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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密威胁中国企业

时间:2022-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0年前,中国人还不知道商业秘密这一概念,而10年后,中国人却很少不知道商业秘密的重要。就像战场上泄露军事机密,有可能造成全军覆没一样,市场竞争中泄露商业秘密,则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但近年来,“韵声”附近冒出了数家私营企业,他们通过采取各种手段窃取“韵声”的商业秘密,并大肆假冒“韵声”的产品和商标,通过低价倾销争夺市场。

10年前,中国人还不知道商业秘密这一概念,而10年后,中国人却很少不知道商业秘密的重要。这固然是中国人经过市场经济洗礼后的一大进步,但因此也吸引了一些企业或个人不惜效仿国外经济间谍的手法,大肆窃取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从而引发许多窃密纠纷,却又是令许多企业头痛不已的问题。

市场的竞争,实际上就是科学技术的竞争,是产品质量的竞争,是经营策略的竞争,而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生产工艺、经营策略,无一不是商业秘密的内容。毫无疑问,商业秘密一旦泄露,企业的竞争优势便荡然无存。就像战场上泄露军事机密,有可能造成全军覆没一样,市场竞争中泄露商业秘密,则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日甚一日的商业窃密活动,使许多企业深受其害。

目前中国最大、世界第二的八音琴生产商——浙江省宁波韵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便受到严重的窃密侵犯。专利发明人,“韵声”总裁竺韵德为此大声疾呼: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民族产业!

八音琴生产技术一度被日本某公司所垄断。中国作为工艺品、玩具出口大国,每年不得不花费数亿美元从日本进口八音琴机芯。1992年,竺韵德攻克一系列难关,研制出我国第一台八音琴,并申请了专利。此后,“韵声”业务迅猛发展,先后被评为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专利百强企业,至今,“韵声”八音琴产量已占有国内100%、国际20%的市场,其关键技术被宁波市保密局列为秘密级进行保护。

但近年来,“韵声”附近冒出了数家私营企业,他们通过采取各种手段窃取“韵声”的商业秘密,并大肆假冒“韵声”的产品和商标,通过低价倾销争夺市场。1995年9月和1996年3月,“韵声”先后向法院状告宁波市某八音琴厂侵犯“韵声”专利和侵犯商业秘密。法院调查后认定该厂侵权成立,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韵声”经济损失。然而,胜诉并没能使“韵声”摆脱困境,在法院终审判决下达一年后的今天,仍有许多企业不但没有依法停止侵权,反而将侵权设备和侵权产品移至外地继续生产。1998年以来,因窃取商业秘密的侵害所造成的降价和市场份额缩小,已使“韵声”减少利润4000多万元。

江西农科公司也面临着同样的泄密悲剧。

生物法丙烯酰胺(简称AM)水剂中试技术系我国有关科研部门历经“六五”、“七五”、“八五”三个五年计划所取得的重点科技成果。中国也是世界上继日本、俄罗斯之后第三个拥有此项技术的国家。该项技术的问世,被原国家科委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评价为将“导致传统化工产业一场新技术革命”。

AM被誉为“百业助剂”,它广泛应用于石油开采、废水处理、造纸、纺织、矿业、农业及水土保持等诸多行业,是我国生物化工领域极具产业化价值的产品。

江西农科化工有限公司承担国家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出资50万元从化工部上海生物化工研究中心购进此项技术。该公司在对其从中试到工业化生产进行完善的同时,意识到AM水剂产品由于存在包装、运输、储存等大幅度增加成本的不利因素,难以甚至无法实现商品化生产。为此,该公司投入数百万元资金,组织科研力量历尽艰辛,终于攻克难关,成功地生产出洁白晶莹的生物法AM晶体产品,填补了国内乃至国际空白。1998年7月22日,江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评估文件,确认江西农科化工有限公司的专有技术——“生物法AM晶体生产技术”其无形资产价值人民币825万元。

1999年春节前后,一些客户和AM原料供应商陆续向农科公司反映,河南焦作市有一家公司(简称D公司)在市场上压价兜售其生产的生物法AM晶体。农科公司闻讯十分震惊,通过市场调查,除印证上述反映外,种种迹象还表明,D公司除掌握了生物法AM产品技术外,还掌握了农科公司几乎所有的客户资料!

