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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发卡渠道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评估结果是确定能否为申请人发卡的依据。经过审查无误后,发卡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表中所填写的领卡方式进行发卡。客户进入营业网点,办理借记卡申请业务。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客户阅读借记卡领用合约/协议,指导客户填写借记卡申请表。柜员凭开户清单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和表外登记簿,并将开户清单收入传票格保管,从而结束借记卡发卡业务的处理。

第二节 银行卡发卡渠道

一、信用卡申请与发卡业务的处理

(一)信用卡申请业务处理

1.柜面受理信用卡申请业务

客户进入营业网点,办理信用卡申请业务。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客户阅读信用卡领用和约/协议,指导客户填写信用卡申请表。

1)提醒客户阅读信用卡领用和约/协议

银行工作人员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相关产品介绍,并提供领用合约协议和相应申领表。一般情况下,客户可以拿到产品快速指南、领用协议/和约、申领表、填写指南等资料。

工作人员需要提醒客户认真阅读相应信用卡领用和约/协议,了解信用卡领用、使用、利息、收费、对账单及查款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银行与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指导客户填写信用卡申请表

申请人在阅读领用协议后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前提下,按照要求,完整、真实、清晰地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在签名栏签名确认。

2.柜员审核相关材料

当客户完成信用卡申请表的递交程序后,柜员需要就申请人资格、担保人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1)审核申请人/担保人资格

柜员根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各银行的信用卡章程,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相应信用卡的资格以及是否满足申领条件。

2)审核相关材料

柜员须认真审核客户提交的材料,包括:①申请表;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工作与收入证明;④居住证明;⑤资产证明材料;⑥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⑦其他资料。

3)送别顾客

经办人员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将身份证件原件交还给顾客,并送别客户,填写银行专用栏相关信息。

4)后续处理

受理网点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在信用卡网上信用审批系统中录入申请表资料,并签署意见上送信息。

3.卡部专职人员复核

审核人员对客户提交的信用卡申领表及申请资格、信誉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分析、评估,并给出相应意见。

调查审批前,审核人员将申请人、保证人的身份证件号输入风险预警系统中进行配对调查,如果出现该系统中禁止申办情况之一的,则应拒绝受理。

1)资信调查

审核人员应该严格把关,对申办人的每一份资料、每一份内容必须分步骤、按规定程序予以调查、核实。

2)资信评估

发卡机构确定资信调查资料无误后,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做出综合的分析和评估。调查人员把经过调查所取得的资料、数据交给参加评估的各方面专家,由有关专家对企业和个人提出看法,然后由若干专业人员或小组给出评估意见,经过对各方面意见的汇总、考评、综合分析,对某一企业或个人的信用状况得出结论,信用度评估的过程就此结束。评估结果是确定能否为申请人发卡的依据。

3)提出初审意见

根据资信调查和资信评估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包括资信评估情况、可否领卡、保证金起存金额、有效期等。

4.发卡行的专职人员终审

发卡的卡部相关人员对持卡人申请表内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能否发卡和信用等级评定等情况进行最终审定。终审有权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和持卡人情况,对复审意见提出质疑、修改直至否定,但应告知复审人员。

(二)信用卡发卡业务的处理

1.编制制卡信息和制卡清单

接到打卡通知后,发卡中心将客户申请表的各项资料输入系统,由系统自动按顺序产生信用卡卡号。

发卡中心资料员按打卡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制卡清单。清单包括持卡人卡号、持卡人姓名的中文及汉语拼音、持卡人性别、信用卡有效期等完整资料。资料员编制完毕,经审核无误后交于制卡员制卡。

2.领卡员领取空白卡片

制卡人员收到制卡信息和制卡清单,审核无误后签收,并根据制卡清单上的实际数量,按照规定到空白卡片保管员处领取空白卡片。

3.制卡并生成密码

制卡员在开机制卡前,根据制卡机上的累计制卡数,在制卡登记簿上登记制卡累计序号,然后严格按照制卡信息进行制卡。前后两次制卡的序号应相互衔接。

制卡过程中主机随机产生信用卡密码,管理人员使用专用密码信封打印,且将密码信封交给密码发放人员签收。

制卡过程中产生的作废卡交给空白卡片保管员签收。

4.发卡部门清点签收

制卡员将制好的卡片交给发卡部门,发卡部门清点数目并进行审查。

经过审查无误后,发卡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表中所填写的领卡方式进行发卡。领卡方式分为直接邮寄和发放至网点两种。

1)直接邮寄

如果申请人选择邮寄到指定地址,则发卡部门工作人员将卡片装入填有申请人姓名和卡号的专用信封,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发卡员名章和日期,并用挂号信的方式及时送给申请人。

2)发放至网点

如果申请人选择网点发卡,则发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卡片运送至相关营业网点。

5.营业网点发卡

银行前台工作人员在发卡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1)查验领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确定是申请人本人领卡,禁止代领信用卡。

(2)查验领卡人提供的领卡通知。

(3)确认身份后付给申请人信用卡,并要求领卡人在发卡登记簿上签名确认。

(4)应让申请人当面在信用卡背面签字栏签名。

(5)银行工作人员在本行系统上作发卡业务处理。

(三)信用卡开卡业务的处理

信用卡开卡常用的两种方式为电话开卡和网上银行开卡。

1.电话开卡

电话开卡步骤如下。

1)拨打客服热线

客户在收到信用卡后,将进行开卡申请。客户若选择电话开卡的方式,则首先需要拨打该发卡银行的客服热线。

2)选择自助开卡

通过电话银行的语音提示系统,选择自助开卡(激活)服务,并按照提示进行系统操作。

3)输入相关信息,核实身份

根据该银行客服热线的自动语言提示,输入相关信息。

(1)输入信用卡卡号。

(2)输入个人相关信息。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若最后一位为字母,则以*代替)、卡片有效期(信用卡背面标注)、信用卡背面签名栏打印的最后三位数字、住宅号码(不需要输入电话号码区号和分机号)等,用于确认开卡人身份的真实性。

