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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孩子结婚尽量别找这3种家庭

时间:2022-02-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古代中国的先秦文献中,“家”“室”“户”“同居”都是表示家庭概念的名称。心理学家们强调家庭是人与人之间的生理结合。社会学家更多地从家庭的社会属性方面来解析家庭。家庭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家庭作为社会组织形式之一,与其他社会组织形式一样,是一种自愿加入的、有一定共同目的的社会组织。家庭与其他社会组织的不同,首先在于家庭中爱的因素,天下之家皆为爱而聚,无爱而散;其次家庭中的各成员之间有血缘关系、亲情关系。

尽管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家,过着正常的家庭生活,但是如果想给家庭下一个广泛而又具有适用性的定义却也十分困难。家庭的复杂性远远超过了大众的想象,甚至地道的家庭问题专家都对此犯难[2]。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国家和民族中,人们对家庭的认识也是不同的,所以形成的家庭概念也不尽相同。

(一)古代社会中家庭的概念

在东方社会,无论是中国还是日本,都把家庭看作是“同居亲属的生活共同体”。“家”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宀”(mián),表示与室家有关,下面是“豕”,即猪。古代生产力低下,人们多在屋子里养猪,所以房子里有猪就成了人家的标志,本义是屋内,住所。在古代中国的先秦文献中,“家”“室”“户”“同居”都是表示家庭概念的名称。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对“家”的解释为“家,居也”。《康熙字典》所录《说文》将“家”解释为“豕居之圈曰家,故从宀从豕,后人借为室家之意”。“庭”则指“厅堂”,为“正房前的空地”。《周礼》讲到“家”即“嫁”,嫁是女子去男子家,女子无家,以男之家为家。故有“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的古语。女子结婚就是归家。有夫有妇,然后有家,结婚以后就是家。

西方社会的家庭观念与东方有本质的差别,在古罗马家庭一词往往与奴隶有关。古罗马“家庭”一词源于拉丁文familia,从famulus(拉丁文,意思为“仆人”)派生出来。现今英文中使用的family这个词是从拉丁文familia转借过来的,它至少从12世纪起就已出现在拉丁语系中。15世纪时,英文中已存在该词,16世纪时也在德文中出现。而其原始意义,则主要指奴隶。可见,古人在使用familia这个词时,首先不是指由婚姻、血缘关系而联系在一起的人们,而是指奴隶。对于这一点,恩格斯也说道:“Familia(家庭)这个词,起初并不是表示现代人的那种脉脉温情同家庭龃龉相结合的理想;在罗马人那里,它起初甚至不是指夫妻及其子女,而只是指奴隶。Famulus的意思是指一个家庭奴隶,而familia则是指属于一个人的全体奴隶。”[3]

(二)近现代社会中家庭的概念

近代学者对家庭的理解多有不同。现代社会学认为,家庭是社会最微小的细胞。心理学家们强调家庭是人与人之间的生理结合。如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家庭是肉体生活与社会机体生活之间的联系纽带。人类学家们从比较文化的意义上将家庭界定为共同使用火(厨房),也就是共同吃饭的共同体。社会学家更多地从家庭的社会属性方面来解析家庭。如美国社会学家伯吉斯和洛克在《家庭》(1953)一书中指出:“家庭是被婚姻、血缘或收养的纽带联合起来的人的群体,各人以其作为父母、夫妻或兄弟姐妹的社会身份相互作用和交往,创造一个共同的文化。”美国社会学家古德认为家庭包含了以下五种情况的大多数:第一,至少有两个不同性别的成年人住在一起;第二,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分工;第三,他们进行许多经济与社会交换;第四,他们共享许多事物,如吃饭、性生活、居住等;第五,成年人与其子女之间有亲子关系,父母对孩子拥有某种权威,同时也对孩子负有保护、合作与抚育的义务,相互保护并相互帮助。近代英语中的“家庭”family一词包含如下含义:指同居或者不同居的子女;指一个人或一对夫妇的所有子女;指由父母子女、伯父母以及堂表兄弟姊妹等构成的近亲团体;指同一祖先的全体子孙;指雇有佣人的户。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人类自身再生产的角度来理解家庭,他们认为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

现代汉语词典》中将家庭解释为“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包括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在内”。《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对家庭的定义是:“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我国学者赵忠心认为家庭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家庭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家庭作为社会组织形式之一,与其他社会组织形式一样,是一种自愿加入的、有一定共同目的的社会组织。家庭与其他社会组织的不同,首先在于家庭中爱的因素,天下之家皆为爱而聚,无爱而散;其次家庭中的各成员之间有血缘关系、亲情关系。

从历史的角度看,今天给出的任何一个比较完满的家庭定义都可能与历史上某个时代的家庭观念有本质的差别。但是现有的研究表明:家庭一般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发生的亲属间的社会生活组织;家庭和婚姻有密切的关系,婚姻构成最初的家庭关系,由此又产生出父母子女等各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基于现有的研究,我们可以将家庭定义为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社会最微小的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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