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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政府对新闻自由之压迫

时间:2022-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报纸应时代社会需要而产生,其使命为报道新闻,领导舆论,以沟通人类的思想感情。现在约略谈谈十九世纪起欧洲政府对新闻自由的压迫事件。法国大革命的威胁,更使英国政府和贵族地主特权阶级愈加用尽方法剥夺人民自由而巩固其政权与利益。这都表示了政府压力更促使新闻从业人员努力,以促进新闻事业。新闻自由已经受到很大的压制,再加上检查,真是火上加油了。

报纸应时代社会需要而产生,其使命为报道新闻,领导舆论,以沟通人类的思想感情。太古时代,一群人为了告警或传达消息,即有敲木之事,以后又有摇铃、击鼓、敲锣等方法,其最著名的是烽火,中外皆然。后来,渐由口语、人群聚谈、摇铃报事逐步演进,遂有报纸之产生。

“大约在纪元四四九年左右,罗马共和国业已允许人摘录或抄写元老院议事,送达地方官或其他机关。而官厅之招待新闻记者,也就在此时开始。因为他们领有政府的特许状,可以自由出入元老院。他们起初是受地方官或贵族僧侣的委托,后来竟以此为常业。所以报告的内容,不仅抄录元老院的议决案,就是元老院审判厅以及罗马市内新发生的事件,也非常注意,不过报告既然用官报做蓝本,应只限于客观的纪事。但一经通讯员之手,往往又成为私人的通信。所以对于同一材料,而观察各别,取材的范围,既极自由,且常常加以官报所无的纪事,甚至于加入自己的意见。由此可知,在中古新闻书信流行的时候,已有和官报迥然不同的通信,这就是民报成立的萌芽。”(5)

然而正式的报纸,还是所谓官报之产生,“发端于恺撒大帝,一名Acta Senatus,一名Acta Diurna Populi Roman,内载关于元老院和国民会议的纪事和其他重要公共事件”,(6)这些都自然说不上新闻自由。

十四五世纪欧洲各国皆逐渐有报纸出现,且渐具商业性质,但皆为手写书信式的。虽至十五世纪,印刷机已经发明,也还没有立即用来印报纸的,以后方逐渐应用,但也只是周刊月刊之类。“日报起于何时,说法不一,比较可信的是一六六〇年创刊的德国之Leipziger Zeitung,其次则为英国一七〇二年发行的Daily Current,法国一七七七年发行的Journal de Paris,美国一七八四年发行的The Pennsylvania Packet and Daily Advertiser”。(7)

据情理推测,也许刚创刊报纸的短时期内,统治者还没有想到它的重要,而未加尽力钳制,但以其时环境而论也并无真正自由可言,则是无问题的。现代化报纸的成型,是在十九世纪初叶,此后,报纸方逐渐发展,成为人类文化之重要事业。现在约略谈谈十九世纪起欧洲政府对新闻自由的压迫事件。

大家都知道,英国人创造了现代政治的机构,如君主立宪、国会制度、自由保障等,皆为各国所采用。而它的人民也好像比较有自由的保障,实际上,直到十九世纪英国社会仍和中世纪同,贫富阶级的权利是不同的。而英人在法律上也不平等,在《权利法典》(Bill of Rights)上,虽然写着权利并无阶级的分别。实则在许多人所不知的习惯法和特别法上,剥夺了许多工人农民的权利。法国大革命的威胁,更使英国政府和贵族地主特权阶级愈加用尽方法剥夺人民自由而巩固其政权与利益。在此时期,英国报纸站在人民立场,为人民的利益而对政府及其附庸作了许多抗议,因此,它就遭受了许多压迫,包括对报馆起诉,增收报纸印花税,封闭民众报馆,拘捕报业人员等等。

现代法国史学家薛纽伯(Seignobos)曾认为英国人民为自身利益的斗争,是“以反对为政府及多数皇党所维持的旧制而开始,其力量同时在报纸、国会、大都市三处表现”。他还认为“唤醒民意,则全赖十八世纪成立的各大报[《每晨纪载》(The Morning Chronicle),成立于一七六九年;《邮报》(The Post),一七七二年;《泰晤士报》(The Times),一七八五年;《传报》(The Courier),一七九二年]”(8),可见报纸关系之重大。

