指出,为完成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所提出的军队建设任务,必须加强党对军队的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切实执行集体统一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必须继续发扬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政治工作,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保证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这次会议是人民解放军建军史上一次划时代的会议,标志着人民解放军完成了由革命战争向和平时期建设的转变,是人民解放军建设走向新阶段的里程碑。

(三)军队装备的现代化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持续了22年。到19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时候,我军的装备五花八门。其中绝大多数是从敌人手中缴获的、由多个国家生产的装备,极少量是解放区兵工厂自己生产的。这种装备状况不能适应大规模作战的需要,更不能适应国防现代化的要求。

朝鲜战争爆发后,苏联援助了我军69个师的武器装备,中国军备全面引进苏军制式装备的步伐大大加快。1955年苏军撤出我国大连旅顺地区,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中国方面有偿地接收了苏军1个潜艇基地、5个空军歼击机师、1个轰炸机师、2个步兵师、1个机械化师、3个地面炮兵师、3个高射炮兵师的大部分装备。[216] 根据1950年初达成的协议,中方还向苏联订购了586架飞机。1950年底,苏联空军出动13个师帮助中国空防。其中有9个师装备了喷气式歼击机。后来中国空军有偿地接收了其中12个师的装备,从此形成了强有力的空中防御力量。通过接收和有偿接收,我军装备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武器装备纷乱的局面开始改变。

中国是一个大国,又是一个穷国,军备仅仅依靠接收和少量购买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起自己的国防工业。为此,1951年1月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以周恩来为主任,聂荣臻、李富春为副主任,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国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4月,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领导下的兵工总局成立,具体负责我国兵器工业建设的工作。对于兵工建设,中共中央的指导思想是以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机械工业部,以统一管理国防工业。

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下,仅仅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国兵器工业就跨越了百年的差距,达到了相当的水平。到50年代后期,新中国常规武器的研发和生产,从数量到质量都接近了世界先进水平。例如,1956年定型生产的步兵枪械,以米格飞机为原型,我国经改进生产的歼击机歼-5、歼-6以及各种口径的火炮和主战坦克都达到或接近了当时的先进水平。

新中国只用了短短十年的时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建立起了自己比较完整的兵器工业体系,并使人民解放军的装备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大大缩小。

上个世纪中叶,核武器作为一种先进的军事技术,在世界上只是被少数几个发达国家所垄断,并且在政治、外交等领域发挥着巨大的影响。百年来饱受帝国主义侵略的中国人民要想不受欺侮,必须拥有自己的核武器。这一点,新中国的第一代领导人看得非常清楚。1955年1月15日,毛泽东在中南海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在听取科学家李四光、钱三强等人的汇报之后表示,对核工业,“过去几年其他事情很多,还来不及抓这件事。这件事总是要抓的。现在是时候了,该抓了”[217] 。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国核事业的起步。195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1958年2月改称为第二机械工业部)专门负责核工业的开发。

中国在研制核武器的初期曾经得到苏联的帮助。上世纪50年代末,中苏两党在一系列政治问题上出现了分歧。1960年7月后,苏联陆续撤走了全部在华专家,给中国的原子能工业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这时中国正在经历困难时期。面对严峻形势,中共中央决定自力更生,从头摸起,力争用8年时间搞出原子弹。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1964年10月16日,我国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从而打破了超级大国的核垄断。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国防工业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仍然取得了一些成就。如1967年6月17日,我国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氢弹。在核武器运载技术方面,1967年成功发射了中程地对地导弹,1971年9月由液体推进的洲际导弹科研性飞行试验,基本取得成功。这些成就的取得为巩固我国国防作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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