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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投资构成

时间:2022-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投资是指在项目筹建期间与建设期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建设投资的构成可按概算法分类或按形成资产法分类。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按规定应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支付,并列入建设项目总概算,除建筑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以外必须支付的费用。无形资产投资是指将直接形成无形资产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

5.1.1 建设投资构成

建设投资是指在项目筹建期间与建设期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建设投资的构成可按概算法分类或按形成资产法分类。按概算法分类,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部分构成。其中工程费用又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含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构成;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内容较多,且随行业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按形成资产法分类,建设投资由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和预备费等四部分组成。

1.固定资产投资构成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项目投产时将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按规定将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固定资产投资的构成如下:

(1)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是指为建造永久性和临时性(为施工服务的)建筑物、构筑物所需要的费用。如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的供水、供暖、供电、卫生、通风、煤气等设备费用及其装设、油饰工程的费用;列入建筑工程预算的各种管道、电力、电信和电缆导线敷设工程的费用;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烟囱、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以及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和金属结构工程的费用;为施工而进行的场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以及施工临时用水、电、气、路和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的费用;矿井开凿、井巷延伸、露天矿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修建铁路、公路、桥梁、水库、堤坝、灌渠及防洪等工程的费用。

(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是指用于购买设备、工器具和仪器的费用,具体可分为设备购置费和工器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设备的原价及运杂费用、安装费用;工器具购置费指为保证初期生产必须购置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具、模具、器具以及生产用家具的购置费用。

(3)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包括各种机械加工、动力、起重、运输、传动等需要安装的设备、装置的安装费用;生产用各种介质管道的敷设、防腐、保温及送变电设备安装、电线、电缆架设等工程费用;设备安装后的调试、生产线或流程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等费用。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按规定应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支付,并列入建设项目总概算,除建筑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以外必须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费等。

2.无形资产投资构成

按照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是一种特殊的资产,与其他资产相比,具有如下特点:不具备实物形态;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其拥有者提供经济效益;与特定企业或企业的有形资产具有不可分离性;有偿取得;所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无形资产投资是指将直接形成无形资产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

(1)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排他性,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使用其专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项目建设投资中作为构成无形资产的专利权既包括外购专利权,也包括投资者自己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亦称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或技术诀窍,它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各种技术和经验。非专利技术—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等。非专利技术可以用蓝图、配方、技术记录、操作方法说明等具体资料表现出来,也可通过卖方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或接受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实习等手段表现。非专利技术具有经济性、机密性和动态性等特点。

非专利技术与专利权均属于技术的范畴,但两者具有明显的区别:首先,就法律保护而言,专利权受《专利法》的保护,而非专利技术则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只有签订非专利技术许可证,其权利内容才能表现出来;其次,就机密性而言,专利权是在公开后,法律才保护发明人的专利,而非专利技术则是保密的,靠其拥有者自己保密,在向他人转让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时,则靠合同来进行保密;再次,就期限而言,各国的法律大都规定专利权有一定的法律期限,期满后,专利权随即终止,失去法律保护,而非专利技术则没有法律规定的期限,拥有者可以长期享有,当然,一旦泄露,就会失去其原有价值。

(3)商标权

商标是用来辨认特定的商品和劳务的标记。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商标经过注册,就获得了法律的保护。商标权包括独占使用权(即商标权享有人在商标注册的范围内独家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和禁止权(即商标权享有人排除和禁止他人对商标独占使用权进行侵犯的权利)两方面权利。

作为无形资产的商标,通常代表信誉较高的名牌产品。这种能够给享有者带来获利能力的商标,常常是通过多年的广告宣传和客户的依赖而建立起来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商标的产品质量。

(4)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著作权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精神权利也叫人身权利,是指作品署名、发表作品、确认作者身份、保护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经发表作品等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经济权利也叫财产权利,是指以出版、表演、广播、展览、录制唱片、摄制影片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因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独创性、可复制性和合法性。

版权有一定的期限规定,包括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和许可使用的期限。

(5)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按照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项目可通过划拨或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对于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规定,在尚未开发或建造项目之前,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开发成本。为了与以后的折旧和摊销计算相协调,通常在建设投资估算表中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列入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中。

通过划拨方式获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需支付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具体包括:①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3~6倍;②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的补偿费;③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菜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每亩年产值的2~3倍;④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⑤征地动迁费,包括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共设施等拆除、迁建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贴,拆迁管理费等;⑥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需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土地的出让一般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

(6)商誉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客户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率高,或出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商誉与整体企业密切相关,因而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可辨认的各种资产分开出售。由于有助于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单独计价,因而商誉的价值只有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时才能按总额加以确定。

3.其他资产投资构成

其他资产投资是指建设投资中除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部分,如生产准备及开办费等。开办费是指项目在筹建期发生的,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生产职工培训费,在注册登记和筹建期间起草文件、谈判、考察等发生的各项支出,销售网的建立和广告费用,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下列各项费用不应计入开办费:应当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各项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4.预备费构成

预备费是指在投资估算时用以处理实际与计划不相符而追加的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两部分。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费用。具体包括:①在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建设投资范围内可能增加的投资费用;②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而采取必要措施所支付的费用;③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而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而支付的费用等。

(2)涨价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指从估算年到项目建成期间,预留的因物价上涨而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加数额。主要考虑因建设工期较长,在建设期内可能发生材料、设备、人工等价格上涨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时,一般根据当时当地的材料、设备、工资的价格和标准作为估算的依据,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这些费用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即投入物的价格有可能上涨,为此设置该项费用。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而依法纳税的一种税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构成相关固定资产原值的一部分。征收该税的目的是国家利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控,贯彻产业政策,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实现产业调整。因此,国家根据有关政策适时调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如从1999年7月1日开始对该税实行减半征收;其后,又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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