4)设置/输入电话银行密码

(1)设置电话银行密码。若首次进入电话银行系统,需要设置电话银行密码(一般为6位阿拉伯数字),并根据语言提示再次确认电话银行密码。

(2)输入电话银行密码。若非首次进入电话银行系统,则只需要直接输入电话密码即可。

5)开卡成功

客户输入信用卡卡号和相关个人信息后,电话银行会自动通过该银行的系统核实信用卡卡号和相关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若该卡为本银行的信用卡,且个人信息与系统预留信息一致,则系统自动开卡成功。

2.网上银行开卡

网上银行开卡步骤如下。

1)网上银行申请注册

客户若选择网银开卡的方式,则首先需要在该发卡的网上银行注册。

2)登录网上银行

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银行。

3)选择在线开卡服务

进入发卡银行首页后,点击“信用卡”或“银行卡”,进入信用卡或者银行卡页面,在该页面下,发卡银行提供了若干服务项目,选择在线开卡或信用卡开卡。

4)输入相关信息

在“在线开卡”界面下,按照系统的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填写客户姓名、信用卡卡号、有效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在上述操作完成后,点击“确认”键,等待系统确认。

5)开卡成功

系统核实该卡卡号和相关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若该卡为本银行的信用卡,且个人信息与系统预留信息一致,则系统自动开卡成功。

二、借记卡申请与发卡业务的处理

(一)借记卡申请业务处理

1.柜面受理借记卡申请业务

客户进入营业网点,办理借记卡申请业务。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客户阅读借记卡领用合约/协议,指导客户填写借记卡申请表。

2.柜员审核相关材料

柜员审核申请人有效证件、申请人资格及申请表等。

柜员审核申请表时,主要审核申请表各项内容包括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等是否完整,同时了解客户是否要求开通借记卡的其他服务功能,特别注意申请人是否在指定位置签名。

3.配卡与信息录入

柜员进行初审后,对于符合借记卡开卡条件的客户,进行及时配卡与信息录入。

在进行配卡时,柜员需要检查借记卡是否完好、磁条是否存在问题等细节;然后使用“借记卡开户交易”菜单进行信息录入处理,建立客户信息,进行开户处理。在申请表上记录银行卡卡号,加盖经办员名章。银行柜员将已经开好的借记卡和申请书客户联交与客户签收,送别客户。

4.后续处理

柜员登记开销户登记簿,记录编号、银行卡卡号、申请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证件号码、经办人员等信息;同时编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销记重要空白凭证。

(二)借记卡发卡业务处理

此处的发卡业务是指从预制卡的制作、预制卡运送至网点到客户领取借记卡的完整过程。

1.领取预制卡

发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制卡,制卡员根据制卡量填写领卡清单,交由负责人签字后向凭证保管员领取空白卡片。制卡员需对空白卡片进行写磁、印字处理,并打印制卡清单。

网点根据需要领取适量的空白预制卡,领取时应作表外登记和账务处理。

2.柜员审核并录入系统

客户申请借记卡时,填写借记卡申请表,向柜员提交身份证件,经过审核无误后同意发卡。

在进行发卡时,柜员需要检验借记卡是否完好、磁条是否存在问题等细节。

柜员通过读卡器读入预制卡磁条信息(卡号);然后在借记卡开卡操作界面下输入申请人姓名、性别、地址、币种、开户金额、身份证号码等客户资料,并按照客户要求开通相关借记卡的服务功能;之后请客户输入预设的密码,需要两次输入相同的6位数字并确认。

3.相关凭证的处理

柜员进行相关凭证的处理,其操作步骤如下。

(1)在系统中将客户相关信息提交后,等待系统确认并打印开户清单。

(2)要求客户在开户清单指定位置签名并回收。

(3)在开户清单上加盖业务公章和个人名章。

(4)在申请表上记录银行卡卡号、加盖经办员名章。

(5)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年费后,将借记卡、身份证件、开户清单客户联交与客户签收,并送别客户。

4.后续处理

柜员凭开户清单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和表外登记簿,并将开户清单收入传票格保管,从而结束借记卡发卡业务的处理。

【资料阅读】

银行卡大事记

1985年,中国银行发行长城卡,成为中国第一张银行卡。

1995年6月,招商银行推出一卡通,率先将定活期、多储种、多币种、多功能集于一卡,被誉为我国银行卡的一个创举。截至2004年年底,一卡通累计发卡超过3 000万张,卡均存款余额超过4 500元,居全国银行卡首位。

2002年3月26日,由80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6.5亿元的股份制金融机构——中国银联在上海成立。中国银联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与现代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运营全国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实现银行卡全国范围内的联网通用,推动我国银行卡产业的迅速发展,实现“一卡在手,走遍神州”,乃至“走遍世界”的目标。目前,全国已有684个城市实现联网通用,特约商户达30多万家,安装POS机50多万台、ATM机6.5万台。

2004年1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美国花旗银行联合推出信用卡——浦发花旗信用卡,成为国内第一张引进外资技术和管理支持的信用卡。

2004年1月18日,中国银联正式开办内地“银联”标志人民币卡在香港地区的使用业务。同年9月8日,中国银联正式开办内地“银联”标志人民币卡在澳门地区的使用业务。

2004年4月5日,中国银行(香港)、汇丰银行等16家香港银行正式加入中国银联,中国银行(香港)于4月30日率先在香港正式发行银联人民币借记卡和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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