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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茶叶交易与飞钱的关系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唐代为适应内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产生了汇兑,即飞钱、便换、便钱。浙西观察使李若祁请求开放钱币流通的建议得到批准后,京城商人持钱赴各地做买卖的“不可胜计”。据《事物纪原》卷十《兑便》条指示,便换始于唐宪宗李纯时。办理汇兑业务,至少汇兑信用的货币资金可以被无偿占用,故官府总企图垄断飞钱业务,以独享其利。于是官府经营汇兑的种种弊端败露于外,使它得不到商人的信任和支持,飞钱凋敝。

一、汇兑业务——便换

唐代为适应内外贸易(茶、丝、瓷、纸等)发展的需要,产生了汇兑,即飞钱、便换、便钱。原先商人交易的媒介品——货币,此时可以交由柜坊保管,商客持帖或其他信物即可在柜坊支取现款。这就为大商人提供了一种方便与可能,在大额交易中无需动用现金,只需凭借一纸文字证据即可完成;两地交易的实现,也可以不再动用现金,而是使用飞钱了。

唐行两税法后,钱币流通严重不足,各地禁钱出境,更促成了飞钱的产生和发展。据《新唐书·食货四》载,德宗李适贞元十年(794)诏告天下:准许铸造买卖铜器,每器限重一斤,价不得超过一百六十文,销钱为铜以盗铸钱论处。但民间的钱越来越少,缯帛价格很低,各州县都禁止携钱出境,于是商人绝迹。浙西观察使李若祁请求开放钱币流通的建议得到批准后,京城商人持钱赴各地做买卖的“不可胜计”。贞元二十年下令市场交易,绫罗、绢、布、杂货和钱币可以同时兼用,宪宗李纯继位后,嫌钱少,又禁用铜器。在通货奇缺又极度混乱的情况下,飞钱出现了。宣宗李忱时(847—859),衢州刺史赵璘在《因话录》中记述:“有士鬻产于外,得钱数百缗,惧川途之难赍(jī,携带)也,祈以知纳于公藏,而持牒以归。世所谓便换者,置之衣囊”。这里所说的是官营汇兑,当然就该有私营汇兑的存在,或公私并行的存在。《新唐书·食货四》记载:唐宪宗时期(806—820),“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诸道进奏院肯定是官营汇兑机构,而诸军、诸使则或为官营或为私营,富家则显系民营汇兑构机,惟因史料不足,只是在官私的比较中作此推测。诚如李剑农所说:我国华北地区虽不产茶,老百姓却有嗜茶习好,北人南下购茶,回北方销售,钱款又不便随身携带,飞钱应运而生。《唐会要·泉货》载,宪宗元和六年(811)二月的诏书讲:“茶商等公私使(便)换见钱,并须禁断。”可见茶叶交易与飞钱关系密切,绝非一般。李剑农还说:“铜钱既不许出境,银钱又未普用,则商贾欲为活动,除用‘飞钱’的汇兑法外,将无法以济其穷。盖飞钱之行,大都由巨商为之(特别是茶商),初非政府所定之制度,且为政府所嫌恶(29)。”

飞钱的出现。据《事物纪原》卷十《兑便》条指示,便换始于唐宪宗李纯时。《旧唐书·宪宗纪》、《唐会要·转运盐铁总序》、《册府元龟·钱币》亦均有记载。至迟在宪宗元和元年(806),各地在京商人将钱交给本道驻京的进奏院及军、使机构或在京富商,领取半联票券,另半联寄往各道相关机构、商号,商人抵达目的地后合劵取钱。同年朝廷下令禁止,六年复禁。七年令商人到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每千钱收费百钱,商人不至,仍改为免费飞钱。后一度又禁,懿宗时(860—874)的江淮商人在三司便换,至本州府取钱时遭到留难,商人不敢再汇,影响了三司收入,咸通八年(867),朝廷下令禁止占留。于是沿续到南宋,初年尚为盛行,后渐衰落,为纸币所取代。

便换有利可图。办理汇兑业务,至少汇兑信用的货币资金可以被无偿占用,故官府总企图垄断飞钱业务,以独享其利。三司垄断时,这一利益为中央政府所把握,在财政亏空,军费开支巨大的时候,地方政府也觊觎其利,留难不兑,以致“商人疑惑,乃致当司支用不充(30)”。于是官府经营汇兑的种种弊端败露于外,使它得不到商人的信任和支持,飞钱凋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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