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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思想鸟瞰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这些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民国初年致力于财政学特别是中国财政问题研究的学者比较多,有关论著大致有几十本之多,出现了一种为其他经济分支学科所未有的盛况。因为,当时日本财政学在向西方学习方面,主要借鉴德国财政理论。

二、财政思想鸟瞰

民国初年由于财政困难是北洋政府所经常要面临的问题,统治者的谋士必须为之出谋划策,而“当时我国的经济学留美学生中,往往趋易避难,选择中国题目写作论文,很少选作外国题目的”[1]。另一方面,“那时的国外财政学家有的认为财政学根本不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而属于政治学范围,有的认为它是政治与经济之间的边沿学科,故专攻政治学的人也可以研究财政学,即使承认它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的人也着重在对财政制度和一些财政原则的研究,而不为难于理解的纯经济学理论操心”[2]。基于这些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民国初年致力于财政学特别是中国财政问题研究的学者比较多,有关论著大致有几十本之多,出现了一种为其他经济分支学科所未有的盛况。当时不仅学者们在各种媒体上发表论著,为国家财政问题摇旗呐喊,就连工商大亨荣德生也写过一册《理财刍议》,自费印刷数百册,用个人经验为国家财政出谋划策。[3]

在当时及以后的著名经济学家中,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外,几乎都讲授过财政学并有财政学著作问世,甚至有些在国外留学时的专业研究方向就是财政学,如陈焕章1911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为《孔门理财学》(The economic principles of Confucius and his school);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于191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为《纽约市的财政》(Finances of the city of New York);朱进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为《中国关税问题》(该书1916年作为哥伦比亚大学的丛书之一出版英文版,1919年由文海出版社出版中文版);黄汉梁1918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为《中国的地租》(The land tax in China);李权时1922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为《中国中央和地方的财政》(Central and local finance in China:a study of the fisc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central,the provincial,and the local governments);刘廷冕192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为《中国的现代关税政策》(Modern tariff policie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China);陈岱孙于1926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为《马萨诸塞州地方政府开支与人口密度的关系》;何廉1926年在美国耶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为《对于国家行政机构和所得税征收过程的一个比较研究:英国和美国》(Machinery and procedure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income taxation:a comparative study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United Kingdom)。还有一位名叫“Feng-Hua-Huang”的中国学者,曾于1919年在纽约出版过一本Public Debt in China(《中国公债》)的著作。这些博士论文大多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如马寅初的《纽约市的财政》被列为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一年级本科生的教材。[4]这些财政学精英回国后有不少人进入国内著名高等学校[5],很快成为中国财政学界的领袖人物。

这一时期出版的财政学著作,翻译本有:陈启修翻译的《财政学提要》(1914);宋教仁翻译的日本学者小林丑三郎所著的《比较财政学》(1917);刘秉麟翻译的美国学者亚当士(Adams)的《财政学大纲》(1921);王官彦、王官鼎翻译的美国著名财政学家塞利格曼(Seligman)的《所得税论》(1921);李达(宏章)翻译的《中国关税制度论》(1924);何崧龄翻译的日本学者小川乡太郎著的《财政总论》(1927)等。这一时期随着留学生的大量回国,他们在引介西方财政学方面很快取代了清朝末年的传教士和开明士大夫(大多并非财政专家),扮演了“盗火者”的角色。

由于当时留学生以留日者占绝大多数,以上翻译著作仍以日文译本居多。这并不代表财政学引进的相对落后。因为,当时日本财政学在向西方学习方面,主要借鉴德国财政理论。[6]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以施泰因(Lorenz von Stein,1820-1890)、沙夫勒(Albert Schoffle,1831-1904)和瓦格纳(Adolf Heinrich Gotthilf Wagner,1835-1917)等为代表的财政学者在西方财政学研究方面居于前列,“在广与深方面得以压倒他国”[7]。但引进欧美,特别是美国财政学出现了强劲的趋势,在高层次留学生方面更是如此,如前面提到的几位在美国研究财政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生,民国初年归国后很快成为中国财政学界的领袖人物,如马寅初、李权时等。

自撰本有:吴廷燮著《清财政考略》(1914);庄士立著《国债概要》(1915);晏才杰著《田赋刍议》(1915)和《租税论》(1922);崔敬伯著《现代税制之检讨》(1916);杨汝梅著《民国财政论》(1917);贾士毅著《民国财政史》(1917);魏颂唐著《财政学撮要》(1917);漆运钧著《民国七年修改税则纪事》(1918);胡钧著《中国财政史》(1920);陈灿著《欧战财政纪要》(1922);陈启修著《地方财政学》(1922)和《财政学总论》(1924);马寅初著《中国关税问题》(1923);金国宝著《英国所得税论》(1924);寿景伟著《财政诠要》(1924)和《财政学》(1925);潘忠甲著《致上海商会解决关税十大问题意见书》(1925);童蒙正著《中央各省财政概况及整理循序刍议》(1925)和《中国陆路关税史》(1926);陈立廷编《关税问题讨论大纲》(1925)和《关税问题》(1926);徐式庄著《中国财政史略》(1926);陈向元著《中国关税史》(1926)。以上著作中以陈启修的《财政学总论》和贾士毅的《民国财政史》水较高,堪称这一时期财政学理论和历史的标志性成果。

清末民初中国传统的财政制度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传统财政思想完全退出历史舞台。西方国家当时几乎所有的财政制度和财政思想的文明成果在中国从形式上都得到移植,它浓缩了西方几百年财政制度和思想近代化走过的历程。其变化之速,程度之深,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不仅在中国财政文明演进的历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财政文明变革和发展史上也是少见的。从财政文明(制度和思想)形态上看,这一时期的变革是前所未有的,其意义也是深远的,但这一时期的财政制度的改革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有些财政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改革、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出现了南橘北枳的“水土不服”现象,许多财政制度形同虚设,这在世界文明的移植史上是常态,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它说明引进和移植西方优秀的财政文明成果时必须实现文明成果的中国化,使之与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土壤相融合。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财政文明的全面、健康转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鉴于民国初年的教训,西方财政形态的中国本土化成为一种趋势和共识。正是在此基础上,当时有的学者提出了要建立中国的财政学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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