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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践论》系统地阐述了社会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把实践的观点真正贯穿于认识过程的始终,充分体现了实践是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

实践论》系统地阐述了社会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列宁曾指出:“马克思在1845年,恩格斯在1888年和1892年,都把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5]毛泽东的《实践论》发挥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思想,他从认识的产生、发展、检验各个环节全面考察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把实践的观点真正贯穿于认识过程的始终,充分体现了实践是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对于认识的基础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接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6]

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的。

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有通过实践这一中介,才能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

不仅如此,主体用以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或观念图式,也同样来源于实践。有人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的命题只适用于经验科学而不适用于演绎科学(数学和逻辑)。这种看法是没有根据的。逻辑和数学公理表面上看好像是先天的东西,实际上却是人们在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关系的反映。正是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客观事物的这种关系亿万次地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来,并逐渐在人们的思想中获得了巩固的和稳定的形式,才形成了各种在人们看来是不证自明的逻辑和数学公理。因此,即使是看似与客观世界无关的抽象理论,也同样源自实践。因此列宁指出:“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7]

当然,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我们也不能做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

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只能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明这个问题:“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8]

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毛泽东拿我国的一句古语举例,“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这句话虽然并不完全正确,但也说明了学习间接经验的好处或必要性。一方面,每一个特定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另一方面,理论或认识本身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必要途径。我们还可以用牛顿的一句名言来举例说明获取间接经验的意义:“假若我能比别人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

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有机地、辩证地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认识。

总之,实践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它为主体和客体之间发生联系和相互作用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就像一座桥梁连通了主体与客体。作为主体的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从客体那里获得各种信息,使客体显露出它内部的本质和规律。所以,归根结底,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还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不能在封建社会就预先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因为资本主义还未出现,还无这种实践。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马克思不能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就预先具体地认识帝国主义时代的某些特异的规律,因为帝国主义这个资本主义最后阶段还未到来,还无这种实践,只有列宁和斯大林才能担当此项任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之所以能够作出他们的理论,除了他们的天才条件之外,主要地是他们亲自参加了当时的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实践,没有这后一个条件,任何天才也是不能成功的。[9]

可见,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否则,没有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践,任何天才也不能创立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实现人类思想史上的革命性变革。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实践的发展为认识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所以毛泽东才作出“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的重要论断。不仅如此,实践还能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第二,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10]第三,实践的发展还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11]第四,实践作为认识发展的动力,还表现在它能推动认识由低级向高级无限发展。因为,实践不断提出认识的新课题,促使人们去研究它,并为解决这些认识课题积累着必要的经验材料;实践不断地创造出新的认识工具,以弥补感官的不足。人类的认识能力,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

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2]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变革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人在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简单来说,任何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只有在实践中加以应用后,才能根据其对实践的作用来判定。因为,一方面,人的认识没有超出主观思想范围,不能确认自身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另一方面,客观事物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不具备把人的认识同客观实在加以对照的能力,不能直接回答人的认识正确与否。所以,只有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能够检验人的认识是否正确。实践是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是主观与客观的“中介”和“交错点”,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人们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现实紧密结合起来并加以对照。人们把从实践中得来的认识加以整理后再返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如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认识变为现实,就证明这种认识是正确的,否则就是不正确的。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合乎逻辑的思维既是实践的指导思想,又是理解、总结和表达实践成果的必要条件。但是逻辑本身也是以往人类实践的精神成果,逻辑推理的前提和逻辑法则的真理性也要靠实践来检验。某些逻辑证明的结论,还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最后判定它的真理性。因此,实践高于逻辑证明,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最终标准也只能是实践。坚持把实践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对我们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活动的目的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3]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社会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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