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学校体育活动安全规范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促进东阳市“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实验和深化“体育艺术2+1项目”,保障学生体育活动安全,推进学校体育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体育课教学(实践课)
1.制订并实施《体育课课堂常规》。
2.体育教师须课前五分钟到达操场,准备好有关体育器材,检查并确保器材、场地、设施的安全。
3.教师学生要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如因条件限制,学生可穿便于运动的服装和鞋上体育课。不带小刀、笔、钥匙、发夹等不安全物品进入体育课堂。
4.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活动。
5.按照各项运动技术要求指导学生运动练习,科学合理地安排运动量。
6.学生在教师加强保护与帮助的同时,要按教师要求实施自我保护。
7.加强对病假、事假和见习学生、特别是不宜激烈运动的特质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第二章 大课间体育活动
8.制订并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安全制度》和《进退场安排表》。。
9.加强学生进退操场途中和运动过程的管理,运动过程有专门值勤人员。
10.体育教师要加强学生体育安全常识教育,合理安排集体项目的运动量,并进行现场指导。
11.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场地和设施,以确保活动安全。
第三章 课外体育活动
12.严格按照《课外文体活动轮流表》组织活动。
13.制订有《课外体育活动安全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从学校场地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各类体育活动场地、内容、运动量。各类学生体育活动都应有教师参与管理。
15.加强学生课外体育安全常识教育,组织指导学生做好运动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体育教师现场指导要。
16.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检查运动场地和器材,以确保活动安全。
第四章 体育竞赛与训练
17.制订实施《体育竞赛与训练制度》和《训练安全应急预案》。
18.学生体育竞赛与训练,一般不在校外或晚上进行。
19.组织大型体育竞赛,必须要有足够比例的安全保卫人员。
20.指导学生掌握运动保健知识,学生体育训练须有体育教师现场指导和管理。
21.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科学训练,不拔苗助长。严禁患有不宜运动疾病的学生参加体育竞赛与训练。
第五章 校外体育活动
22.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机构组织体育活动。
23.学校倡导家长带领子女开展校外体育锻炼活动。加强学生节假日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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