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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赵盾始为国政

时间:2022-0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背景赵盾祖上是晋献公戎御赵夙,其父赵衰曾随文公出亡,赵盾即生于出亡途中。文公六年,赵盾嗣位。阳子,成季之属也[6],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7],曰:“使能,国之利也。”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9],制事典[10]。赵盾主张立公子雍,贾季主张立公子乐。十一月,“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即赵盾)使臾骈送其(贾季)帑(妻儿)”。僖公二十七年,晋文公作三军,僖公三十一年,晋襄公作五军,今舍二军,即恢复三军建制。

(选自文公六年)

背景赵盾祖上是晋献公戎御赵夙,其父赵衰曾随文公出亡,赵盾即生于出亡途中。僖公二十七年(前633),晋文公作三军,“命赵衰为卿”,赵衰“让于栾枝、先轸”。僖公三十一年(前629),晋襄公作五军,“赵衰为卿”。文公五年(前622),赵衰卒。文公六年(前621),赵盾嗣位。

六年春,晋蒐于夷[1],舍二军[2]。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

阳处父至自温[3],改蒐于董[4],易中军[5]。阳子,成季之属也[6],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7],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8]

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9],制事典[10][一]正法罪[11],辟狱刑[12]。董逋逃[13],由质要[14]。治旧污[15],本秩礼[16]。续常职[17],出滞淹[18][二]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19],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后语该年八月乙亥(十四日),晋襄公卒,太子夷皋幼,难以立。赵盾主张立公子雍(襄公庶弟,时在秦国),贾季(即狐射姑)主张立公子乐(公子雍庶弟,时在陈国)。赵盾“使先蔑、士会如(往)秦,逆(迎接)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即赵盾)使杀(公子乐)诸郫(晋邑)。贾季怨阳子(阳处父)之易其班(改变贾季的班次等级,即由中军帅变为中军佐)也,而知其(阳处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即狐鞫居)杀阳处父”。十一月,“晋杀续简伯(即续鞫居),贾季奔狄,宣子(即赵盾)使臾骈送其(贾季)帑(妻儿)”(《左传·文公六年》)。

[一]竹添光鸿:一句此段大纲。以下皆二句相辖。

[二]竹添光鸿:《论语》“修废官,举逸民”,即此二事也。

【注释】

[1]蒐:音sōu,打猎兼阅兵。夷:晋邑名,今址不详。

[2]舍二军:舍弃二军,即撤销二军。僖公二十七年,晋文公作三军,僖公三十一年,晋襄公作五军,今舍二军,即恢复三军建制。

[3]阳处父:晋太傅。至自温:从温回来。阳处父上年聘卫,回来时路过温。温:温山,在今河南修武北。

[4]董:董泽,晋地名,在今山西闻喜。

[5]易中军:将中军将佐对调,即赵盾为将,狐射姑为佐。

[6]阳子:即阳处父。成季:指赵衰,成是谥,季是字。属:属下。

[7]赵盾能:赵盾有才能。

[8]上之:使之(赵盾)在狐射姑之上,即由佐易为将。

[9]宣子:指赵盾,宣是其谥。于是:于此,此时。

[10]制事典:制定法典制度。

[11]正法罪:定刑法

[12]辟狱刑:论断罪刑。

[13]董逋逃:搜捕逃亡者

[14]由质要:用券契来约束人。

[15]治旧污:治理旧有的不好的做法。

[16]本秩礼:以礼仪等级为本。

[17]续常职:修废官。

[18]出滞淹:拔贤能。

[19]大傅:即太傅。大师:即太师。大同“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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