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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的种类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际上,像莫利·塞弗这样的人在美国新闻界并不少见。在英国,利益冲突问题也困扰着传媒界。因为二者之间明显存在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使她报道该政客的公正客观性成为一个很大的疑问。传媒职员与传媒之间的利益冲突还表现在,职员履行新闻工作者的使命与传媒管理者维护传媒商业利益之间的冲突。该报准备报道津巴布韦军队在发生叛乱的省屠杀平民的事件。

二、利益冲突的种类

根据利益冲突的主体不同,传媒活动中的利益冲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职员与所在传媒的利益冲突

这种利益冲突是本章论述的重点。这种冲突是职员(不仅仅指记者、编辑)为谋取个人利益而与传媒利益产生的冲突。在英美等一些西方主流传媒看来,职员的下列行为能够或可能与传媒的利益产生冲突:

·利用内幕消息牟利;

·买卖最近报道过的或打算不久要报道的有价证券;

·从事短期交易;

·利用职务之便要求消息来源或其他人提供工作或其他利益;

·提供工作、实习机会或任何利益给消息来源;

·接受消息来源和特殊利益团体的好处;

·与那些可能成为记者注意和调查对象的人有牵连;

·为支持某事业或运动而参与游行示威;

·在所在传媒机构之外兼职;

·参与政治

·参与旨在宣扬或促进某个组织事业的新闻比赛;

·接受其所采访机构的奖励;

·报道与其有血缘、婚姻、经济关系的个人;

·为某个组织或事业筹措资金;

·利用职位来影响官员或其他人以从中获利;

·投资于竞争者或代表竞争者行事。

当然,上述职员行为只是可能与传媒利益产生冲突的行为的一部分。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前主编玛西娅·安吉尔(Marcia Angell)披露,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60分钟》栏目的莫利·塞弗(Morley Safer)制作了几百个类似新闻的短片,实际上都是为制药公司做的促销广告。塞弗还受雇于一家营销公司为制药公司客户服务,塞弗做这项工作一天就能获得6位数的报酬[3]

莫利·塞弗通过兼职、利用职务之变为制药公司做广告来为自己牟取利益的行为显然损害了CBS的利益和形象。实际上,像莫利·塞弗这样的人在美国新闻界并不少见。一家美国媒介关系公司曾向客户这样许诺:

我们一个月能找到5个记者为你的产品做新闻报道,如果你想每月被10到20个记者采访,我们也能安排……媒介关系公司已经为1 000多个客户发表了成千上万的新闻报道[4]

该公司赤裸裸的许诺可以表明:利益冲突在美国传媒界大量存在;各种力量都在企图影响和塑造新闻以获得利益。

在英国,利益冲突问题也困扰着传媒界。英国调查新闻中心曾耗时七年为BBC制作了揭露世界上最大的钻石公司——戴比尔斯公司(De Beers)南非钻石矿经营黑幕的报道。但是BBC高层却和戴比尔斯公司签订协议永久禁播此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BBC的董事长曾是戴比尔斯公司的雇员。这一禁播事件在英国新闻界掀起轩然大波[5]

传媒职员与采访对象的特殊关系也是传媒活动中比较常见的利益冲突形式。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纽约时报》的女记者劳拉·福尔曼与一名腐败政客有染,而同时又负责报道该政客。其隐私被发现后,时任《纽约时报》执行总编辑的罗森塔尔非常气愤地说:“就算你与大象睡觉我也不介意,只要你不去报道马戏表演。”这句话成为美国新闻界的名言。

可见,在罗森塔尔看来,福尔曼的错误不在于与政客有染,而是在这种情况下仍去报道该政客。因为二者之间明显存在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使她报道该政客的公正客观性成为一个很大的疑问。

传媒职员与传媒之间的利益冲突还表现在,职员履行新闻工作者的使命与传媒管理者维护传媒商业利益之间的冲突。

CBS《60分钟》主持人麦克·华莱士曾独家专访了布朗·威廉姆森烟草公司的一位高级管理人员,他告诉华莱士,香烟生产商在尼古丁含量上做了手脚,还对国会撒谎。但是CBS的律师和管理者不允许播出这个故事,因为要播出的话CBS就会面临诉讼,如果败诉的话,罚款可能高达150亿美元。华莱士认为,这样的故事居然没有播出,是CBS历史上最耻辱的事情。

这个案例反映出传媒内部的一种利益冲突:记者、编辑为报道事实真相的努力与传媒管理者、所有人谋求商业利益的一种冲突。这种冲突实际上是传媒内部普遍存在的一种冲突。

2.传媒与母公司的利益冲突

不仅是西方国家,从全球来看,越来越多的传媒被通用电气、迪斯尼等这样的大公司所拥有,成为其子公司,所以子与母之间的利益冲突时有发生。这类冲突的表现是,传媒所属的母公司或老板为了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有时会干扰传媒的新闻活动,尤其当一些报道严重危及母公司利益时。1986年通用电气收购NBC之后,美国股市大跌,NBC也对此新闻做了报道。但是,通用电气的主席向NBC新闻总裁抱怨说NBC的报道过于消极,记者应停止用诸如“黑色星期一”这样的词。因为通用电气的管理人员担心这些报道会吓得投资者不敢投资于股市,使通用电气的股值下降太多。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担心NBC“过于消极”的报道会对通用电气的股值产生负面影响,通用电气的主席对NBC的报道进行了干预,这种干预很可能对报道的客观准确性产生影响。有关NBC的另一个例子说明了这一点。NBC《今日》节目曾删掉了一则报道中有关母公司的一个重要内容——一种用于飞机引擎的螺丝不合规格,因为该螺丝是通用电气制造的。

