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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经济服务经济开放经济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此同时,制度也可能以未经设计的方式产生和延续,成为有意行为的无意结果。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与高度发达的金融信用制度是企业家实现创新的必要条件。熊彼特认为,所谓资本,就是企业家为了实现“新组合”,用以把生产指往新方向、把各项生产要素和资源引向新用途的一种杠杆和控制手段。投资者对创业企业的

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美国《商业周刊》提出新经济的概念及相关理论,当时是用于介绍美国经济的特点。OECD在《就业展望》中指出新经济通过按照竞争力、经济增长速度充分就业以及可观察的其他经济政策目标而进行结构调整使得西方国家的经济大多得到复苏。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罗默在1983年提出的“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知识可以提高投资回报率,又可反过来增进知识的积累,人们可以通过创造更有效的生产组织方法以及产生新的改进的产品和服务而实现上述目的。这是对新经济所做的比较原始的描述。我们可以把“新经济”理解为“由新技术革命所推动的经济发展与增长”。这种理解是一种较宽泛的理解。经济史上的一些重大的技术革命,如铁路、电力、汽车等,都曾推动了积极的发展与增长。因此,都可以称之为“新经济”。就技术层面和微观层面来考察,“新经济”新在它是一个创新的“蜂聚”时期,一大批新兴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应运而生,迅速崛起。熊彼特指出:“创新是经济变动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创新的发挥作用只是‘蜂聚’在某些时间里。”

当前的“新经济”,即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主的“新经济”的特点主要是以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发展为主线。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以个人计算机发展为中心的创新“蜂聚”时期。在此基础上,90年代又进入了一个以互联网发展为中心的创新高峰期。互联网的发展,是整个信息技术发展过程中的又一个更重大的革命性转变。

为了更深入地阐释当今“新经济”的本质,David B. Audretsch和Roy Thurik(1997)将这种新型的经济称之为创业经济(entrepreneurial economy)。他们认为创业经济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经济活动体现出来的,比如撤销管制、私有化和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等。

在研究创业现象和创业理论的学派中,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具有最鲜明的特色[2]。在他看来,由于不断创新,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就成为一种根本现象。这种发展的形成是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即不断地破坏旧结构,创造新结构。这种现象,如同生物界的进化过程一样,可称之为“产业突变”。经济发展的主体就是实现了新组合的“企业”,而实现新组合的人,就是企业家(entrepreneurs)。而在这一过程中,经济组织会出现一个拓扑性质的非连续变化过程,而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作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创业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可以用更少的成本、更方便的途径来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和技术,甚至资金,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从而大大减少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因此,施瓦茨在其最近出版的《长期繁荣》中认为,新型企业模式在美国已经出现,其特点是企业规模更小,更能适应市场变化、内部组织机制从等级制向网络体系转变。

相应地,促进和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各种具有不同地位和作用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耦合而成的制度体系成为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纳尔逊在《美国支持技术进步的制度》一文中就谈到美国支持技术创新的制度结构由以下制度安排构成:市场制度、专利制度、研究与开发合作、大学、政府支持产业技术进步的政策等。纳尔逊还指出:“技术创新制度结构的突出特征之一,是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通常是渐变,但有时也剧变。”在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制度结构的演进和发展无非是两条途径,即自发演进与人为设计。正如卢瑟福所说:“新老制度主义都承认制度有可能被精心设计和实施,也有可能在未经筹划或‘自发的’过程中演化。”人类是有目的的行动者,制度是个人有目的预期或未预期的结果。个人可能(经常通过某种集体选择)设计或修正制度,使之发挥或更好地发挥某种作用。与此同时,制度也可能以未经设计的方式产生和延续,成为有意行为的无意结果。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每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形成,都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因为企业家成功的创新行为需要诸多经济和社会等各种条件的制约。其中,实施创新行为所需要投入的大量资金,就是一个令企业家们十分头痛的重要因素。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与高度发达的金融信用制度是企业家实现创新的必要条件。由于创新来自体系内部,因此,新的组合的实现,只是意味着对经济体系中现有生产手段的供应作不同的使用。这样,能否创新,就转化为谁能“拥有可支配财产的特权”。因此,信贷对创新而言是首要的,因为正是它使创新进入循环流转。熊彼特在其创新理论中指出:“要使创新有可能实现,一是依靠银行信贷,二是需要企业家履行其职能。”按照熊彼特的理解,企业家的职能就是要不断地实践创新行为,所以,只要具备了企业家产生的客观经济环境,并且客观上已经有企业家存在,就可以说具备了实践创新行为的内因,而不断地资金投入则成了企业家创新行为能否成功的重要外部条件了。熊彼特认为,所谓资本,就是企业家为了实现“新组合”,用以把生产指往新方向、把各项生产要素和资源引向新用途的一种杠杆和控制手段。因此,当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进入到相对发达的阶段之后,货币市场(或资本市场)的建立和良好运转成为实现创新的基础。

在熊彼特的那个时代,无论是从事什么样的经济行为,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基本上都是依靠银行信贷。但是,因为这些创新企业或者刚刚起步,没有足够的资本积累,或者发展前景尚未明朗,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即投资风险。这类企业发展所存在的资金缺口,很难从一般的银行信贷渠道给予填充。经济发展要求新的增长模式,这种模式产生了对特殊金融安排的要求,金融体制必须及时、快速地对这一要求做出反应。金融服务创新须在以下几方面加以体现:

(1)高新技术的前沿性和创新性使得评估企业、经营者和市场条件存在较高的成本,许多潜在的投资者可能因为没有时间、能力或手段而放弃高新技术上的投资,结果是高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阻碍了资本流向最有价值的地方。降低信息成本,要求新的金融中介出现,包括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通过这些中介来降低成本,进而优化资源配置。

(2)高新技术的高风险性使投资者面临着巨大的流动性风险,即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的存在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而对创业企业的投资需要的是大量长期资本,没有资本流动性的转化,因此没有人愿意投资。

(3)投资者对创业企业的投资是以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监管为前提的,这就要求通过金融创新扫除交易成本障碍,由新的金融市场或金融机构来间接或直接实现投资者对风险创业企业的监管。

因此,在市场经济体系和发展规范的培育下,风险投资这种特殊的投资行为,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便应运而生,并成为支持创新企业成功实施创新行为的主要支持手段。而且由于这种新的投资行为打破了传统投融资体系所形成的惯例,不仅为孕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创新行为提供了新的资金支持渠道,而且还会因为投资者全方位的参与,极大地规避了创新企业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从而会加速新经济增长点的形成,并以整个投资过程的成功加倍对创新者和投资者的经济行为予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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