其时这些报纸的内容有广告、商业新闻,报末有社论及两院议事录。一七七一年后国会不再保持会议秘密,各报都得发表,而英国国会是没有速记或正式公布的议事录的,只能用报纸为媒介,把国会消息供给民众。政府不特不加鼓励,反而极端压迫:一八一五年课各报以每份四便士的印花,并不时控诉反对派报馆。一八一二年亨德(Frere Hunt)因为驳斥The Morning Post称英太子为阿陀尼(Adonis,希腊神话中的美男子)为过誉,遂被判一年徒刑。而从一八〇八年到一八二一年中,有九十四名新闻记者被判犯罪,其中有十二名甚至被遣送出国。

而最可怕最卑鄙的邮电检查,也在这时就出现了。一八一四年《泰晤士报》曾组织一个特别通信办法,以防止政府在邮局扣留稿件。其时,报纸才刚有兴盛之象,就遭受到政府压迫,然而他们并不屈服,除抵抗压迫外,并尽力革新报纸内部。因为印花税重的关系,报纸还给人看作奢侈品,到一八一五年还只有六种日报,最大的《泰晤士报》也只销到八千份。几个住在伦敦的苏格兰人,把采访和印刷加快,以改革新闻事业。《泰晤士报》首先改用蒸汽机印刷,每小时能印到一千五百份,广告也扩充到六十栏。继此之后,报业遂大发展,贴印花的报纸总共从一千六百万张(一八〇一年)增至二千五百万张(一八二一年),不贴印花的尚不在内。这都表示了政府压力更促使新闻从业人员努力,以促进新闻事业。

英国政治日趋反动,人民的斗争日趋激烈,国内酝酿着一片改革声,因英人素来较保守稳重,所以还不致发生革命,政府的压力也就愈来愈厉害。一八一七年,国会开会,政府报告说,“运动、集会、工人组合……显然危害治安”,为“毁坏一切本国政治制度,而推翻财产原则的阴谋”。于是国会通过将《个人自由保障法》(Habeas Corpus)停止,并给所有治安法官以不须审判而得逮捕与拘禁反动宣传的著作人和贩卖人之权。于是,报纸所受压迫乃更大,甚至有一阁员认为报纸是“一个足以危害宪法的仇敌”,乃另订一法予政府以解散一切挑起对政府与宪法仇恨污蔑的组织之权力,如不肯解散,便可格杀勿论。

人民继续斗争,一八一九年八月二日,在孟彻斯特附近的圣彼得教堂开会游行,民众有五万人,军警武装干涉,民众颇有死伤。记者亨德曾在大会讲演,遂遭逮捕。国会并通过六种法令,其中第四条为“有权扣留反政府反宗教的宣传品,而且遇有重犯,即可罪及著作人”(政府甚至要求将其运送出国),第六条为“即在两页以下的政论,亦须贴有印花,并须受检查”。新闻自由已经受到很大的压制,再加上检查,真是火上加油了。

直到一八三二年,情形才稍有转变。这时英国有了选举改革案,旧制才告一结束,人民自由稍获保障,报纸印花税在一八三六年减至每份一便士,至一八五五年则完全取消。报馆家数极少,而报纸销数极多,这本是英国报业的一贯特征。这时英国贴印花的报纸,在一八三六年增至三千六百万份,一八三八年增至五千三百万份,至一八五五年竟增至一万万七百万份了。这时对报馆的诉讼,已减至仅见,言论新闻自由已大抵告成。

爱尔兰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人民自由尤无可言,英国政府的压迫又从不减轻,于是爱尔兰民族运动日益高涨。爱尔兰的报纸在这时尽了很大的力量,各地鼓吹民族运动的报纸日渐增多。英国政府对报纸也就尽其摧残能事,报纸遂多秘密印刷发行者,但英政府的特务爪牙密布,一八六五年,著名的《爱尔兰人民报》的秘密印刷所被搜获,其主办人也就被捕。

