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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近年来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情况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05年,深圳市审计局共开展绩效审计项目23个,审计透明度逐年增强,审计监督成效逐年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2005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本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跟踪到底,追究责任,实行“买单制”。当地媒体公布了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情况。人大常委会把市政府处理有关责任人的报告向社会公布后,社会反响强烈,人民群众高度评价。

二、深圳近年来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情况[4]

从2002年首例绩效审计项目得到相关方面重视,取得良好开局以来,深圳市审计局根据《条例》的规定,借鉴香港及国外政府绩效审计的方法,逐年扩大绩效审计范围,选择公众关注、财政投入大的项目开展绩效审计。截至2005年,深圳市审计局共开展绩效审计项目23个,审计透明度逐年增强,审计监督成效逐年提高。

2003年,深圳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区、深圳经济特区污水处理厂、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人大常委会审议200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对在审计中发现有问题的单位,市监察部门要介入调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绩效审计工作,逐步建立审计公示制度,同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03年度绩效审计情况的初审报告》首次在当地媒体全文刊登,4个项目的审计报告摘要首次在地方媒体公布,审计透明度增强。

2004年,深圳市审计局对市科技三项费用、市环保局部门预算、深圳大学城、市客货运场站建设及运营、大沙河整治工程、市城管局下属13家市政公园建设及管养情况、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东湖医院建设等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人大常委会审议2004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对于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深化绩效审计工作,逐步实现绩效审计规范化、法制化。”《深圳市2004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首次在当地媒体全文刊登,首次发布8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审计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2005年,深圳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03年至2004年政府采购、深圳大学2004年度部门预算、市教育局直属8所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市电子警察及道路交通设施管理使用、市政府投资公共交通场站、市城市绿化管理处绿化建设和管养、市裸露山体缺口整治、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运作与管理、市银湖旅游中心经营、市妇儿发展中心大厦等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人大常委会审议2005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本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跟踪到底,追究责任,实行“买单制”。

深圳在连续4年实践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适应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从2005年开始实行审计问责制,落实行政问责制,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2005年9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要求实行审计结果“买单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深圳市政府成立“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分管审计工作的副市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审计、财政、人事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专门负责审计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对事整改处理,对人实行“买单制”,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向全市人民有了交代。

2005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要求“行政权力运用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公共财政支出到哪里,审计就到哪里;公共服务提供到哪里,绩效评估就到哪里”。2005年12月,深圳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深圳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等6个配套文件,要求审计工作在加强执行力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制度,要求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审计等部门负责重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执行财经法规情况的审计评价、评估;二是建立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与监督制度,要求审计等部门重点抓好部门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部门绩效状况、专项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部门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审计评价、评估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真实和效益;三是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政府将根据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等机关提出的问责要求或者问责建议,采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方式,对部门行政首长予以问责。

2006年1月,深圳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买单制”,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因此1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行政处分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处理的同时,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积极进行整改,查找原因,查漏补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当地媒体公布了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情况。人大常委会把市政府处理有关责任人的报告向社会公布后,社会反响强烈,人民群众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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