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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金减少的核算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7年6月,玉丰渔业合作社成员刘明提出退社申请,2007年12月31日办理退社手续。刘明加入合作社时只投入了份额股金3000元。经合作社会计计算,量化到刘明个人账户的资本公积额为500元,盈余公积为300元。2007年产生可分配盈余,经计算,按交易量返回部分刘明可得数额为500元,剩余盈余部分为100元。经协商,合作社和刘明都同意用银行存款退回。

二、股金减少的核算

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或成员退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并在有关明细账及备查簿中详细记录股金发生的变动情况。

合作社成员按法定要求提出退社申请后,无须经过批准,可以退社。合作社应将成员的股金、成员账户登记的公积金退回,并将相应的盈余或亏损分摊到退社成员。

【例5-7】2007年6月,玉丰渔业合作社成员刘明提出退社申请,2007年12月31日办理退社手续。刘明加入合作社时只投入了份额股金3000元。在2007年被列为国家示范社后,获国家财政补助150000元。经合作社会计计算,量化到刘明个人账户的资本公积额为500元,盈余公积为300元。2007年产生可分配盈余,经计算,按交易量返回部分刘明可得数额为500元,剩余盈余部分为100元。按照合作社章程,可以用货币资金、也可以用其他资产形式退股。经协商,合作社和刘明都同意用银行存款退回。

专项基金为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固定资产部分与捐赠形成,成员退社,不予退回。

会计分录为:

借:股金——刘明                3000

  资本公积——刘明              500

  盈余公积——刘明              300

  应付盈余返还——刘明            500

  应付剩余盈余——刘明            100

  贷:银行存款                 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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