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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到深处融坚冰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拉家常、嘘寒暖,法官们自费购买水果来到医院,在病房对杜某做调解工作。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杜某被法官的真情所感动,主动撤回上诉,并将裁定书送到病房。杜某认为公司终止合同行为不合法,请求公司与其签订4年期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18万余元。截至目前,该院调解案件1688件;调解率为58.72%;执行51件,执行标的额1.33亿元。利通区法院以合同无效为由判决张家返还丁老汉6万元拆迁补偿款。

情到深处融坚冰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侧记

■何巧云

一张张和蔼可亲的面容;一杯杯冒着热气的茶;一句句暖心窝的话;使来到这里的群众怒气而来,满意而归……

一幅幅亲民爱民的调解画面、法官文艺作品、军训纪实,引来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的驻足观看;一股股清风正气迎面扑来……

11月5日,这是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中的一幕。

“法庭”搬到病房

千方百计、千辛万苦,法官终于找到了杜某所在的医院。拉家常、嘘寒暖,法官们自费购买水果来到医院,在病房对杜某做调解工作。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杜某被法官的真情所感动,主动撤回上诉,并将裁定书送到病房。

杜某与宁夏加宁铝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日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订了一年。2008年5月30日,合同期满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公司支付给杜某经济补偿金3338元。杜某认为公司终止合同行为不合法,请求公司与其签订4年期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18万余元。经劳动仲裁及原审法院审理均驳回了杜某的仲裁和诉讼请求,杜某不服,上诉至吴忠市中级法院,才出现了开头一幕。

今年,该院通过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把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优先选择和基本方法,把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和诉后合环节,形成了“院长参与调、庭长带头调、法官积极调”全院重视调解的工作良好氛围。截至目前,该院调解案件1688件;调解率为58.72%;执行51件,执行标的额1.33亿元。

在“调解年”和“百日调千案”活动中,坚决克服“空调”、“一调了之”的问题和做法,全面化解社会矛盾。

村民旁听就地开庭

利通区某乡丁老汉10年前搬到城里随儿女居住,将在农村的老宅子以3.5万元卖给邻乡的张某。去年年底,吴忠城市西迁,经评估,丁某应补偿13万元。看到张家即将到手十多万,丁老汉又急又悔,一纸诉状将张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张家返还其老宅子。利通区法院以合同无效为由判决张家返还丁老汉6万元拆迁补偿款。张家不服,上诉到该院。该院合议庭携案到房屋所在村就地开庭审理,并组织相邻两个村的干部群众旁听。庭审后,召集村干部和村民座谈,听取他们对本案处理的意见。群众认为,房子已卖了十年,丁老汉钻法律的空子,不诚信也不道德,法院不应该支持这样的人。合议庭经过充分讨论,最终采纳了群众意见,以丁老汉要求返还的房屋已被拆除、诉讼标的已不存在为由,驳回了丁老汉的诉讼请求。

3年来,该院在不同场合所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先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执行年”、“审判质效年”和“调解年”活动,解决了群众反映突出的执行难、少数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以及案结事不了的问题,使吴忠中院的执行工作、案件质效和民事审判工作都走在了全区法院的前列,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

“两个窗口”延伸法庭

该院党组要求各基层法院“两个文明窗口”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政治工程来抓。

基层法院全部成立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温馨调解室”。“两个窗口”八项功能齐全,制度建立健全,硬件设施基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及自治区高级法院“两个窗口”建设要求。

吴忠市两级法院将“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延伸至法庭,将诉讼文本样式制作成表格,让来诉群众免去找人代写诉状的费用和辛苦,被称作“法院的小表格、群众的大实惠”。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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