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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非经常性的特殊交易行为,是交易双方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由于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因此,换入资产成本的计量基础以及对流出资产损益的确定,则与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不同,需要运用不同的计量基础和判断标准。本章所指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是指企业之间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互惠转让。②在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中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非经常性的特殊交易行为,是交易双方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交易双方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方面可以满足各自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货币性资产的流出。由于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因此,换入资产成本的计量基础以及对流出资产损益的确定,则与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不同,需要运用不同的计量基础和判断标准。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有别于货币性资产的最基本特征是其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即货币金额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

这里所指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为补价。补价主要是由于交换双方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不等而产生。通常以补价占换入或换出方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从高原则)是否低于25%作为参考比例。当比例低于25%时,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非货币性交换准则进行规范处理;若高于25%(含25%)的,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则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章所指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是指企业之间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互惠转让。不包括:①与所有者或所有者以外方面的非货币性资产非互惠转让。②在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中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③企业以发行股票形式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如企业以上述不包括的范围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则应按与其相关具体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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