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部分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提示

部分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提示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3.第48笔业务,12月31日,完成工资结算汇总表中“应付职工薪酬”、“代扣款项合计栏”和“实发金额”计算工作,然后进行发放工资和代扣款项的账务处理,职工养老金、事业保险基金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第二节 部分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提示

1.如原始凭证1-1,为第一笔经济业务的第一张凭证。第一笔经济业务共有4张原始凭证,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在上海设立临时采购账户,准备支付按订购合同向上海宏达公司收购物资的款项,只是准备进行材料采购,并非已经购入材料。

2.第4笔业务,12月3日,购买原材料,改笔业务上月已预付部分货款,本次购入材料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本笔业务代垫运费可在增值税中抵扣7%,因此,业务处理如下:

借:材料采购——乙材料27000

      ——丙材料2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730

  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临海公司)27160

    预付账款——临海公司6970

乙材料的采购成本计算:

待分配的运杂费=2000*93%+540=2400

乙材料的数量占乙、丙材料总数量的比例=5000/(5000+1000)=5/6

乙材料应分摊的运杂费=2400*5/6=2000

乙材料的采购成本=5*5000+2000=27000

丙材料的数量占乙、丙材料总数量的比例=1000/(5000+1000)=1/6丙材料应分摊的运杂费=2400*1/6=400丙材料的采购成本=2*1000+400=2400应交税费=27000*17%+2000*7%=4730

3.材料验收入库按计划成本结转,同时确认材料成本差异并予以结转。

4.第6笔业务,12月3日,让售材料,由于购买单位在当天支付了货款,满足给予2%现金折扣的条件,企业在账务处理中将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现金折扣”,业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1400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720

  贷:其他业务收入3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6120

5.第7笔业务,12月4日,销售商品,为光明公司代垫运费不能在税金中抵扣7%。

借:应收账款——光明公司59768

  贷:主营业务收入——A 27000

          ——B 23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68

    银行存款800

6.第8笔业务,12月5日,支付违约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7.第9、10笔业务,12月5日,采购木箱,并于6日验收入库,等同于材料采购的业务处理。

(1)借:在途物资——木箱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34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23000

       财务费用 400

(2)借:周转材料——在库 20000

     贷:在途物资——木箱 20000

8.第16笔业务,12月8日,报销与上海某研究所共同研究一项课题的经费,该课题涉及的新产品仍处于研究论证阶段。研发支出还应在月底前进一步转为管理费用,业务处理如下:

(1)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2500

     贷:银行存款 12500

(2)借:管理费用 125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2500

9.第19笔业务,12月10日,贴现的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21000*(1+8%*6/12)=21840元

贴现天数=62天

贴现息=21840*10%*62/360=376.13元

贴现净值=21840-376.13=21463.87元

10.第27笔业务,12月14日,向安民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代垫运费不可以在税金中抵扣7%。

11.第30笔业务,12月15日,向江海公司购买甲材料一批,江海公司已代垫材料运费可以在税金中抵扣7%。

12.第40笔业务,12月25日,涉及对国外的销售,有出口退税的问题,业务处理如下:

(1)借:应收账款——ABC公司 69920

     贷:主营业务收入——A 51520

             ——B 18400

(2)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699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992

13.第48笔业务,12月31日,完成工资结算汇总表中“应付职工薪酬”、“代扣款项合计栏”和“实发金额”计算工作,然后进行发放工资和代扣款项的账务处理,职工养老金、事业保险基金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14.第55笔业务,12月31日,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科目,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先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归集,月终时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计入A、B产品成本。

15.第56笔业务,12月31日,结转并分配制造费用,需分配的制造费用额根据第48笔业务提供的“车间产品耗用工时报告表”进行分配计算。

16.第57笔业务,12月31日,将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其中A产品采用约当产量法分配,B产品采用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算法分配,计算过程如下:

(1)归集本月A、B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2)对A产品进行分配: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性投入,因此A产品本月所耗直接材料可按照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数量进行平均分配,对于A产品本月所耗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则按照完工产品数量和在产品的约当产量进行分配;

(3)对B产品进行分配:已知B在产品各项定额成本,可先计算出B产品在产品本月所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再使用倒挤法,倒算出B产品完工产品各项成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