爱尔兰自治,直到一九一二年才被英下院通过,但却并不彻底,当时爱尔兰工人团体皆竭力反对。工人领袖拉金(Larkin)办有《工人共和报》,鼓吹反对不彻底的调和的自治,拉金遂被判煽惑革命罪。

在欧洲,英国的民主运动开始得最早,其急进党在一八一九年就已草成欧洲民主党第一个政纲。有人说英国人天性安定,很少有流血的革命,但英国统治者的暴力依然很大,人民对自由的斗争也异常勇猛。完全的现阶段的新闻自由,在英国依然没有。

现在谈谈法国的情形。提起法国,我们马上就联想到它的一七八九年大革命,是的,它曾有过光荣的革命,而且主要是为争取自由。但那次革命本身就不健全,只是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运动,广大的人民群众,工农无产阶级都还没有完全觉醒。革命之后,并不是人民理想的世界,而是有名的恐怖时代,接着又是拿破仑的专政,人民自由被剥夺一空,法国也还是没有新闻自由的。

自拿破仑以来,法国报纸即全在警察监视之下,无丝毫自由可言。一八一四年拿破仑垮台后,路易十八即法王位,他不承认上院所提的宪法大纲,而另制一种“自由主义”宪法,承认文化、出版、身体的各种自由,但宪章上虽写着给予法国人民“依法发表意见的权利”,所谓“依法”已可作各种解释,紧接着更是这样一句:“法律应行取缔此种自由的滥用。”不说是对自由的保障,首先便是取缔滥用,含混难解。所谓出版自由,其时专指书籍,对于报纸,依然是在警察控制监视之下。

谈论政治的报纸,亦为多头政治专属的权利。各种日报均不零售,只有订阅,每份需贴十生丁的印花,五生丁的邮票,俱依英国办法,政府意在使订阅的价格高到只能供资产阶级消遣,遂至许多家联合起来才能订一份报,或者到公共阅览室去读。直至一八三〇年止,各党只有三种或四种机关报,销数尚未超过一万五千份。一八二四年的秘密报告,谓反对党报纸销到四万一千份,政府报纸仅销一万五千份。

政府监视报纸之严,出人意料,凡属反对党报纸的社论,有故意攻击的嫌疑者,即可移送法庭。一八一八年自由党内阁时代,《历史图画报》(Bibliothèque Historique)的主编被判徒刑六个月,因其“以搜集现代史料为借词,在所收集的政府法令中,常附加不满政府的注释与批评……这是一种故意的不断的毁谤”。一八一九年有一记者以骂瑞士人为奴才,为国教主的军队,即被控为侮辱国王,只不过因为那时国王的卫队是瑞士人的关系。

对出版制度的规定,计有三种单行法,系一八一九年所通过。依照英制,对出版界的诉讼,系由陪审官判决。法律上明定凡以印刷品、漫画、雕刻、油画、象征画在出版物上发表者,皆属此类。本来对书籍的出版前审查,早已经取消了,对报纸却还存在,这时才一并取消,只要一纸宣言便可设立日报馆。但又设保证金制度,办报人需缴保证金才行,在巴黎是一万法郎,外省为五千。这种限制,再加上每份的印花税,乃使报纸只能由资产阶级包办,民间报纸的发展大受限制,新闻自由依然没有。

路易十八在位时代的一八二〇年,反动右派顽固王党获胜,里斯流大公执政,立即推翻出版法,另订一法,恢复事前检查和批准的办法,创办报馆须经政府批准,每份报纸出版须先得检查员的认可,不须法院判决,就可以勒令报纸停刊六个月。这样的妨害新闻自由,可说已达其极。一八二二年另订出版法,仍有创设报馆须事前批准和政府可勒令报纸暂行停刊的规定。检查制度虽经取消,然又给内阁以随时命令恢复之权,并规定由政府特别任免的检查官来组织法庭,即可审判出版诉讼的案件。而其处罚又特别严,所谓犯罪的规定,意义极含混:“讽刺国教,引起对于王室政府的仇恨和蔑视,侵犯王室的尊严和国王天赋的权利及其宪法上所赋予的权力、国会的权利和权力。”同时,“遇该报以历次社论意图危及治安与宗教的尊严及国王的权威时”,又给法官以勒令报纸停刊之权。政府对于报纸,即令其每篇社论均无疵可议,然如将各篇联贯起来,而有“捣乱”的意向,亦得加以惩罚,人们称为对于意向的起诉。