尽管,一些西方传媒界人士否认母公司能对传媒的新闻报道产生影响,但是事实证明传媒与大公司的结合对新闻报道的影响是显然的。“这种联合有时候会导致‘新闻禁区’的出现。新闻记者不敢涉足这些禁区,生怕踩了他们所属母公司或姐妹公司的‘脚指头’。”[6]

当然,面对母公司的干预,一些西方传媒也会抵制。一个典型案例是,朗尔赫集团的首席执行官泰尼·罗兰德为了维护该集团在津巴布韦的利益,对该集团在伦敦的《观察家报》的报道进行干预。该报准备报道津巴布韦军队在发生叛乱的省屠杀平民的事件。罗兰德要求该报总编辑唐纳德·特雷尔福德不要发表该报道,但遭到拒绝。特雷尔福德还得到了员工和独立董事的支持。罗兰德最终很不情愿地作出了让步。

传媒所有者不干预采编在西方传媒界被作为一个原则被广泛接受,但是实际上这种或明或暗的干预难以完全避免。

3.传媒与广告商等利益团体的冲突

传媒与广告商冲突的表现是,广告商为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会向传媒施加压力,以此来影响新闻报道从中获益。美国马凯特大学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90%以上的报纸都曾迫于广告客户的压力而改动或封杀过新闻报道,大约1/3的编辑承认自己曾屈服于广告客户。广告商屡屡企图影响新闻的尝试令许多新闻工作者感到恐慌[7]。美国著名新闻史学家艾里克·巴诺夫(Erik Barnouw)也认为,“经济赞助商控制着电视内容的方方面面,从广告到新闻到文化类节目无一幸免。”[8]

美国有一家全国性电视台一则报道认为,汽车制造商完全能够在新车里安装防盗设备,但却有意不这样做。这种说法惹恼了该电视台的附属地方台,因为汽车制造商是地方台的广告大客户,电视台的总裁也被迫向分管新闻的副总裁施压,要求他制止这一报道。结果该报道被大加删减[9]

下面一个例子更能证明广告商对传媒的影响之大。

美国密苏里的KTVO-TV电视台曾播出了一则新闻报道,报道中采访了一家没有在该台做广告的公司,结果导致在该台做广告的某公司愤怒地从该台撤下了它的广告。该电视台副总裁兼总经理很快在一份备忘录中向有关销售人员道歉,备忘录要求新闻记者要采访有用的广告客户,将其作为可以选择的专家观点和产业评论的消息来源,并且告诉记者做任何报道时应该始终先去采访电视台的广告客户[10]

没有广告,没有利润,商业媒介不会存在。为追求利润,一些传媒日益模糊广告和新闻的界限。

当家具业巨人宜家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开了一家新店时,《纽黑文纪事报》(the New Haven Register)连续8天做了12则有关宜家的报道,并配有17张图片和一个关于产品信息的补充报道。报道宜家的记者甚至被送往瑞典参观公司的总部,花的是宜家的钱。

从以上案例看,广告客户和赞助商对传媒有何等影响力,在他们的压力下,一些传媒往往不惜牺牲传媒的独立性和新闻原则,任由其操纵影响新闻报道,而一些管理人员和记者也乐意充当他们的同谋。当然,并非所有传媒都会屈从于广告商的压力,尤其是一些势力雄厚的传媒公司。比如CBS《60分钟》就曾多次对自己节目的广告赞助商做揭露性报道。比如它曾在节目中揭露节目的主要赞助商福特汽车公司生产的一种油箱不合格。节目播出后福特公司立即撤掉了在该节目的广告。《60分钟》还披露了奥迪汽车加速器的问题,奥迪公司也撤掉了自己的广告。《60分钟》为维护公众利益而不屈服于广告赞助商的压力值得赞赏。

在国内,广告商与传媒的利益冲突集中体现在房地产领域的报道,一些传媒及其记者、编辑沦为开发商的喉舌和工具,千方百计为开发商说话。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开发商的广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些传媒经济命脉。

4.传媒与政府的利益冲突

传媒与政府的利益冲突,在英国、美国等国家比较常见和明显。《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在刊登“五角大楼文件”问题上与美国政府的冲突,BBC与英国政府在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上发生的冲突是两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面对政府的压力,有些传媒选择配合或臣服,也有的传媒会予以反抗来维护传媒的独立性。1988年英国独立电视网旗下的泰晤士电视台制作了一个名为《岩石上的死》的节目。节目报道了英军的一个小分队在吉尔伯塔地区非法杀害手无寸铁的爱尔兰共和军成员的事件,并称对此事的官方报道误导了观众。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要求管理商业电视台的机构独立广播电视管理局(IBA)否决这个节目,但是遭到拒绝,该节目得以顺利播出。

当然,传媒与政府之间不仅有冲突也有合作或者交易,这种合作或交易是为了互利双赢,这种“利”对传媒来说是商业利益,对政府来说是政治利益,而受损害的是传媒的独立性,付出代价的是公众利益。

尽管传媒与母公司、广告商、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是本书的论述重点,但是母公司、广告商、政府这些利益主体对传媒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不可低估。因而有必要稍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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