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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工资条上那些“沉睡项目”

时间:2022-0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些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定在数十年前出台后就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沉睡”不醒中却仍在行使对今日社会的指导性职能。这两个费用曾经一度是财务大检查的重点项目。对于“5元独生子女费”的问题,记者在采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时了解到,“独生子女费”一直是各地制定“相关规定”执行的,费用的增减,应由各地自行决定。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规范、清理、整顿这些补贴。

追问工资条上那些“沉睡项目”

□ 韩勇 编辑整理

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实行了31年;职工探亲假规定,实行了32年;每月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洗理费、书报费,实行了30多年;防暑降温费,“模糊执行”了53年……一些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定在数十年前出台后就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沉睡”不醒中却仍在行使对今日社会的指导性职能。

鸡肋化的洗理费和书报费

1982年前后,各省份根据当时财政部、劳动部以及全国总工会的安排,在机关、企事业职工工资补贴中详细规定了洗理费、书报费的列项,一般每月在4元上下不等。这两个费用曾经一度是财务大检查的重点项目。

30多年过去,虽然已经逐步上涨到了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但实际上已经起不到当年补贴效用的“两费”仍在不少工资列项中占有一席之地,即使绝大多数新生代劳动者不知道它们是何物。

防暑降温费“模糊执行”了53年

早在1960年,当时的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等在夏季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行业应采取防暑措施,包括发放高温津贴。

然而,实行53年以来,由于在具体如何采取措施上比较模糊(2012年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也沿袭了“模糊战略”),在实践中防暑降温费一直很难落实,可谓“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对于明确了53年却一直得不到有效执行的防暑降温费,近年来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因为无论是《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还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都回避了高温补贴的具体执行措施,也就一直失去了强制性,很多地方只是象征性地发一点,而私人企业根本不会执行。”北京律师郝通海说。

独生子女费多数地方仍是每月5元

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

实行31年来,各省份制定的这个规定几乎没有太大变化,一代又一代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一直领取着5元的奖励,但其价值已经从最初的“可买几斤猪肉”到如今仅仅“可买一支雪糕”。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反映:我们在二三十年前响应独生子女号召时拿的就是5元钱补助,现在我们的孩子也生孩子了,他们依旧拿的还是5元钱。是国家政策不值钱了呢,还是独生子女家庭国家不重视了?“虽然我们不是在乎那点钱的多少,但几十年不变确实让人不舒服,有点儿觉得响应国家政策吃亏的感觉。”家住北京世纪城的市民李萍说。

但也有一些省市已经意识到过少的独生子女费早已显得不合时宜并作出了相应调整,据记者了解到,根据2011年最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上海已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原来的每月2.5元上调至30元。

行政规定要形成制度性“新陈代 谢”

针对引发群众意见的一些“沉睡的规定”,记者就这些规定何时“苏醒”采访了有关部门。

对于“5元独生子女费”的问题,记者在采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时了解到,“独生子女费”一直是各地制定“相关规定”执行的,费用的增减,应由各地自行决定。

关于“洗理费、书报费”问题,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洗理费、书报费的出台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以书报费为例,当时国家鼓励大家学习,多看书、多看报,因此有了此项补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规范、清理、整顿这些补贴。

长期以来,一些行政规章、规定不能与时俱进,导致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拖后腿”的现象饱受诟病。

“一些规定之所以‘沉睡’,确实反映出我们在制度设计上缺乏制度性的‘新陈代谢’功能。”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院长刘涛说,“这就要求我们的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级干部要有基本的责任意识和时代意识,要时刻把规章的更新当成一件紧要的工作去做,这应该成为一件制度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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