直到一八二八年马的尼克(Martignac)内阁,才通过一种出版法,减轻保证金而取消批准制罪与意向罪。但两年后,查理十世又颁布了特别法令,变更出版法,并恢复办报须经批准的制度。甚至顽固王党内阁总理波利尼克(Polignac)都在其秘密笔记上写道:“宪章并没有给予日报和定期刊物以自由的权利。”这些命令使新闻界起来反对,自由派新闻记者发表了抗议,四十三人署名,抗议书认为这些命令违反法律是显然的,因为宪章上说,出版应由法律规定,而不由于命令。他们写着:“许多阁员都犯了违法的罪,我们是无须服从了。我们可以出版我们自己的报纸,不去要求用以限制我们的批准……政府今已失却命令服从的法律性。我们只为我们自己的事而反抗。”

经过一八三〇年的革命,普朋王朝被推翻,阿列扬大公路易·菲力浦即位,对查理十世的命令所提的第十四条修正为:“国王遇必要时,得以发表执行法律的命令,但绝不能以命令停止法律和阻挡法律的执行。”所谓必要,既无固定解释,而国王权威仍如此庞大,新闻言论自由是无丝毫保障的。

因此,政府对新闻自由的压迫,仍非常厉害。其时共和党的《论坛报》(Tribune)攻击国王和资产阶级很凶,常受到非法压迫,四年中被起诉达一百十一次,其中二十次曾被判罪,共监禁四十九年,罚金十五万七千法郎。有些画报,多讽刺政治,也常遭压迫,曾因一张类洋梨的脸,而以侵犯国王罪被起诉。

一八三五年九月政府颁新法,新出版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治安”、“叛国”、“侵犯国王”和攻击现政府的形式和理论者,即处以徒刑与从一万到五万法郎的罚金;更给出版界添了许多新罪名:“或赞成其他政体,或以法国王权归于路易·菲力浦以外的人……或自以是共和党人”,“对于财产、宣誓和尊重法律加以攻击”;报纸不能用讥讽的口气叙述口供,也不能发表陪审的名单;募捐以代偿报馆罚金,亦在禁止之列;而办报的保证金却增加了,还有漫画、图案、戏剧也都要检查。

这些法律不顾左派的反对而通过,举凡共和党人赞成共和制度的社论,概科以重大罚金。法统派的报纸,比较有钱,故能生存。共和党只有秘密发行报纸了,《国民新闻》避嫌疑不自称共和党才得存在。凡此种种,皆因政治关系,遂使新闻自由遭受重大压迫。

一八四八年的革命,使法国君主政治结束,而新闻言论自由稍有改进,政府正式规定,报纸不贴印花,不缴保证金,政府不禁其招贴。无论何人,要公开发表意见,都可招贴布告,或分发传单,以至发行新闻纸。此令一出,不久即有为民众而设立的通俗报纸出版,售价每份只五生丁。但就在同年,临时共和政府内讧,人民自由也被腰斩,当时,政府封闭了三十二家报纸,并恢复保证金制,以使民众报纸不能出版。

