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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成长阶段与生活质量

时间:2022-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罗斯托认为,人类社会迄今已经历了五个成长阶段,即传统社会阶段、为起飞创造前提条件阶段、起飞阶段、成熟阶段、高额群众消费阶段。其中,高额群众消费阶段以追求生活质量为特征,因此也称之为“追求生活质量阶段”。在社会成长的低级阶段,由于人们苦于应付自然的威胁和生存问题,绝大部分人还难以享受到高水平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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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质量”这一概念,是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于1958年在《富裕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的。美国经济学家斯托1971年在《政治和增长阶段》一书中对其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将追求生活质量作为高级经济成长阶段特有的标志。罗斯托认为,人类社会迄今已经历了五个成长阶段,即传统社会阶段、为起飞创造前提条件阶段、起飞阶段、成熟阶段、高额群众消费阶段。其中,高额群众消费阶段以追求生活质量为特征,因此也称之为“追求生活质量阶段”。

生活质量虽被罗斯托看做高级经济成长阶段的特有标志,但它只反映了一种社会的普遍趋势,并非说它只是到这一阶段才出现的特有现象。可以说,自从人类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有了生活质量问题,只不过社会发展的阶段不同,生活质量的内容、形式和衡量标准就不同,民众享有生活质量的普遍程度也不同。在社会成长的低级阶段,由于人们苦于应付自然的威胁和生存问题,绝大部分人还难以享受到高水平的生活质量。但到了较为高级的成长阶段,随着经济技术的进步和财富的增长,人们已经摆脱了听天由命的蒙昧时代,生活质量成为人们普遍追求的目标。在罗斯托看来,美国正在进入第六个成长阶段,其他国家则正按照各自的特点和条件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

关于生活质量的基本内涵,目前仍存在许多不同的看法和观点。总的来看,以下三个方面是最基本的:首先,维持生存的基本需要能够得到满足。这些需要包括食物、住房、健康和保护。倘若这些基本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就意味着人们还生活在“绝对不发达”的时期或地区。其次,觉得自己有价值、有尊严。自尊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基本元素,所有的民族、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在寻求某种基本形式的自尊。最后,觉得自己有自由。这里的自由不是政治和意识形态意义上的自由,而是一种更基本意义上的自由,是指摆脱异化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束缚,摆脱自然界、愚昧、他人、苦难、风俗习惯和教条主义的奴役后获得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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