随后,农科公司进一步调查了解到:D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系焦作市某部门下属10个单位联合参股组建而成。该公司从组建到生产出生物法AM晶体产品,仅用了不到半年时间;该公司生产设备的型号、数量、容量等等几乎与农科公司一模一样,就连农科公司独有的浓缩排气管及浓缩塔外形,竟也在D公司出现了“翻版”。

农科公司深感事态严重,经过分析,他们断定不但有人窃取了本公司的商业机密(包括整套生产技术及销售资料等),而且公司内部在编人员中还有其内应。经过明察暗访,农科公司获得了一条重大线索:D公司内部有多位来自江西南昌的职员,上至公司的销售总经理,下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但他们均用化名,其中销售总经理化名孙涛,真实姓名叫孙××,其余人员分别化名“王国辉”、“张平”、“魏平”、“王工”等,真实姓名不得而知。此外,农科公司还获知,在D公司设备安装、调试及投产期间,先后有化名“熊吴”、“韩永生”及人称“陈工”的技术人员从南昌前往焦作,帮助D公司解决技术疑难问题。

其实,在得知D公司“孙总”的真实姓名后,农科公司的老总们便明白了一切。

在农科公司三年多的时间里,孙××一直居公司领导岗位和关键部门,曾担任公司分管生产和销售的副总经理。他不但了解公司全部生产过程,而且参与了公司的产品水和、浓缩、结晶攻关等科研过程,对全部参数了如指掌。

通过孙××这条线顺藤摸瓜并结合公司职员考核情况等进行排查,结果发现曾为农科公司职员的李××(曾任职市场部专司销售)、邵××(曾任生产部经理)、孙××(孙××侄女,熟练操作工)及公司现职职员陈××(副总工程师)、罗××(孙××侄女婿,熟练操作工)等均有参与泄漏公司技术及销售机密的重大嫌疑。

1999年5月12日,南昌市公安局立案受理犯罪嫌疑人孙××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一案,在派员前往焦作拘传孙××的同时,相继传讯了邵××、陈××、罗××等人。随着案情审理的逐步深入,事件真相逐渐明朗:其始作俑者系孙××无疑,参与泄密者多人。

经公安部门初步查实,孙××为牟取巨额利益,擅自将江西农科公司的专有技术非法转让给D公司,并化名“孙涛”在D公司任副总经理,同时获得非常转让金60万元及价值15万元的住房一套。其间孙以金钱利诱农科公司离职及在职人员多人共同犯罪,从设备到工艺,从操作规程到检测方法乃至产品销售资料,尤其核心机密菌种斜面、摇瓶和发酵配方等,全套盗走并泄露。

对泄密事件的发生,江西农科人无不义愤填膺。农科公司总裁涂惠民说,作为国家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承担单位和一家立志于民族工业发展的高科技企业,其引进并完善的生物法AM技术及其独家研制的晶体生产技术是农科人呕心沥血并花费逾千万元才取得的企业“生命之本”,如今被非法盗卖及泄露,其行为本身就是对科技成果的公然玷污和对农科公司合法利益的严重侵犯。D公司的AM产品投入市场后,虽然其具体销售数量不清楚,但仅就其压价销售(平均比农科公司售价低2000元/吨)而迫使农科公司不得不相应调整价格一项,就使农科公司遭受了不下3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技术泄密和对市场培养、开拓等所造成的间接损失则无法估量。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几乎就在我们刚刚认识商业秘密的时候,窃取商业秘密的黑手就同时伸向了中国的企业。一些企业为了走捷径,一些个人因为贪钱财,竟不约而同地走上了窃密的道路,干上了间谍的勾当,使刚刚步入市场经济大潮的中国企业又面临着商业窃密的威胁。

经济学家考察各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发现市场不正当竞争一般都经历了制假、仿冒和窃密三个阶段。中国已经经历了制假与仿冒两个阶段,当前以及将来一段时间里,商业窃密将成为一种主要的不正当竞争形式。对此,我们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让更多的人认识商业秘密,了解商业秘密,从而保护商业秘密。

中国已初步战胜了制假与仿冒两大市场恶疾,现在,我们必须以更大的魄力、更严的措施、更完善的法律来扼制商业窃密这一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企业发展的市场黑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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