一八四八年十二月拿破仑之侄路易·拿破仑执政,更是摧残新闻自由,报纸受到极大压迫。恢复保证金制和印花税,社论须署名,对报馆罚金之重,足以耗尽其财产而使之关门。后来路易·拿破仑称帝,报馆更无丝毫自由可言。他可以随时颁布命令限制新闻自由,一八五二年的新法令为:恢复事前核准制度,政府除为之核准并指定总编辑外,不复容新报馆的成立;并以维持治安为名,有封闭报馆之权;报馆案件归刑事简易庭审判,如遇重犯,即将其关闭;报纸不得发表审判报纸与议会开会的纪录,凡为政府所否认的消息也都不得发表;还有,阁员和省长如认为某报社论不称其意时,即有权提出警告,该报应将警告书发表以代惩罚,警告到三次以上,就可以勒令停刊。在一八五二年,警告特别多,计六个月内有六十三次,从一八五四到一八五七年则只有五十七次。省长简直任意行使警告,其具体例子如:《高斯观察报》(Observateur de la Corse)因讨论牧场无用问题,得警告谓:“这种政治上的攻击,足以引起公民中某一阶级的不满。”《洛滑灯塔报》(Phare de la Loire)得到警告,因为曾说“据哈尔瓦斯消息,皇帝演说时,引起不少次的‘皇帝万岁’呼声,其实,这种值得考虑的口号,殊不宜于在皇帝演说引起如此的热诚……”这两家报馆都得到“轶出善意范围之外”的警告。

一八六〇年后,因拿破仑三世专制的渐松懈,新闻检查也松懈了,对于反对派态度温和的报纸,如阿刘扬派的《辩论报》、共和派的《世纪报》譬喻中暗带的讽刺,也未加深究,还准许开设民主党的《民意报》和《时报》。

一八六八年,因内外的交相攻击,拿氏乃给予人民自由,颁出版法,取消批准和警告制度,办报只要缴保证金和发表宣言就行了,报纸除受法院制裁外不受任何干涉。但关于新闻诉讼归刑事简易庭处理,凡登载讨论宪法的文字,发表正式议事录以外的议会辩论,均所不许。

压迫依然接踵而来,《明灯报》(Lanterue)因反对帝制,讽刺了皇帝及其家庭,不到三个月即遭封闭。

跟着,又有了共和革命,宣布戒严法,给政府以任意封闭报馆之权,从巴黎公社时代到一八七六年,戒严法都存在,毫无新闻自由可言。而一八七五年的宪法,更未列举人民的权利保障。

共和党得政后,一八八一年以法律树立出版的绝对自由,不许有任何阻碍,诸如保证、批准、印花皆废除,且给陪审官以处理出版界案件之权。

在二十世纪初年,克里蒙梭实行高压政策,人民可怜的一点自由,又几全被蹂躏矣。

概括言之,一七八九年革命,法国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即含于其中,而波涛起伏,至帝国政体取消,共和党稳固,方正式承认并加以规定。但对新闻自由压迫之举,仍时有发生。

英法两国如此,其他国家亦大致皆然。即倡导新闻自由运动的美国,在从前固无新闻自由可言,现在亦未实现完全的新闻自由,报纸多操纵在资本家手里,只知为自己争利益,由这个出发点推演下去,当然顾不到新闻自由了。至于如德意日等国家,更不用说了。

新闻自由之不得发展,最主要的自然由于政府之压迫,而时代局限、社会守旧也都使之不能进步。时代前进,人民愈努力争自由,社会愈进展,新闻自由也就逐渐能全部实现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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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柏雷《思想自由史》(History of Freedom of Thought)第一九页,罗家伦译,商务印书馆出版。

(2) 柏雷《思想自由史》(History of Freedom of Thought)第一九~二〇页,罗家伦译,商务印书馆出版。

(3) 柏雷《思想自由史》(History of Freedom of Thought)第六六页,罗家伦译,商务印书馆出版。

(4) 柏雷《思想自由史》(History of Freedom of Thought)第六四页,罗家伦译,商务印书馆出版。

(5) 戈公振《新闻学》第五页,商务印书馆出版。

(6) 戈公振《新闻学》第五页,商务印书馆出版。

(7) 戈公振《新闻学》第九页,商务印书馆出版。

(8) 薛纽伯《欧洲现代政治史》上编,第三〇页,毛以亨译,商务印书馆出版。

(9) 本节所用资料,皆参考薛纽伯著《欧洲现代政治史》而成,篇页繁复,未及一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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