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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进程中苏州民生建设的新变化和新要求

时间:2022-03-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刻认识这一时期苏州地区民生建设的历史方位、特征和内容等新变化新要求,深刻认识民生建设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内在关联,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民生建设新理念新思路,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可以说,“十五”、“十一五”期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苏州地区民生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阶段已进入率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发展阶段,民生状况明显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现代化进程中苏州民生建设的新变化和新要求_观察与思考:苏州发展现实问题研究

“十二五”时期,民生问题被提至前所未有的高度纳入国家五年规划。在苏州地区,“十二五”时期是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冲刺奋斗期。苏州各地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都以显要位置和显著篇幅规划了未来五年民生领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明确了民生领域应该破解的难题、加强的环节和发展的路径,民生建设有着明确的行动纲领。可以说,“十二五”时期是苏州地区民生福祉的提升期,民生建设和民生实现程度成为考量苏州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最为重要因素。深刻认识这一时期苏州地区民生建设的历史方位、特征和内容等新变化新要求,深刻认识民生建设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内在关联,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民生建设新理念新思路,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十二五”时期苏州地区民生建设的新变化

1.苏州地区民生建设普遍进入新阶段

苏州地区是我国传统经济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快于全省和全国,其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国大局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十五”、“十一五”期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苏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等目标,更加重视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生活改善,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民生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0年,苏州人均GDP分别已达1.5万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已分别达到29219元和14657元;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保持全国领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教育现代化成效显著,成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城乡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健康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领先全省快于好于全国。可以说,“十五”、“十一五”期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苏州地区民生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阶段已进入率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发展阶段,民生状况明显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2.苏州地区民生建设有着新特征

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把“力争到2015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当作是苏州各县市“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总抓手、总任务。2011年底,省党代会闭幕后,苏州自加压力勇负重担,提出了“勇当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排头兵、再创苏州科学发展新辉煌”的目标,将原定的“2015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提前一年,提出到2012年,昆山和苏州工业园区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014年苏州全面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在这样背景下,如果单从民生建设看,苏州地区要率先基本实现的现代化,应该是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的科教现代化,是城乡基本实现同步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的社会现代化,是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民生现代化。因此,这一阶段的民生建设有着鲜明的新特征,即指向“现代化”。换句话说,当前我们苏州地区强调的民生是立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之上、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相对应的更高水平的民生,苏州地区的民生问题是一个与苏州地区现代化进程紧密相连的“现代化发展问题”。

3.苏州地区民生建设有了新内容

民生问题说到底是民众利益均衡和利益和谐问题,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不断由低到高、动态的需求大系统,不单事关民众衣食住行等物质层面的需求,而且事关民众政治及精神文化等非物质层面的需求,关系到人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根本利益。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民生问题有着不同的内涵。从当前来看,教育、就业、分配、保障、健康、稳定这六个方面是其最基本内容;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人民基本的民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等必将成为其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问题的这些内在特性,决定了民生建设必然循着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发展的路径轨迹发展进步。基于此,“十二五”时期,苏州各地的民生问题,大部分已不再是由贫穷引起的问题,而是在民生保障已得到普遍满足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发展机会的民生改善和民生发展问题。既然是苏州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生问题,毫无疑问,苏州地区民生建设必然不能仅限于物质层面的民生保障,必然要在民生保障已得到普遍满足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发展机会,必然要在继续夯实基本保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制度层面、精神层面的民生改善和民生发展,以实现民生各方面的现代化。换句话说,“十二五”时期,大力改善民生、发展民生是苏州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依归,文化教育、公共安全、社会公平、民主法制、生态权益等内容必将会越来越成为苏州地区民众需求和关注的焦点。

为此,我们只有充分认识苏州地区民生建设新阶段上的这些新特征新内容,我们才能准确把握苏州地区人民改善民生、发展民生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才能有效地从满足苏州地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向提升苏州地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转变,才能真正从根本上实现苏州地区人民认同和认可的现代化。

4.苏州地区民生建设有着新布局

“十二五”时期,苏州地区的民生问题既然是苏州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生问题,毫无疑问,苏州地区民生建设必然要在继续夯实基本保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民生改善和民生发展,以实现民生各方面的现代化。为此,苏州各地“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对民生建设的背景、指导思想、原则要求、目标定位、指标体系、民生布局和任务举措以及夯实民生保障、突出民生改善和民生发展的相关路径作出了科学规划,我们必须加以全面系统认识。我们认为,把握“十二五”时期民生建设新布局应从以下方面加以认识:一是现代化进程中“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和时代前进新趋势”的民生建设新背景;二是“以富民惠民为根本”,坚持“民生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三是“坚持共享发展”,“始终坚持民本、民生、民富的发展理念以及更加强调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发展原则;三是“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和谐程度和人民幸福指数走在全国前列”等民生发展目标定位;四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公共服务”、“人民生活”类主要指标和富民惠民重点实事项目(从各地公布的主要指标体系来看,民生类指标均已占到各地全部主要指标的近一半,均确立富民、保障、安居、健民、救助、教育、文化、环保、交通以及平安等实事工程);五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实现“发展惠及民生”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六是“创新引领转型”、“文化彰显实力”、“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城市提升品质”等重大规划的内在民生要求和惠民利民的发展意义。

二、推进苏州地区民生建设的几点建议

民生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基于苏州地区民生建设的上述新变化,我们认为,推进苏州地区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生建设,需要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遵循客观规律推进民生建设。民生问题是一个伴随人类生存和发展全过程的基本问题,社会越发展,民生问题就越向纵深演变,原有的民生问题解决了,新的民生问题又会相继出现。因此,民生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十二五”时期不可能解决所有民生问题,而且,民生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会一劳永逸。所以,我们应以积极的心态看待民生问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坚定决心,抓住重点,重视落实,科学分步实施,先期解决一些最为紧迫的民生问题,根据不断变化的民生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持久地、扎实地推进民生建设。

二是统筹现代化全局推进民生建设。解决民生问题是深刻的全面的社会变革,不能仅仅就民生来谈民生,而要将其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大社会的背景中去统筹认识和推进。以市场取向发展经济,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改善民生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以民主法治取向发展政治,完善更加公平合理的政治体制,为民生问题的解决提供体制保证;以多样化取向加强文化建设,为民生问题的解决提供人文支撑;以平等化取向加快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直接推动民生问题解决;以可持续化发展理念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民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强化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加强党的建设和政府建设,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公共服务。六大建设六位一体,相互统筹,共同作用于民生,才会形成一种良性互动。

三是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民生建设。首先,充分发挥政府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主导作用。政府是民生建设的主导者与责任主体,但我们不能走极端,不加分析、不加鉴别地把所有的民生事项统统推入政府的怀中,要把民众的愿望和政府的能力统一起来,政府应当有所不为,不能包揽一切,如提高民生福利就要量力而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均衡协调发展。其次,作为利益主体的人民群众,他们既是民生建设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是有能力承担民生建设责任的,政府应该做的是提供相应合理的制度设定,为民众参与民生建设创造机会,同时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再次,政府应该出台对民生发展的鼓励保障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对公共事业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民生建设。

四是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推进民生建设。对于民生的改善和进步,百姓的感受是最好的回答。民生决定民心,民生建设体现着党委政府的执政价值取向,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摆正官本与民本、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的位置,用民众生活质量指数和满意指数来评价和检验民生建设实绩。

【注释】

[1]本文为著者2010年校级调研课题,入选江苏省社会科学界第六届学术大会苏南片区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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